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_业务技术用房(警察培训)室内空调系统谈判文件(二次)公告

公安局_业务技术用房(警察培训)室内空调系统谈判文件(二次)公告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_清冰雪服务采购(2021年)(二次)

项目编号:HC[2021]2106/ZX2021C037

采 购 人: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 〇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目 录


********2">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4">第三部分磋商内容及要求

********5">第四部分主要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_清冰雪服务采购(2021年)(二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下载中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26.com%EF%BC%89%E8%8E%B7%E5%8F%96%E9%87%86%E8%B4%AD%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0%E5%B9%B407%E6%9C%88">并于2021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2021]2106/ZX2021C037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_清冰雪服务采购(2021年)(二次)

釆购方式:口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口询价

预算金额:480,000.00元

资金性质:一般公用预算资金

最高限价:480,000.00元

釆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简要服务需求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1

清冰雪服务采购(2021年)

1项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哈尔滨市党政办公区,市民大厦办公区,龙盛路办公区,太阳岛决咨委办公区,党派楼办公区,安宁街、买卖街、和平路、小文明街、大新街办公区室外、楼顶、屋面等的积雪残冰清理并拉运工作,清雪面积共计217384.6平方米,具体面积以供应商实地踏查为准等,其他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021年冬季至2022年春季清冰雪工作结束

甲方指定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冬季至2022年春季清冰雪工作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已入库;

3.本次采购项目资格要求

A、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资质包含本次采购内容)、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

B、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列入以下名单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核查内容

①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司法机关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②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③报价供应商、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6.落实政府釆购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获取釆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6日至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00时至16:00时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下载中心;

方式:①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的供应商,须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只有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②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需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下载中心-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与报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1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74号4层)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74号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ov.cn/)及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釆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联系方式:易柱勤、****-********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74号4层

联系方式:04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祖浩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_清冰雪服务采购(2021年)(二次)

2

项目编号

HC[2021]2106/ZX2021C037

3

采购人

名 称: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4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祖浩

电 话:0451-********

5

磋商内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6

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7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已入库;

(3)本次采购项目资格要求

A、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资质包含本次采购内容)、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

B、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列入以下名单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核查内容

①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司法机关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②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③报价供应商、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6)落实政府釆购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8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所有文件不退回。电子版本应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

9

磋商有效期

90天

10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1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12

磋商时间

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3

递交文件和磋商地点

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14

采购预算金额

480,000.00元

15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响应文件中凡标明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名章、签字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6

装订要求

每册采用 左侧书脊、胶粘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7

响应文件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18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实际成交价为基价,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问题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规定的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递交账户及开户行信息:

账户名称: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恒通支行

帐号:****************23747

代理费不足叁仟时,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若不足叁仟元人民币则实行市场调节价,收取人民币叁仟元。


A、 说 明

一、委托

如参加磋商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

二、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条款由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B、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报价最小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响应文件统一格式包括:

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2、报价书

3、初始报价一览表

4、服务偏离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8、企业(单位)声明

9、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

10、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如果是/后附格式)

11、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果是/后附格式)

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是/后附格式)

13、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资格证明及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具体内容参照资格审查一览表要求及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

15、技术部分

16、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17、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其它文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二)资格证明及其他文件包括:

1、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截图;

2、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

3、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正反两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正反两面复印件;

六、响应文件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报价书附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七、报价

(一)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

(二)磋商报价分两次,特殊情况除外,即初始报价,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及磋商结束后的最后报价,将做为最后的成交价格。

(三)具备初始报价,方有资格做第二次报价。

(四)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

(五)如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递交最后报价,该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初始报价将作为其最后报价。

(六)超出政府采购预算的最后报价无效。

八、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一)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遵守本条规定;

(二)响应文件应按规范格式编制、填写,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三)响应文件应胶装成册,统一编制页码且页码连续;

(四)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正本1份、副本4份(并同时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

(五)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同一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法人代表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质疑提起与受理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的服务要求和磋商文件的特殊需求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在质疑有效期限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质疑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方有资格按照《质疑须知》的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质疑处理操作规范提交质疑材料;

(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质疑受理期为招标公告的公告期界满7个工作日内;

(三)质疑的内容要事实清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事项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内容;

(四)质疑书应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形式提交,同时提交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

