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公安局阳新县公安局装甲防爆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阳新县公安局阳新县公安局装甲防爆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7 14:1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阳新县公安局装甲防爆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阳新县人民政府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31-2021CG-238
2、采购计划备案号:阳财采计备[2021]A187号
3、项目名称:阳新县公安局装甲防爆车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135(万元)
6、最高限价:135(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10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必须无亏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08日至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阳新县人民政府网”
3、方式:
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阳新县人民政府网”点击本公告中的链接免费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9@qq.com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2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新县公安局
地址:阳新县阳新大道
联系方式:138*****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阳新县城东新区俞家湾路2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立新
电话:138*****666
标签: 防爆车采购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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