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两校区草花 招标公告

华东政法大学两校区草花 招标公告


依据《华东政法大学采购管理办法》、《华东政法大学后勤管理处比选采购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现就华东政法大学两校区草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介绍

(一)项目名称: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松江两校区草花采购项目

(二)项目具体情况:

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和松江校区(上海市龙源路555号)绿地每年一般更换3次草花,每次在40,000盆左右,具体按实结算。所需品种为本市四季常用草花品种,由学校指定配送品种和数量。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报价人除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价人及其供应的货物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配送的四季草花质量应符合行业标准;

(三)报价人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比选,保证所提供响应材料的真实性;

(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国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请提供相关证明和承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三年(合同每年一签,考核合格签订下一年合同,三年期满重新比选)。

四、报价及结算

(一)报价:草花为营养钵苗,报价人只须报单价,价格包含草花、运费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二)结算:供应商提供各季草花生产清单供学校选择,并须按照学校要求保质、保量、按时配送草花至学校指定地点,不得无故拖延。草花费用按供应量据实结算,每批经校方验收合格,供应商开具符合学校财务要求的发票,校方30日内履行报销流程,由学校财务部门向供应商结算相应款项。

五、报价文件的接收

(一)接收时间:2021年12月15日下午15:00前;

(二)投标文件投递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励勤楼209室;

(三)接收方式:投标文件要求密封、盖章;

(四)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快递或现场递交;

(五)联系人:曹莹莹********

六、投标文件清单(各提供两份,下列文件都需加盖公章)

(一)草花报价;

(二)相关经营资质:如营业执照、公司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及其他资质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

(四)服务承诺、服务力量及管理人员配置;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联系电话;

(六)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近三年在国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文件及承诺书;

(八)近三年业绩证明。

注:凡愿参加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递交全部材料,逾期不再办理。所提交的资料和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服务商承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草花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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