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洪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街道洪桐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余杭区余杭街道洪桐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工程情况
  1.工程名称: 余杭区余杭街道洪桐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工程(招标编号:余杭街道JS-2014- 030),.建设地点:余杭街道洪桐村
  2.工期: 30日历天(计划 2014年5月1日开工)
  3.审核后预算价格: 420023 元;下浮率: 12 %,合同价格: 369620 元。
  4.主要工程内容:管网布置、化粪池新建及修复等
  5.批复文件:余新农村[2012]2号《关于明确余杭区美丽乡村建设第一批创建村名单的通知》
  二、报名条件
  1.企业资质:列入2014年杭州市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拟中标第一候选人的相关专业建造师原件在开标结束后压在余杭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手续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无需报名,但在开标前须提供下列有效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3)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原件;(4)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开标,否则投标无效。
  三、投标保证金:伍仟元。
  四、承包方式:总价承包(按工程量清单)
  五、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在以下三个网站公开发布:
  (1)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hggzy.com.cn/(首页里的‘小额资源交易’栏);
  (2)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yuhang.gov.cn/(首页里的‘政府招标’栏中的‘招标公告’项);
  (3)余杭街道门户网http:// http://www.gzyh.gov.cn/(首页里的‘公告公示’栏)。
  六、招标人:杭州余杭洪桐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杨女士,电话:135*****525
  七、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6*****228
  余杭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小额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明标抽签法)招标编号: 余杭街道JS-2014-030工程名称: 余杭区余杭街道洪桐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工程招标人: 杭州余杭洪桐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李国卫(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洪军 (签字或盖章)备案机关: 余杭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日期: 2014 年 04 月16 日目录施工招标公告1第一章 投标须知2一.总则2二.招标文件3三.投标文件4四.开标6五.评标7六.授予合同8第二章 合同协议书格式9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0 余杭区余杭街道洪桐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一、工程情况1.工程名称:余杭区余杭街道洪桐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工程(招标编号:余杭街道JS-2014- 030),.建设地点:余杭街道洪桐村2.工期: 30日历天(计划 2014年5月1日开工)3.审核后预算价格: 420023元;下浮率: 12 %,合同价格:369620 元。4.主要工程内容: 管网布置、化粪池新建及修复等5.批复文件:余新农村[2012]2号《关于明确余杭区美丽乡村建设第一批创建村名单的通知》二、报名条件1.企业资质:列入2014年杭州市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拟中标第一候选人的相关专业建造师原件在开标结束后压在余杭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手续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无需报名,但在开标前须提供下列有效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3) 市政公用 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原件;(4)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开标,否则投标无效。三、投标保证金: 伍仟 元。四、承包方式:总价承包(按工程量清单)五、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在以下三个网站公开发布:(1)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hggzy.com.cn/(首页里的‘小额资源交易’栏); (2)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yuhang.gov.cn/(首页里的‘政府招标’栏中的‘招标公告’项); (3)余杭街道门户网http:// http://www.gzyh.gov.cn/(首页里的‘公告公示’栏)。六、招标人:杭州余杭洪桐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杨女士,电话:135*****525。 七、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6*****228。 余杭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总则1.招标内容1.1工程名称:余杭区余杭街道洪桐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工程(招标编号:余杭街道JS-2014- 030) ,建设地点:余杭街道洪桐村1.2招标人:杭州余杭洪桐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5*****5251.3招标项目概况:对洪桐村的生活污水进行整治。1.4工期:30日历天,保修期:1年(从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时起算)1.5质量要求:合格1.6预算审核价格: 420023 元;下浮率:12 %,合同价格: 369620元。1.7投标人资质:列入2014年杭州市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1.8评标办法:明标抽签法1.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10承包方式:总价承包(按工程量清单)1.11投标保证金:伍仟元。2.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招标人将予以支持配合,费用由投标人自理。4.合同价格4.1本工程预算采用一编一审制,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审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4.2本工程审核后的预算价格为 420023元,根据工程难易程度确定下浮率为12%,合同价格=预算价格×(1—下浮率),即 369620 元(四舍五入取整数)。合同签订后合同价格无论政策性调价还是材料价格变化等因素均不作调整(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除外)。4.3本工程预算价格编制审核依据(1)本工程标底编制审核依据:浙江省现行市政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浙江省市政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和浙江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施工图纸及有关文件规定。(2)材料价格按照《浙江省造价信息》2014年第4期、《杭州市造价信息》2014年第4期公布的有关余杭区价格为依据,无法参照的根据当地市场价。5.其他事项未尽事宜参照《关于批转余杭区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办法的通知》(余政办[2012]281号)和《关于印发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操作规则的通知》(余公资[2012]11号)等文件执行。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它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施工招标公告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合同协议书格式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3 天按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人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必要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 2 天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传真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澄清纪要,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 2 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3.2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传真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三.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组成1.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2.合同价格2.1投标项目合同价格为招标文件公布的合同价格,其价格为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要求完成施工图所有内容的费用,包括完成施工图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利润、措施费、各类保险、规费和税金以及一般风险等。投标承诺书承诺的合同价格不作调整(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除外)。2.2施工现场用水用电、施工便道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格中。措施项目包含:施工导流、施工便道及维护、施工及管理用房、施工图范围内的垃圾、杂草、杂木、杂物清理等项目,措施项目费用一次包死,中标后不作调整。2.3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格中。其它费用一次包死,中标后不作调整。3.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装订3.1投标文件均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的密封方式密封(将投标文件密封在密封袋内,投标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密封袋上粘贴外封面(见附件1)),否则作废标处理。 3.2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3.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需打印或复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有修改应加盖投标人公章。3.4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4、投标保证金4.1凡已在区住建局招标办预缴“年度保证金”的区内各总承包及专业承包施工企业,无需重复缴纳投标保证金。