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人民法院执勤执法用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人民法院执勤执法用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人民法院执勤执法用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美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人民法院执勤执法用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335000
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9.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10.按照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注:1.资格要求中“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合同)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①可提供2019或2020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2019或2020年度任意一年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复印件(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文件没有明确要求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0、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谈判的,则可不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8日到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美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方式:谈判文件可现场领取,也可异地领取,异地通过邮箱或传真(邮箱********70 @QQ.com ,传真****-*******)上传“加盖竞标人鲜章的介绍信扫描件”介绍信标题须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公司名称+竞标包号+QQ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号码”。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川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西昌市花园路122号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川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西昌市花园路122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人民法院
地址:美姑县巴普镇海子路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凉山州美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美姑县巴普镇城北路138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依作女士;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车 凉山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凉山州美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