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综合整治河道考核监测招标公告

水环境综合整治河道考核监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水环境综合整治河道考核监测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苏长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505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21日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HCJJC*******

项目名称: 水环境综合整治河道考核监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224000,224000,224000,224000,22400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最高限价(元)合同履约期限备注
1水环境综合整治河道考核监测采购项目1224000雪浪一个镇/街道内共43个断面的水质监测服务。2240002022年 1 月至2022年 12 月。
2水环境综合整治河道考核监测采购项目1224000雪浪一个镇/街道内共43个断面的水质监测服务。2240002022年 1 月至2022年 12 月。
3水环境综合整治河道考核监测采购项目1224000胡埭一个镇/街道内共43个断面的水质监测服务。2240002022年 1 月至2022年 12 月。
4水环境综合整治河道考核监测采购项目1224000马山、胡埭、蠡园三个镇/街道内共43个断面的水质监测服务。2240002022年 1 月至2022年 12 月。
5水环境综合整治河道考核监测采购项目1224000雪浪、蠡湖、河埒、荣巷、蠡园五个镇/街道内共43个断面的水质监测服务。2240002022年 1 月至2022年 12 月。


合同履行期限: 标项 1、2、3、4、5,2022年 1 月至2022年 12 月。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3、4、5: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5: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供应商必须为具有专业从事环境检测能力的机构,具有国家认证的CMA能力认证证书,具备水环境检测能力,熟悉无锡地区水系情况,主要江河湖库水位和流量等水文信息、主要水利工程调度运行情况等,有各类满足水质检测要求的仪器设备。(CMA能力认证证书需提供复印件并盖公章);
3)投标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6月~2021年11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2021年6月~2021年11月的缴费证明;
5)投标供应商承诺近三年内没有因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出具虚假监测报告受到过行政处罚,并承诺本项目中标后严格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执行。(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未被\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12月07日至 2021年12月14日 ,每天上午 09:00至11:30 ,下午 13:00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江苏长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505室)

方式: 电子文档介质,报名成功后发送至报名登记的电子邮箱。供应商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④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21年6月-2021年11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可电子查询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售价(元): 8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21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2月21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
(1)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通道,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安全开展。凡参与惠山区政府采购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进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滨湖分中心前完成以下程序: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投标供应商代表人数为1人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无锡市滨湖区政府采购活动人员,严禁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叉史相关人员进入采购活动现场。对故意隐瞒的,将报送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开标室门口负责采取\u201c测温+扫码\u201d工作。\u201c苏康码\u201d、\u201c行程码\u201d为绿码,可进场;\u201c苏康码\u201d、\u201c行程码\u201d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加*标注地区),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u201c苏康码\u201d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C,严禁进场并上报所在社区与同级财政部门。
4)投标(报价)人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不能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报价)人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2)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进场后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服从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口罩,座位保持安全距离或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
(3)投标(报价)人不配合工作人员防疫检查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滨湖生态环境局

地 址:无锡市金城西路50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项目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长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1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韦良广、谭凤娟(经办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江苏长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7日



标签: 水环境综合整 生态环境局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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