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雨花区城管系统市政设施风险普查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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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根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国灾险普发〔2021〕6号)、《湖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湘灾险普办发〔2021〕4 号)、《长沙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的要求,使用国家下发的调查底图、专题要素,利用外业调查软件,区城管系统开展对城市照明、城镇燃气、城镇环卫设施、市政道路、园林绿化设施等方面进行综合风险普查、数据采集工作,满足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对城市照明、城镇燃气、城镇环卫设施、市政道路、园林绿化设施等方面设施承灾体信息数据需求,为后续各类风险评估、区划提供基础数据成果,支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评估,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切实保障雨花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二、相关标准:1.政策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国灾险普发〔2021〕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

《湖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湘灾险普办发〔2021〕4 号)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设函〔2021〕52号)

2.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湖南省市政设施调查技术导则》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系统操作手册》

《长沙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

三、技术规格普查清单1、环卫设施普查清单

工作类别

普查对象名单

单位

数量

调查内容

环卫设施

人行通道

36

调查人行通道设施名称、位置、必要的附图、政府主管部门运营,权属,特许经营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建成年月,设计资料普查等,相关信息的录入

生活垃圾站

136

调查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名称,位置、进展阶段、政府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运维管理及联系方式,建成年月、总占地面积、设计规模,转运工艺、压缩工艺、是否配套分类设施;现场普查:结构形式、外观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是否有明显沉降、钢结构厂房、厂区周边存在的灾害隐患、是否处于地址采空区、转运国间占地面积及总高度、设计年限、结构设计安全等级,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是否处于地震断裂带、设计风载、设计雪载、是否存在不良地质、是否处于浅砂层中;站区绿地率、服务范围、服务人口、转运站类型、总投资、生产线数量、单条生产线转运能力、实际转运量、渗沥液产生量、收集池容积、是否有液位计、是否有通气管、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渗沥液处理现状、除臭降尘总体工艺、降尘系统是否正常,除臭系统工艺,是否配套公测,是否配套垃圾分类设施,运行成本,防洪标准,存在的问题,供电电源等。

1.2普查对象工作内容

本次环卫设施调查依据《湖南省市政设施调查技术导则》开展工作,调查范围包括人行通道、生活垃圾转运站,其中人行通道36座、生活垃圾站136座(含生活垃圾转运设施、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存量垃圾填埋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生活垃圾焚烧厂)(以实际下达任务为准)。

工作内容包括:

①现场调研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等主要成员单位,深入了解各部门业务情况,摸清楚现有基础数据情况、数据属性,收齐与市政调查相关的基础资料;

②对相关管理部门配合调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以保障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③对收集的基础资料的可用性进行分析与整理;

④矢量数据新增与修改、可用信息录入系统;

⑤采用人工巡查、移动端调查APP等手段,进行现场调查、复核与照片采集;

⑥调查成果进行内、外业质量检查;

⑦成果汇交,审核上报。

2、市政设施普查清单

工作类别

普查对象名单

单位

数量

调查内容

市政设施

市政道路设施

km

540

道路位置行政区域、分段数量、道路起点、沿线桥梁长度/数、高架桥数量、沿线立交数量、沿线交叉口数量,>8m高填方路基情况、>10m高挖方边坡情况,>6m高档墙情况、沿线桥梁长度/数量、沿线隧道长度/数量,道路沿线设施、重要承灾体类别、结构形式开口类别;隧道:隧道类型、单洞净度、单洞车道数量、断面形状、衬砌结构、隧道所处位置、隧道围岩分级;道路:道路名称、分段情况、工程投资金额、道路等级、通车日期、路幅形式、最窄机动车道宽度、机动车倒数、最窄非机动车道宽度、红线宽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管理单位、养护单位,设计阶段项目场地抗震设防烈度、区域地质构造及不良地质简述、最近一次大中修或改扩建时间、现场复核照片。

2.1普查对象工作内容

本次市政道路调查依据《湖南省市政设施调查技术导则》开展工作,调查范围为全区1688段市政道路,每段抽取0.32km进行调查,共计市政道路540公里(以实际下达任务为准)。

工作内容包括:

①现场调研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等主要成员单位,深入了解各部门业务情况,摸清楚现有基础数据情况、数据属性,收齐与市政调查相关的基础资料;

②对相关管理部门配合调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以保障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③对收集的基础资料的可用性进行分析与整理;

④矢量数据新增与修改、可用信息录入系统;

⑤采用人工巡查、移动端调查APP等手段,进行现场调查、复核与照片采集;

⑥调查成果进行内、外业质量检查;