(五)处理程序

质疑处理程序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政策法规”栏《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质疑处理操作规范》。

(六)对虚假、恶意质疑情形的认定及处理

对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经质询质证或复审专家确认后上网公示,同时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

1、主观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

2、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质疑材料进行质疑的;

3、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

4、一年内二次及以上无效质疑的,无效质疑是指上述3种情形之外的情形。

(七)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除需要论证、取证延期答复书面通知质疑人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

(八)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条款由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十、服务要求条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条款的,响应文件无效:

(一)★条款一项不满足的,响应文件无效;非★条款三项及以上不满足的,响应文件无效。

(二)经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未按实际服务要求应答,而是完全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关内容作为其服务要求一部分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供应商所提报的服务要求如实填写,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逐项应答,如简单填写“响应或完全响应”的,响应文件无效。

十一、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

(一)超出经营范围的;

(二)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及装订的;

(三)提供虚假材料的;(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报价、应答的,还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服务要求与所提供的技术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五)所报项目在实际运行中,其使用成本过高、使用条件苛刻,需经磋商小组确定不能被采购人接受的;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没有加盖公章的;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即提交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

(八)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评审公平、公正的;

(九)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入围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

(十)供应商提供的企业资质证书、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认证证书、服务要求等信息必须与公开信息一致,在公开信息中查询不到或不一致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函,未提供证明函的响应文件无效。

(十一)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响应文件无效的。

(十二)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以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不得接受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十二、供应商禁止行为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

(二)成交人在评审结果产生后放弃成交;

(三)成交人在规定的时限内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C 磋商及评审方法

十三、磋商

(一)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由采购人代表于磋商前在相关经济、技术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二)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三)资格性审查:

资格审查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投标单位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

达到合格条件

2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单

达到合格条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报价,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具备

达到合格条件

4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

达到合格条件

5

承诺书

供应商须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达到合格条件

6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截图及报名成功网页截图

代理机构磋商现场查询

达到合格条件

7

磋商企业未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

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代理机构磋商现场查询

达到合格条件

8

磋商企业未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代理机构磋商现场查询

达到合格条件

9

磋商企业、磋商企业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代理机构磋商现场查询

达到合格条件

注:(1)响应文件需提供上述资格性审查表中1-6项要求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承诺书需提供加盖公章原件),如不提供复印件或提供复印件不全,视为无效报价。

磋商现场必须提供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不包含代理机构磋商现场查询截图)并单独密封与报价文件一同递交,外封包参照报价文件外封包,如不提供原件或提供原件不全,视为无效报价。

(2)资格审查当时供应商必须携带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的全部证件备查。对供应商在磋商小组已审查后补充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3)供应商所提供材料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价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组织的任何磋商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资格审查时供应商必须全部满足 “资格评审标准”的规定,有一项不合格,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报价处理。

5、其他要求:

(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成交资格。如供应商不具备成交资格,应书面告知未成交的供应商原因并要求其签字确认。

(四)符合性检查。

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如未作出实质性响应,应书面告知未实质性响应的具体条款并签字确认收到告知书;

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符合性检查不合格,不进行综合评议。

(1) 供应商的合格性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2) 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填写报价书和初始报价一览表;

(3) 服务期限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4) 磋商有效期未响应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5) 付款方式和条件未响应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6) 磋商小组认为各种费用预算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报价,经澄清不能说明其合理性;

(7)响应文件中有严重不真实现象(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

(五)对响应文件审查完毕后,磋商小组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重要的解释或者澄清须以书面形式回复,并将构成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六)供应商若有影响磋商结果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最后报价被拒绝;

(七)在磋商过程中,如采购人对采购需求有变动,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八)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负责确定最终入围供应商。即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做为入围供应商,有资格进行最后报价。该报价将做为磋商小组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九)入围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最后报价,并将报价单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投入指定报价箱中(以开标大厅时间为准)。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报价将被拒收。如入围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递交最后报价,将以该供应商提交的初始报价作为其最后报价。

(十)企业信用记录现场核查

1、核查内容:由磋商小组首先核查报价为基准价响应供应商的企业信用记录。评分结束后核查综合得分排名前三位的响应供应商的企业信用记录并打印存档。

2、如出现网络故障等原因无法核查时,磋商小组待网络故障解除后仅对企业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并打印存档。

3、核查路径:

