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代理银行招标公告

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代理银行招标公告

日期:2014-04-16


项目名称:西城区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代理银行
项目编号:0610-1441BJNF2115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西城区丰盛胡同3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北小街7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公开招标,共分4个包,投标人可以按分包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也可以选择其中一包或几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注明欲投包号,若未按购买招标文件时注明的包号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分包号

服务类型

拟选代理银行数量(家)

代理银行服务期限

第1包

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8

2014 年7月1日 至

2017 年7月1日

第2包

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2

第3包

财政工资统发业务

5

第4包

财政非税收入业务

5


采购范围:西城区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代理银行入围资格的评选
简要项目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代理银行需严格遵守《北京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银行支付清算暂行办法》(银管发【2003】32号)、《西城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西城区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和《西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国内公招标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 应持有依法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以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北京市级分行及以上商业银行;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严格的内控机制;
4. 具有履行委托代理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具备《北京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银行支付清算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及北京市地方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8. 第四包投标人需具有代理北京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业务资质;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陈述:由每个投标人代表做单包不超过5分钟,4包合并不超过20分钟的投标陈述。投标陈述顺序按投标文件的递交顺序依次进行。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4月16日-2014年4月30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北小街71号30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人民币伍佰元整)。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
收款人: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东四南支行
帐号:****************591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5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4年5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01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内门北小街71号)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分为8个部分以及加分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杨素辉(女士)
联系方式:***-******** ***-********(传真)
电子信箱:Ysh7853@126.com
备注:1、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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