廊坊市新华书店监控室、会议室信息化设备建设
廊坊市新华书店监控室、会议室信息化设备建设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廊坊市新华书店监控室、会议室信息化设备建设 已由廊坊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廊坊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廊坊市新华书店监控室、会议室信息化设备建设
2.2施工地点为:廊坊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2.3供货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的全部内容。
2.6投标报价上限287000元。
2.7质保期:一年。
2.8付款方式:完成全部工作后一次性结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贵单位如有意参加投标,请于2021-12-7至2021-12-13 ,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北中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发展大厦B座1803室)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到河北中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发展大厦B座1803室) 获取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10:00 ,地点为:河北中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廊坊市广阳区金华里小区南门对面经纬楼底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廊坊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爱民道
邮编:065000
联 系 人:闻迎丰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廊坊发展大厦B座12层
邮编:065000
联 系 人:张桐瑶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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