(1)“信用中国” 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

(3)“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磋商小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网站、核查事项现场开展核查工作,以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作为判定事实的依据,如发现供应商三年内有不良信用记录,则响应无效。

(十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以该供应商提交的初始报价作为其最后报价:

(1)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

(2)最后报价未按要求签字的;

十四、评审方法和原则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2、最后报价的分值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0%×价格权值(10%)。

3、评标优惠政策

A 根据财库[2004]185号、国发办 [2007] 51号、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和服务。提供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报价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B 根据财库[2006]90号、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和服务。提供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报价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C 根据财库[2020]46号、黑财采[2021]8号文件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允许联合体报价的)当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供应商应当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供应商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点击“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对供应商和核心设备制造商进行搜索、查询,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4)提供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或填写内容与相关材料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

D、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E、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黑政发[2015]16号文件规定,大学生创办微小企业直接参与政府投标的,在评审时给予价格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注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优惠政策。

供应商为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的,谈判时应提供其法定代表人身份及企业性质网上查询结果截图等证明材料,材料内容须满足下列条件:

(1)如法定代表人为在校大学生的,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名称应一致。

(2)如法定代表人为大学毕业生的,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名称应一致。

(3)如法定代表人为留学回国人员的,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名称应一致。

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为在校大学生、毕业五年内大学生(含留学回国),同时大学生必须为控股股东。

F、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声明。

将入围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在第一位的即为成交

供应商。得分相同时,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推荐。

4、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


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

序号

分项

评审内容

1

投标报价

(1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2

清雪措施

(20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清雪措施,从以下5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①清雪作业进度保障措施

②清雪道路保通措施

③清雪质量保证措施

④清理冰雪作业标准

⑤清理冰雪时机械与人工的配合方法

每提供上述一项内容得4分,最多得20分,根据每项内容的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分别扣1分,最多扣5分。不提供不得分。

3

人员配备方案

(10 分)

拥有相对稳定而专业的作业队伍,且能够承诺在接到清冰雪作业通知后1小时内安排人员到达作业地点:

①清冰雪人员达到200人(含)以上得10分;

②清冰雪人员达到180人(含)以上得8分;

③清冰雪人员达到150人(含)以上得5分;

④清冰雪人员达不到100人,此项不得分。

注:提供的承诺书须后附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的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此项不得分。

4

机械配备方案

(10 分)

提供设备情况明细表,且能够承诺在接到清冰雪作业通知后1小时内协调机械到达作业地点,每提供清冰雪作业滚刷、铲车、钩机、推土机、工程拉雪车中任意一种专业机械的得 2 分,满分 10 分;

注:提供的承诺书须后附设备清单、机械购买发票或机械租赁协议、清晰的机械图片为佐证材料并加盖单位章;磋商现场携带设备购买发票(或设备租赁协议)原件备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不得分。

5

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办法

(12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办法,从以下 3 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①夜间清雪措施;

②边下边清工作计划;

③重点区域清冰雪措施等。

每提供上述一项内容得4分,最多得12分,根据每项内容的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分别扣1分,最多扣3分。不提供不得分。

6

应急事故响应及解决方案

(20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事故响应及解决方案,从以下5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①可能发生的应急事故情况分析

②应急响应时间

③紧急安全保障措施

④疫情防控措施

⑤故障或事故解决处理措施

每提供上述一项内容得4分,最多得20分,根据每项内容的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分别扣1分,最多扣5分。不提供不得分。

7

服务时间保证措施

(8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间保证措施,从以下 2 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①进度计划安排

②保证措施

每提供上述一项内容得4分,最多得8分,根据每项内容的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分别扣1分,最多扣2分。不提供不得分。

8

安全保障措施

(5分)

对投标人提供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内容的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可操作性扣1分,最多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

9

响应文件的编制情况

(5分)

投标文件编制质量、完整性、规范性、有目录(目录对应页码)编制连续页码、总体编排有序、格式规范、装订整齐、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组成齐全、内容清晰,均满足得5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十五、 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方法和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供应商。

(二)如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当场以书面形式提出,由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其他任何形式的回复无效。

(三)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

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四)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按以下选择执行:拒不签合同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重新竞争性磋商

十六、合同的签订

(一)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采购人负责合同的审核、签订、履约及验收工作,相关财政部门负责对合同签订、合同履约及验收进行监督检查。

