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粉材小粒白灰招标公告
鞍钢粉材小粒白灰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鞍钢(鞍山)冶金粉材有限公司采购的项目名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资金
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鞍钢粉材小粒白灰。
交货时间:2022.01.01-2022.06.30。
货物主要技术规格与参数详见《项目需求清单》、重要说明及附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准入条件:生产企业,最低注册资金 200 万元,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钢铁行业产品供货业绩(合同
及对应发票一份) 。
以上资质材料均要求文件完整、字迹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保留查看资质材料原件的权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21-12-07 09:00 至 2021-12-14 13: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
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6.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1-12-14 13:00,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本项目指定位置上传提交。
6.2 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至本项目指定位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申请人应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被列入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
平台黑名单或取消原合格供货资格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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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钢(鞍山)冶金粉材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灵山红旗路 9 号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 25 号
邮 编: 114031 邮 编: 114033
联 系 人: 张野 联 系 人: 王威
电 话: 188*****811 电 话: ****-*******
传 真: ${经办人传真}$ 传 真: ****-*******
网 址: http://bid.ansteelscm.com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鞍山市分行鞍钢支
行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2
附件 1
重要说明及附件
一、 重要说明
技 术 要 求 : 粒 度 10-30mm , 粒 度 10-30mm , 化 学 成 分 :
CaO≥88%,MgO≤3.0%,SiO2≤2.5%,S≤0.030%,P≤0.030%,生烧≤5%,灼减≤8%,活性度
≥320;
外观白色,不得呈暗灰色、浅黄色,不得有灰黑色夹心块。要求必须是回转窑生产的产品。中标后现场考
察确认。
1、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资格预审)。
2、准备参与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需按准入条件及本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
件或照片于招标公司网站指定位置处(如有疑问,请致电客服电话 ********99)。评审委员会先进行
资料评审,符合准入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可进行投标报价。报价截止后,评委再进行价格评审,并按经评审
的最低价推荐中标。
3、投标报价为不含税(税率 13%)、含运费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单价。招标采购数量为计划量,供应商同
意调整供货数量。合同有效期过后,未执行部分自行废止,不再执行。(资格评审合格后方可报价)
4、本次投标要求缴纳标书费,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退还,本次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中标(成交)供
应商需按招标文件标准缴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方要求签订合同。
5、投标方投标时请考虑投标风险,投标截止期后,随意撤标、或因中标方原因,中标后不签合同、或签订
合同后不能按期交货,采购人将暂停或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6、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起 60 个有效工作日。
7、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供应商填报价格时需保存后再提交,并可在开标后 90 分钟内,进入开标室查询
报价情况,不需要提交纸质报价单。
8、本标包必须投满标,否则将被否决投标。在招标文件之外增加附加条件无效。
9、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0、所有招标采购不明事项,如质量技术要求等,请致电采购方,由于误解而造成投标报价失误,由投标
方自行承担。
11、交货地点为采购方指定地点;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为自筹,已落实。
12、其它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
商务要求:2.1、按招标要求时间交货,送货时产品附带质量合格证书,产品质量负责三包。合同期
内中标方所供产品质量上存在有意提供不合格产品的、弄虚作假或贿赂或欺骗或不诚信行为的,或其他损
害鞍钢粉材公司利益行为的,立即终止合同,不予返还该品种当期所收取的全额合同履约保证金,取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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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方的合格供应商资格。
2.2、付款条件为:合同执行期内,粉材公司视资金情况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中标方的材料款,粉材公司
不负责贴息。粉材公司在中标方最后一笔挂账结束后 6 个月内无新签订合同,视为合作终止。粉材公司承
诺在合同终止后 12 个月内,以承兑汇票方式分期结清账面余款。
3、采购数量为计划数量。中标供货期内,中标方需按招标人需求送货。委托方有权按合同总金额的 10%
比例收取中标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有应收账款的,用应收账款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4、评标原则: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总价最低,单价合理。有品牌要求的品种需投标人提供代理证明
或经营范围涵盖此类品种。
5、因中标方原因,中标后不签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送货,将暂停或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招标方有权
终止合同。
6﹑为了降低流标率及顺利完成本次年标工作,委托方将本招标项目 2021 年下半年中标方推荐为合格供
应商。对于与粉材公司仍存在经济纠纷及近一年内供应商拟中标后,由于其自身原因未与粉材公司签订合
同的不允许参与本次招标项目。
7、试验及保供
7.1 本品种是需要试验的品种。若新进投标人拟中标,在供货前需要与粉材公司试验主管部门进行技术交
流,签订试验协议并确认以供代试,如试验不合格,取消中标资格,按试验约定进行结算,按从低到高排
序依次选取供应商。
7.2 出于保供安全的需要,对新进中标方,若其中标价格与委托方推荐的合格供应商中标价格相同,总中
标量按照 5:5 比例分配,新中标方占比 50%,推荐的合格供应商占比 50%,两家保供。
8﹑如果粉材公司生产工艺调整,粉材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9、如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动较大,招标方保留再议价的权利。
二、附件
小粒白灰技术要求.doc;供方准入条件.xls;
4
附件
2
:
项目需求清单
详见标
包
详
情
。
项目需求清单详见公告详情: http://bid.ansteelscm.com/cpu-angang-bid-fe/portalcas.html#/pages/supply_notice/zb_index?id=126280
标签: 白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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