⑦成果汇交,审核上报。

3、城镇燃气普查清单

工作类别

普查对象名单

单位

数量

调查内容

城镇燃气

燃气管道

Km

651

调查城镇燃气管道的地理位置、物理属性以及设防情况等信息,档案室资料查找(包括竣工材料、设计文件等)。

场站

5

调查燃气场站的地理位置、物理属性以及设防情况等信息

3.1普查对象工作内容

本次市政燃气设施调查依据《湖南省市政设施调查技术导则》开展工作,调查范围包括燃气场站、燃气管道,其中燃气管道651公里,燃气场站5个(以实际下达任务为准)。

工作内容包括:

①现场调研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等主要成员单位,深入了解各部门业务情况,摸清楚现有基础数据情况、数据属性,收齐与市政调查相关的基础资料;

②对相关管理部门配合调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以保障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③对收集的基础资料的可用性进行分析与整理;

④矢量数据新增与修改、可用信息录入系统;

⑤采用人工巡查、移动端调查APP等手段,进行现场调查、复核与照片采集;

⑥调查成果进行内、外业质量检查;

⑦成果汇交,审核上报。

4、城市照明普查清单

工作类别

普查对象名单

单位

数量

调查内容

城市照明

夜景照明

约200余处(具体以实际普查数量为准)

对范围内照明设施进行排查。

4.1普查对象工作内容

本次市政照明设施调查依据《湖南省市政设施调查技术导则》开展工作,调查范围包括市政约200余处栋夜景照明(以实际下达任务为准)。

工作内容包括:

①现场调研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等主要成员单位,深入了解各部门业务情况,摸清楚现有基础数据情况、数据属性,收齐与市政调查相关的基础资料;

②对相关管理部门配合调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以保障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③对收集的基础资料的可用性进行分析与整理;

④矢量数据新增与修改、可用信息录入系统;

⑤采用人工巡查、移动端调查APP等手段,进行现场调查、复核与照片采集;

⑥调查成果进行内、外业质量检查;

⑦成果汇交,审核上报。

5、园林绿化普查清单

工作类别

普查对象名单

单位

数量

调查内容

园林绿化

综合性公园、社区公园、小游园

52

边坡、高档墙、水体、管理用房、防灾避险设施及游乐设施等

圭塘河风光带(浏阳河风光带在建,未纳入范围)

*******

古树名木

95

调查全区内古树名木管理部门、养护单位、生长状态及其周边环境及设防情况等信息

5.1普查对象工作内容

本次园林绿化调查依据《湖南省市政设施调查技术导则》开展工作,调查范围包括社区公园、风光带以及古树名木,其中综合性公园、社区公园、小游园52个,圭塘河风光带(浏阳河风光带在建,未纳入范围)*******平方米,古树名木95棵(以实际下达任务为准)。

工作内容包括:

①现场调研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等主要成员单位,深入了解各部门业务情况,摸清楚现有基础数据情况、数据属性,收齐与市政调查相关的基础资料;

②对相关管理部门配合调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以保障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③对收集的基础资料的可用性进行分析与整理;

④矢量数据新增与修改、可用信息录入系统;

⑤采用人工巡查、移动端调查APP等手段,进行现场调查、复核与照片采集;

⑥调查成果进行内、外业质量检查;

⑦成果汇交,审核上报。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自然日前完成外业调查工作,60个自然日前提交项目最终成果。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服务质保期:一年(自本项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五、服务标准采集方法

1、组织数据采集人员采用数据调查APP移动终端外业采集信息、现场完成填报,内业完成数据整理。

2、采集登记采用内外业结合的作业方式开展。充分利用各地各级主管部门已有的业务数据资料,将可复用数据内业输入软件系统,随后数据采集人员现场采集、当场填报,最后内业整理完成。

3、数据采集工作全程采用信息化工作模式。数据采集人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登记采集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传输。在不具备实时网络传输条件的偏远地区可使用离线版软件登记信息。

4、数据采集人员赴现场调查前,应利用软件系统全面熟悉所负责调查区域的工作底图,然后进行现场调查和填报工作,确保调查登记真实准确、不重不漏。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2、各单项验收由需求单位和采购人实施,包括:外业调查、项目初步成果、最终项目成果。

3、验收标准按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执行,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4、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工作成果必须符合采购人和需求单位的要求。

七、其他要求

1、本次普查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普查成果,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普查服务工作,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

3、安全责任:成交供应商从事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人身疾病及财产损失或涉及其他法律问题,与采购人无关,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自行负责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费用。

4、成交供应商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成交供应商须按照《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国灾险普办发[2020]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和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5、投标人承诺能针对采购人提出的数据和成果问题及时到场解决,能在2小时内赶到采购人指定现场响应采购人要求。

6、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辅材,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调试、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在合同中约定。

8、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9、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执法局 风险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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