十七、资金结算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省本级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及资金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采[2015]2号)文件规定办理资金结算。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额的50%;剩余50%于采购人本年度结账日前支付。

十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以实际成交价为基价,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问题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规定的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11)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万元

1.1%

0.8%

0.7%

500~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万元

0.5%

0.25%

0.35%

5000万元~1亿元

0.25%

0.1%

0.2%

1~5亿元

0.05%

0.05%

0.05%

5~10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代理费不足叁仟时,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若不足叁仟元人民币则实行市场调节价,收取人民币叁仟元。


第三部分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内容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哈尔滨市党政办公区,市民大厦办公区,龙盛路办公区,太阳岛决咨委办公区,党派楼办公区,安宁街、买卖街、和平路、小文明街、大新街办公区室外、楼顶、屋面等的积雪残冰清理并拉运工作,清雪面积共计217384.6平方米,具体面积以供应商实地踏查为准。详细情况如下:

(一)党政办公区: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1、A类:前广场,二楼平台及引桥,局级车场,所有进出口台阶、路面、观光台,内环路、外环路、光明路、东一街、东二街、西一街、西二街等主干道路行车道及人行道。

2、B类:东车场,东大车场,局级车场,前广场西侧干部职工车场,西车场,西大车场,综合楼周围甬道,后湖塑胶跑道、跨湖桥、葡萄架区域路面。

3、C类:后湖栈道、台阶、荷花池周边甬道及路面、篮球场、足球场、所有办公楼屋面、雨搭、连廊顶,五华山、丁香园等所有景观设施周围甬道。

以上区域清雪面积17万平方米。

(二)市民大厦办公区: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

大厦室外公共区域、人行道、车行道、车场、步道板、屋面等清雪区域服务。雨阳街、巴陵街、中山路、比乐街合围区域。清雪面积19705平方米,其中楼面面积14610平方米、广场面积5095平方米。

(三)龙盛路办公区:松北区龙盛路2955号

包括停车场、篮球场及路面甬道,主楼楼面、东西配楼面及门卫屋面,清雪面积18200平方米,其中庭院面积13000平方米,楼面4900平方米,车库入口玻璃幕棚面300平方米。

(四)太阳岛决咨委办公区:太阳岛警备路1号

包括路面、屋面、阳光棚面等,清雪面积4080平方米。

(五)安宁街办公区:道里区安宁街161号

包括路面、屋面等,清雪面积1194平方米,其中路面500平方米,屋面691平方米。

(六)买卖街办公区:道里区买卖街123号

包括路面、屋面等,清雪面积1410平方米,其中路面450平方米,屋面960平方米。

(七)和平路办公区:香坊区和平路145号

主要为楼顶、屋面的积雪清理,清雪面积870平方米。

(八)小文明街办公区:南岗区小文明街1号

包括楼顶、屋面、停车位等,清雪面积360平方米。

(九)大新街办公区:道外区友谊东路541号。

包括包括楼顶、屋面、停车位等,清雪面积450平方米,该办公区清雪服务时间为2021年冬季第一场雪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十)党派楼办公区:道里区地段街10号

该办公区室外、车场、院内、屋面等清雪面积1115.6平方米,其中路面243.6平方米,屋面872平方米。本项目只负责该办公区冰雪的拉运工作。

二、招标要求

(一)清冰雪时限

1、党政办公区

(1)A类区域不区分大中小雪,均以雪为令,随下随清,清雪必净,不留死角。工作时间保证随时清净,非工作时间下雪的,必须于次日上班前清扫完毕。

(2)B类区域不区分大中小雪,无车辆占用的地面下雪即扫、随下随清,有车辆占用的地面下班后车辆驶离即开始清扫,保证次日上班前清扫完毕。

(3)C类区域清扫分大中小雪标准进行。小雪时,雪停后5小时清扫完毕;中雪雪停后10小时清扫完毕;大雪24小时清扫完毕。

(4)积雪拉运时限分大中小雪标准进行。小雪时,雪停后10小时内拉运出办公区;中雪24小时内拉运出办公区;大雪48小时拉运出办公区;特大暴雪与采购人协商具体拉运时间。

