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至高塘公路建设招标公告
凤凰至高塘公路建设招标公告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国家计委3号令、5号令、9号令和30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吉安县凤凰至高塘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公路建设工程,投资约9950万元,一个标段。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及公告发布媒介: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公路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招标公告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五、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监督小组:由市发改委、市县乡公路管理处、县监察局、县发改委等有关单位组成。监督小组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等工作,处理招标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2、招标代理机构:同意江西省鸿翔建设监理中心(F********5)代理本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工作等。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七、评标委员会及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全部从省评标专家库吉安分库中抽取。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其它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按吉标管办字〔2004〕05号文件要求向招标监督小组成员单位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3、资料费收取按吉监字【2012】20号文件执行。 2014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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