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山镇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秩序监管服务 招标公告
茶山镇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秩序监管服务 招标公告
茶山镇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秩序监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219号轻出商业大厦9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8-2021-00628
项目编号:********8-2021-00628
项目名称:茶山镇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秩序监管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05,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茶山镇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秩序监管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305,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服务 | 茶山镇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秩序监管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305,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茶山镇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秩序监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07日至2021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219号轻出商业大厦9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12月2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219号轻出商业大厦902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219号轻出商业大厦902室
供应商如未在省采购系统注册,需要在采购结果公示前自行在省采购系统进行注册。由于供应商注册不及时而导致采购结果公示推迟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称:东莞市茶山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东莞市茶山镇道路养护管理所)
地址:东莞市茶山镇政务服务中心B栋305室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219号轻出商业大厦9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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