2、市民大厦办公区

(1)区分大中小雪标准进行,大雪、中雪以雪停为令即刻清扫,小雪随时清扫。

(2)拉运不区分大中小雪,均需在雪停后12小时内拉运出办公区。

3、盛路办公区

区分大中小雪标准进行,中雪、大雪在降雪结束后48小时清理、拉运完毕;小雪在降雪结束后36小时内清理、拉运完毕。其他降雪情况,按照市、区清冰雪指挥部的指示、指令时限清理拉运。

4、太阳岛决咨委办公区

区分大中小雪标准进行,中雪、大雪在降雪结束后48小时清理、拉运完毕;小雪在降雪结束后36小时内清理、拉运完毕。其他降雪情况,按照市、区清冰雪指挥部的指示、指令时限清理拉运。

5、安宁街办公区

区分大中小雪标准进行,小雪2小时内清运完毕,中雪、大雪24小时内清运完毕。

6、买卖街办公区

区分大中小雪标准进行,小雪2小时内清运完毕,中雪、大雪24小时内清运完毕。

7、党派楼办公区

区分大中小雪标准进行,小雪2小时内拉运出办公区,中雪、大雪24小时内拉运出办公区。

(二)清冰雪标准

(1)根据各办公区特点制定完善合理的《清冰雪实施方案》,认真研究部署人力、机械组合,做到清理时间科学、清理任务明确、清理标准具体,做到清一处干净一处。

(2)实现任务、责任、责任人一体化,分段划片,每一段每一块都有具体的指挥者、领工者,统领该区域人工分配、清运程序等,做到有序衔接。

(3)分清清冰雪主次,合理分配安排清雪人员,避免清雪过程中积雪乱堆乱放,损坏院内设施和车辆。

(4)行车道要露出地面,保证车辆正常通行;人行道、甬道露出地面及路边石,庭院、广场、室外楼梯、台阶、残疾人坡路、果皮箱无积雪、无冰包冰棱,路面平整。

(5)边石根、绿地挡墙根、建筑红线根、树根干净无积存,绿地挡墙上平面要全部干净。

(6)屋面、雨排管、屋檐等高空部位积雪随产随清随拉运,避免产生大面积冰溜。确有冰溜的,每日排查,及时清理。

(7)所有办公区内不允许存雪堆雪,必须按照清雪时限清理拉运出办公区。拉运达到无雪堆遗漏、无残雪沿路漏撒的标准,坚决杜绝绿地、树根堆雪、积雪不外运问题。

(8)清冰雪期间作业区域严禁使用融雪剂,特殊情况经采购人同意的除外。

(三)惩罚标准

1、不按照规定时限和标准清扫冰雪的,处以每平方米30元/次罚款。

2、不按照规定堆放冰雪的,处以每平方米50元/次罚款。

3、向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抛洒冰雪、液体或向雪堆倾倒垃圾污物的,处以500元/次罚款。

4、装运冰雪过程中,沿途遗撒或倾卸冰雪的,处以每立方米50元/次罚款。

5、不按照要求清扫因管线渗漏形成的道路积冰的,处以每平方米30元/次罚款。

6、未按照规定及时清除冰溜的,责令限期改正;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规定

1、供应商具备一定的清冰雪工作经验,能够提供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

2、拥有稳定及专业的作业人员队伍,公司至少有固定清雪人员100人,需提供承诺书。

★3、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具备冬季清冰雪作业的条件,需为作业人员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员安全事宜由投标单位负全责,需提供承诺书。

4、有专业清雪设备、清扫工具等,需提供清雪工具租赁协议或自有发票。

5、驾驶清雪车的工作人员需具有驾驶证等专业证件。

6、清雪中对第三人造成的车辆、人身损害,由供应商承担。

7、清雪中损坏办公区设备设施及屋面防水的,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害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8、因屋面、屋檐、墙面、雨排、大树等位置冰溜清理不及时,造成砸伤行人车辆的,由供应商承担。

9、供应商对采购方提供的车辆在清雪合同期内进行保养和维护,承担上述车辆在清雪合同期内由于清雪作业产生的燃油费和维修费,保证交车时完好无损。

10、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的领导、监督、检查,做到以雪为令,提前做好人力储备,保证机械完好,按照规定的时间出动人员、机械,清雪时要确保足够的人力和机械到位,尤其是夜间,必须预留人员和机械连续作业。由于供应商组织人员和机械不及时或数量不够导致清雪工作不能进行、或达不到标准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清雪资格并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成交供应商未按照合约履行的,以罚款形式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低于中标额5%时,供应商应于1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采购方缴纳补充至中标额10%。成交供应商按时按质量和标准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一月内无息返还成交供应商。