4.1.1已在区住建局招标办预缴“年度保证金”的企业参与小额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时,其“年度保证金”自动转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应将“年度保证金”预缴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承担招标文件规定金额的投标担保责任。4.1.2若已预缴“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经核实被处没收投标保证金的,须补缴没收金额的投标保证金。4.1.3没收投标保证金决定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若违约投标人未按要求补缴的,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和区住建局招办备案,并在违约投标人预缴“年度保证金”中扣除没收金额,转交招标人。4.2未在区行业主管部门预缴“年度保证金”的企业,按《余杭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收退管理实施意见》执行。4.2.1投标人应按要求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将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如下:账户名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城建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太炎支行,帐号: ****************2049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网银形式,凭银行支付凭证到余杭街道办事处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窗口换取收据。该收据将作为保证金交纳的凭证,投标单位应将该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收据开票窗口地址:余杭街道办事处招商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余杭街道城东路7号),联系电话:********,联系人:徐航。4.2.2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04 月 23 日16 时00 分 (北京时间),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4.2.3所交保证金手续不得重复使用,一项目一收一退。投标保证金递交单位须与投标单位相符,不得以个人名义前来交纳保证金。递交单位与投标单位不相符、以现金缴款方式交付投标保证金的均作无效标处理。4.2.4对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由原帐号原单位即予以退还。未中标人凭退款收据、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经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字确认后办理退付手续。4.2.5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在押建造师原件在合同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委托人凭二代身份证、招投标双方签署的合同副本原件和履约保证金交纳收据,经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字确认后办理退付手续,非中标单位委托人来办理退款的不予受理。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04 月 25 日 14时 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余杭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余杭街道城东路7号)。5.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四.开标1.开标1.1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2014年04 月25日 14 时 00分(北京时间)在余杭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余杭街道城东路7号)公开举行开标会议。1.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出席,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应随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建造师证原件、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议,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开标。1.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投标截止前已送达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后不予撤回,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1.4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1)由招标人按核验顺序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2)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4)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1.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1.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1)投标文件内容涂改后未加盖单位公章;(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的;(3)投标承诺书、授权委托书、诚信承诺书、结算承诺书未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未盖印章或签字的;(4)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不齐全(封面、投标承诺书、投标书诚信承诺书、工程结算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委托人和建造师二代身份证等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发票复印件);(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项目负责人有其他中标(尚未开工)或在建工程;(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2、唱标当众宣布检查结果,并由招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格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内容。五.评标1.评标办法1.1本工程采用明标抽签法,具体程序如下:(1)宣布经符合性审查后最终有效投标人名单及抽签规则。(2)将所有有效投标人录入电脑抽签程序。(3)由招标人或投标人代表实施电脑点击,实施抽签。1.2抽签规则(1)5名及以下投标人,实行一轮抽签: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分别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2)6~10名投标人,实行二轮抽签:第一轮抽出5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分别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3)11名及以上投标人,实行三轮抽签:第一轮抽出8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5名投标人,最后一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分别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4)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2.定标2.1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2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3.记录招标人应将开评标过程做好记录,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确认,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评标结果。六.授予合同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按规定和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若中标人借故拖延或拒签合同的,即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人。施工合同签订完成后向 余杭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并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前,应向招标人提交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3.本工程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否则按承包人违约处理,没收履约保证金。4.工程款的支付:上级政府拨款到位后,,工程量累计完成50%时支付30%,工程量累计完成80%时累计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工程完成并递交竣工验收资料,且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再累计付至合同金额的70%工程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并经造价审计确认下再支付至结算审计价的95%,剩下5%作为工程缺陷责任期质量保证金。5.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其单价的确定方法为:5.1审核后预算清单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参照审核后预算清单中的项目单价,根据下浮比例实行同比例优惠确定。5.2审核后预算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套用(包括套用换算)招标文件规定的现行预算定额并按照承诺的下浮比例实行同比例优惠。6.承包人违约:6.1工程质量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可以不超过80%履约违约金。6.2工期延误可以违约金1000 元/天,最高不得超过50%履约违约金。6.3项目负责人每月在工地天数少于20天的,每不足一天可以违约金1000 元/人,最高不得超过50%履约违约金。6.4承包人违反“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规定,没收履约保证金。第二章 合同协议书格式1.施工合同协议书2.安全生产合同3.工程质量责任合同4.廉政合同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施工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 (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 (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发包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及其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廉政合同);(2)中标通知书;(3)投标承诺书、授权委托书、诚信承诺书、结算承诺书;(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图纸(另册);(6)审核后预算书;(7)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7)其他合同文件资料。