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行证券化服务机构备选库―受托机构项招标公告
总行证券化服务机构备选库―受托机构项招标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证券化服务机构备选库―受托机构项目招标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证券化服务机构备选库—受托机构项目 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谈判人提交谈判应答文件。
有意向的合格谈判人可按以下要求购买谈判文件,并按要求递交应答文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编号
采购编号:0714-EMTC-5050
二、谈判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证券化服务机构备选库—受托机构项目
三、采购内容
总行证券化服务机构备选库—受托机构
(详见 项目需求书)
四、 谈判人资质要求
1、 谈判人应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 信托公司 。
2、 谈判人须财务状况及信用良好。
3、 谈判人须具有银监会批准的资产支持证券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
4、 谈判人具有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人实践操作经验,或截止到2013年末净资产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
5、 谈判人须自营业务资产状况和流动性良好,符合有关监管要求。
6、 谈判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营业绩,到期信托项目全部按合同约定顺利完成,无挪用信托资产的不良记录。
7、 谈判人须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制度、信托业务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体系。
8、 谈判人须具有履行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职责所需要的专业人员、业务处理系统、会计核算系统、管理信息系统以及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9、 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谈判人才能参加谈判。
10、 谈判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 谈判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谈判。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人。
13、 谈判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4、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谈判人不能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五、购买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谈判文件于2014年4月16日 — 2014 年4月24日9:30-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下述地址购买: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新中电大厦(国海广场A座)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21层标书发售处
六、谈判应答文件递交
1、 时间:2014年4月25日当日上午8:30-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十九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新中电大厦)
2、 谈判应答 文件必须由谈判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授权代表)当面送达并递交。
3、 逾期递交的 谈判应答 文件恕不接受。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2014年4月25日(具体时间待定)
谈判地点: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新中电大厦)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A 座新中电大厦
邮 编: 100038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苏丹丹(电话: ***-******** ,传真: ***-********-**** ,
邮件: sudandan@ceiec.com.cn )
联 系 人: 王潇锐、薛雷、郭红、吕伟
电 话: ***-******** 、 ******** 、 138*****981
传 真: ***-********-****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
(行号: ********0363 )
电子函件: wangxr@ceie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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