12、服务期限:2021年冬季至2022年春季清冰雪工作结束。

13、预算金额:48万元。

14、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额的50%;剩余50%于采购人本年度结账日前支付。


第四部分 主要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服务类合同参考文本

(试行)

采购单位(甲方)

供 应 商(乙方)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捆绑编号

签 订 地 点 签订时间

甲方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竞争性磋商 。标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其他项目删除,此标注在合同正文应删除),确定乙方为甲方项目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年月日关于项目的招响应文件(项目编号: )要求及中标供应商承诺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文件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单一来源邀请函、澄清和答疑文件等;

2.乙方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等;

3.乙方书面承诺等;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二条 服务项目及要求

(标注:服务项目具体内容由甲乙双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规定自拟添加,此标注在合同正文应删除。)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项目为一采______年的项目,采购结果______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对乙方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标注:如本合同为一采一年的项目,本条款予以删除,此标注在合同正文应删除。)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

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

2.合同金额:

本项目年服务期总价款金额:¥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标注:此处表述可根据招响应文件及中标通知书据实调整,如本合同为一采一年的项目,本条款予以删除,此标注在合同正文应删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结算方式:(注:具体内容甲乙双方严格按照招响应文件的规定以及项目需求自拟添加,此标注在合同正文应删除);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

(标注:具体内容甲乙双方严格按照招响应文件的规定,在以下条款基础上自拟添加,此标注在合同正文应删除。)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招响应文件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

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

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

3.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业务资源保证完成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明的工作内容;

4.乙方必须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本次服务工作;

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为提供服务的员工按法律规定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

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六条 知识产权归属

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中,本项目正式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项目情况用于商业用途,如乙方在学术、文化交流及出版物方面需介绍该项目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履约、验收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招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招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

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违约责任;

3.(标注:具体验收方式甲乙双方严格按照招响应文件的规定自拟添加,此标注在合同正文应删除。)

第九条 履约、服务质量保证金

(标注:甲乙双方参照招响应文件及甲乙双方具体约定自拟添加,此标注在合同正文应删除。)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违约服务款额 ‰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服务款额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甲方已支付款项,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延期付服务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服务费用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逾期付款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应付服务费用的 %;

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因一方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根本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用的 %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

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外,本合同一经签订,未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因不可抗力或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相对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市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甲方(章)

年月日

乙方(章)

年月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全权代表:

全权代表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合 同 附 件

服务类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3、其它具体事项:






甲方(章)

年月日

乙方(章)

年月日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响应文件格式》是参加磋商活动供应商的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请参照这些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政 府 采 购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

电话:

磋商日期:

2、报 价 书

-----------------------:

-----------------------------(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进行报价。为此:

1、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

2、响应文件的初始报价为(大写): 人民币。

3、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4、保证认真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活动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7、与本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磋商单位(公章):

日期:


3、初始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名称

响应报价(元)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磋商单位(公章):

日期:

4、服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

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

响应文件

服务内容

偏离情况































磋商单位(公章):

日期:

5、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

磋商文件的

商务要求

响应文件

商务内容

偏离情况




































磋商单位(公章):

日期:

注:供应商在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时,须将资格审查一览表等相关内容填入表格中。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活动,全权处理本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磋商单位(公章):

日期:

附: 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真:

电话 (手机):

7、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磋商单位(公章):

日期:


8、企业(单位)声明

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磋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9、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

我方在此承诺在报价时提供我方控股管理关系情况,并承诺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我方承诺不存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报价的情况;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报价的情况;不存在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报价的情况。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磋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10、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1.□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报价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企业(单位)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2.□本企业(单位)为代理商,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磋商单位(公章):

日 期:


11、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填空):

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报价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1)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磋商单位(公章):

日 期:

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磋商单位(公章):

日 期:


13、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资格证明及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具体内容参照资格审查一览表要求及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

15、技术部分

(具体内容参照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


16、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17、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其它文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因未添加而导致评审中扣分或废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空调系统 技术用房 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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