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4.本工程的合同价格=审核后预算价格×(1—下浮率),即人民币(大写)元(¥ )(四舍五入取整数)。其中预算价格为 元,根据工程难易程度确定下浮率为%。合同签订后合同价格无论政策性调价还是材料价格变化等因素均不作调整(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除外)。5.承包人项目负责人:。6.工程质量达到标准。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11.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日 年月日安全生产合同为在 (项目名称) 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建设工程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须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式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日 年月日 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保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设工程质量,(项目名称)的发包人 (以下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质量责任合同。第一条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为,承包人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依法终身负责。施工质量责任人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施工业务活动必须坚持科学、公正、诚信、平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施工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施工合同文件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三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二)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建设用地,及时解决对工程占地范围以内尚未拆迁的建筑物及其他障碍物。(三)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工程的施工活动。(四)甲方须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除施工合同的约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工程款或拖延工程款的支付。(五)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向乙方推荐单位或个人承包或分包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回扣或其它好处。第四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应具备与本工程项目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证书。(二)乙方不得允许其它单位或个人以乙方的名义承揽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本工程的项目施工任务。(三)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按投标承诺的施工技术人员及时到位。施工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的,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方能换人。(四)乙方必须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按要求配合相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并取得工地临时试验室资质证书。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试验,试验资料应真实、完整,统一归档。(五)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七)乙方与甲方、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之间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一切往来函件、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施工技术资料应真实、完整。(八)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按合同规定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拒绝使用。(九)乙方不得暗示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提供使用不合格或质量低劣的材料、设备。第五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四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之日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 (项目名称) 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廉政合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项目名称) 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 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日 年月日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说明: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重点明确的条款,除此以外的合同条款根据相关工程合同条款以及余杭区有关文件精神执行。1、工程款的支付: 。2、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其单价的确定方法为:。3、承包人违约的处理:。4、 (招标人认为需要明确的条款)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及目录排序规定如下(具体格式见附表):1、封面(附件2)2、目录3、投标承诺书(附件3)4、授权委托书(如有)(附件4)5、投标书诚信承诺书(附件5)6、工程结算承诺书(附件6)7、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委托人和建造师二代身份证等复印件8、投标保证金发票复印件附件1(用于密封袋外封面)递交投标文件地址: 招标人全称(盖章):工程施工投标文件(项目编号:余杭街道JS-2014-**)投标文件开封时间:年月 日时分前不得开封附件2正(副)本工程施工投标文件(项目编号:余杭街道JS-2014-**)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地址: 邮编:           投标联系人: 移动电话:传真:附件3投标承诺书致招标人:我方决定参加贵方招标编号为 的工程的抽签竞标,并完全接受贵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为此,我方作出如下承诺:1、经过充分的市场调查和测算,我方同意接受贵方提出的本工程的投标总价为 元,即按审核后预算价格下浮 %。并同意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与贵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本工程,质量达到标准。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派出合格的项目管理班子组织本工程的实施。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为,资格等级 ,证号,并承诺每月在工地天数大于20天(特殊情况经监理人批准报发包人同意例外)。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贵方递交经贵方认可的履约保证金。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中标后 7 天内编制完成本工程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报贵方认可。并放弃因施工组织设计造成的工程造价变更的索赔权利。6、我方承诺严格按照经贵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7、我方承诺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不挂靠、转包、违法分包。8、我方承诺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严格按照招标人审核预算单价进行工程变更,并按照承诺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优惠,并承诺接受贵方要求完成变更或增加工程内容。9、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愿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有关处罚。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月日附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开标现场查验时使用,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人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参加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在代理范围内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代理人: (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附件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致招标人: 我单位在参加工程的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2、我方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情形。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其他中标(尚未开工)或在建工程;3、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4、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5、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负责人等内容组织工程实施;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 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的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以及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日期: 年月日附件6工程结算承诺书致招标人: 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工程结算工资,并郑重承诺:若我方编制的工程结算(包括变更)审计核减造价超过送审结算造价的5%以上及审计核增造价部分相应的审计费用(根据余财建〔2012〕465号文规定的标准计算),由我方承担,并同意在我方的工程款中扣缴。该工程为政府性投资项目,我方同意按国家造价管理及余杭区政府性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以招标人委托的审计中介机构或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或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结算,与我方办理最终价款结算手续。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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