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西路格构柱招标公告
建宁西路格构柱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HJZB-03-分-V-2021... | 项目名称: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建宁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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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建宁西路项目格构柱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建宁西路项目格构柱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建宁西路过江通道工程横江大道互通土建施工项目(A3标段)(以下简称:建宁西路A3标段),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社会各单位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平台上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建宁西路过江通道工程横江大道地下互通土建施工项目A3标段合同金额********7元施工范围:横江大道互通主线明挖段桩号K4+349.254~K4+500(含范围内对应的部分主线ZZ匝道、主线ZY匝道)、横江大道互通ZA匝道桩号ZAK0+117.494~ZAK0+386.963、横江大道互通ZC匝道ZCK0+063.282~ZCK0+369.263范围内的土建工程、烟道、风塔的施工;横江大道段辅道桩号FD1K2+137.50~FD1K2+288.23范围内辅道路基、路面底基层、路面基层、小型结构物、排水、雨污水、防护工程的施工;下穿建宁西路过江通道主线段综合管廊的施工;为后续工程提供的预留预埋施工等。设计速度:主线:80km/h;辅道:40km/h;匝道:40km/h;车道宽度:主线双向六车道,车道宽度3.75m;辅道双向六/四车道,车道宽度3.5m;设计使用年限:主体结构100年;车辆荷载标准城市-A级。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格构柱,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等标准要求; 2.2.2本次格构柱采购招标的有效期为2021年12月至2023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细则》中公司供应商的准入标准;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并须在中交采购信息系统已注册(网址:http://ec.ccccltd.cn/PMS)。(网址:http://ec.ccccltd.cn/PMS)。 3.3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企业注册时的实缴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4生产厂家生产能力要求:拥有自检试验室,对产品要求的每个指标都有检测的设备、检测记录结果,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能力; 3.5体系认证要求: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及,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今年的质量检测报告; 3.6合作业绩要求:企业应属于中国交建二级子公司及以上层级供应商网络内,近3年内至少有5个公司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企业近3年平均年综合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7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3.8 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9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因质量原因被业主单位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若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 3.9.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报价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9.2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存在失信惩罚信息;【报价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9.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9.4被中交集团和中交三航局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处于投标处罚期的。 3.9.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为独自参加投标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最终供应物资数量以合同执行期间的实际采购量为准; 3.9.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9.7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最多允许中1个包件。 3.9.8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视情节轻重,暂停投标资格3个月至1年及降级处罚;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10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时对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07日15时00分至2021年12月13日15时00分。 5.2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5.3 报名地点: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 5.4投标保证金:无;投标人报名后应在2021年12月20日15时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帐号:3200 1595 2360 5250 1156 开户行:建设银行江苏省南京市下关支行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后,需在汇款底单备注栏注明:SHJZB-03-分-V-202151(格构柱 ),并将汇款底单截图发送至邮箱:zhangzhen35@ccccltd.cn,汇款时间以汇款底单系统生成的汇入招标人账户时间为准,逾期汇款或未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人不予受理。交纳投标保证金(除中标候选人)的未中标投标人接到中标结果通知书后,应及时向招标联系人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书面证据及收据以便招标人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给予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且缴纳招标文件约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后给予退还。投标人在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中标承诺的,投标保证金没收,不予退还。 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可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属于中交集团内部的供应商(详见附表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15时00分。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上传成功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6.2 未能按要求完成报价或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小数点除外)。 6.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及投标保证金转帐证明)和技术部分(其它部分),分别以PDF格式上传,未按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受理。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若因投标人原因:如文件损坏;压缩文件无法解压缩或解压缩后文件不全;携带病毒等,招标人视为废标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7.采购信息发布平台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p.ccccltd.cn/PMS/,下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联系人:张振 电话:***-******** 地址:上海市平江路139号 邮编:200032 联系人:毕忠杰 电话:***-******** 电话(中交采购系统咨询):***-********-****; 联系人:毕忠杰 电话(供应商注册&合作咨询): ***-********-****;联系人:王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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