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网轨检测车车载检测设备大修项目(2020年)招标公告

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网轨检测车车载检测设备大修项目(2020年)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A-BFJL-DL-********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网轨检测车车载检测设备大修项目(2020年),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网轨检测车车载检测设备大修项目(2020年)。

2.2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项目概况:长春轨道交通3号线为长春轨道交通线网的骨干线之一,贯通城区南北。线路全长31.90km,运营线路从长春站至长影世纪城,车站数量32座,车辆类型为国标C型轻轨电动客车,最高运营速度70km/h。线路轨距1435mm,接触网供电DC750V。

网轨综合检测车是长春轨道交通3号线的配套设备,由轨道车提供动力的车辆。主要由车辆、轨道检测系统、接触网检测系统等三大部分组成,车辆内、外部安装有轨检、网检设备及其附件。综合检测车内部设轨道检测间、接触网检测间、会议室、副驾驶室,各间能相互独立使用。

长春轨道交通3号线接触网和轨道综合检测车于2010年投入运营,系统工作已经接近10年,系统处于老化、故障频发阶段。同时,系统由于受10年前的技术限制,检测原理落后,精度不高,无法为现阶段的系统检修提供有效的检修指导依据,已无法满足实际运营需要。

2.4招标范围: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网轨检测车车载检测设备,应提供但不限于新检测设备的采购、设计(设计联络)、制造、检测、试验、包装、运输、仓储、原车上设备拆卸、新检测设备安装、联调、试运行、验收、质保服务和技术培训等各类技术服务,以及本系统随机的附件、工具、备件、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及技术文件等。其中,原车上设备拆卸、新检测设备安装的工作量主要为原检测系统安装零部件拆除、车体内饰拆除、原检测系统线缆拆除、新检测系统的安装底座焊接、新检测系统布线、内饰恢复、新检测系统零部件安装等。具体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长春市现行最新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三年(2018年至今)具有同类供货业绩至少一项。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未出现连续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如今年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3.9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投标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投标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栋405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1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如法人亲自购买文件可不提供上述材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栋405室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9万元。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殷先生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栋405室

联系人:祝先生 电话:****-********转805

2021年12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设备 大修 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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