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律师会见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1-12-06

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律师会见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1-12-06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律师会见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11-30 至 2021-12-06
撰写单位: 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律师会见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律师会见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400-02173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律师会见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31,200.00
最高限价(元):831,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律师会见室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5月15日(具体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且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30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2月06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标网站)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标网站)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或光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规定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四)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采购文件领取登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
获取采购文件后,投标供应商须登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交易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提交审核。
咨询电话: 0429-**************
(六)本项目为电子标,供应商在线下载文件后须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扫描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qq.com),邮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所报名项目的名称,并电话联系确认,若未发送以下材料或逾期发送材料的,后果自负: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茨齐路1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司女士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附件下载: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律师会见室建设项目磋商文件.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会见 监所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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