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桥镇卫生院整体搬迁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罗桥镇卫生院整体搬迁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阜宁县建设工程项目(电子)招标公告(二次、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FN********095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罗桥镇卫生院整体搬迁桩基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罗桥镇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罗桥镇境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罗桥镇卫生院整体搬迁桩基工程,卫生院病房楼三层、门诊二层,约需239根混凝土方桩, 桩号KFZ-A300(140)-C60-12(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预算评审价: 43.49 万元;
   2.4计划工期: 15 日历天;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GFN****************56 阜宁县罗桥镇卫生院整体搬迁桩基工程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的卫生院桩基工程,约需239根混凝土方桩(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15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6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小型项目管理师必须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
   3.7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8.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8.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3.8.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9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10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报名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不一致的,开标前均需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3.11投标申请人有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4 年 4 月 17 日至 2014 年 4 月 23 日,每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4:30至17:30
2.领取地点: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特别提醒: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否则,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本项目投标时必须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捌 仟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的10%执行。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本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为39.18万元。

七、付款方式:本桩基工程全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取得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后的15日历天内一次性结清(以上付款均汇至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无息)。

八、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详见附件)。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罗桥镇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罗桥镇境内 地址: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一楼驻场办公室
  邮 编:224400 邮编:224400
  联 系 人:王永峰 联 系 人:曹步梅
  电 话:138*****148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二O一四 年 四 月 十七 日
  
  附:《评标定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投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原件;
   5)、投标项目负责人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6)、授权代理人(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项目负责人2013年7月至 2013 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及与本单位签订的覆盖上述期限的劳动合同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7)、满足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材料原件(包括对应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
   8)、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9)、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证件间主要信息应当一致(如果不一致,应当在投标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公章。
   2、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废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
   2.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承诺函、授权委托书 是否有电子签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2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及质量目标、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的按废标处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本阶段评审。
   3.1 商务性评审
   3.1.1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2)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H。
   (3)投标文件未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数量、计量单位、《其他项目清单计价与汇总表》中暂估金额和暂估价格的材料单价;未改变招标文件中的不可竞争费和规费等不能改变的内容(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②规费,③税费等不可竞争费用)。
   (4)评标基准价C值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两种计算方法如下:
   方法一:
  以所有有效投标文件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10家﹥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C= K×A。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中任一数值)。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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