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实训设施设备经费”资助上海新力机器厂第一批设备招标公告
2013年“实训设施设备经费”资助上海新力机器厂第一批设备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航天局2013年“实训设施设备经费”资助项目上海新力机器厂项目第一批设备采购
项目概况:上海航天局2013年“实训设施设备经费”资助项目上海新力机器厂项目第一批设备采购包括数控落地镗铣床1台、四轴加工中心6台、五轴加工中心1台,设备采购金额约2000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内 容:本次采购分为三个设备包,分别为包件一包括数控落地镗铣床1台;包件二包括四轴加工中心6台;包件三包括五轴加工中心1台。满足要求的供应商需对每个设备包分别提交投标文件。
招 标 人:上海新力机器厂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
1.2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者制造商在本次投标中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1.1若投标人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a) 产品制造商必须是内资或中外合资企业,而且在国内必须要有生产基地,投标产品必须在国内组装,进口整机产品不予考虑。
b)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c) 应在上海及周边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及维修保养机构;
d) 此次投标的货物应具有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国际认可的同等资质证明。
1.2 若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商在本次投标中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a) 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1.1条规定;
b) 其注册资本及营业执照记载的实收资本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c) 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在本次投标中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其需获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而出具的正式授权书(中文),授权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1)制造商的注册地;
(2)拟提供货物的品牌;
(3)货物原产地(附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系制造商在本次投标中唯一的授权供应方;
(5)制造商对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对拟提供的货物承担一切责任;
(6)本授权书自制造商签署之日生效,且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持续有效。在授权期限内制造商不会单方面撤销授权;
(7)本授权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授权书将作为日后合同的组成部分。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由地(市)级银行出具的愿意为投标人开具相当于中标合同金额10%履约保函和15%预付款保函的承诺书。
1.3 领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副本;
3、“资格条件”中所描述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提供的资料需交原件审核并保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对上述信息感兴趣的单位,请于2014 年4月18日到4月24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时,下午 13:30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须支付工本费300 元/本。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35万元人民币。
5、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或携带资料审核不合格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4 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新力机器厂
代理单位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咨询六部
联 系 人:葛亚杰 陈雷 蔡琼
电 话:185*****726
传 真:***-********-***
E - mail: zxbsix@163.com
账 户: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上海银行蓝村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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