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新芜学校南侧地块土壤环境调查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芜湖市湾沚区新芜学校南侧地块土壤环境调查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芜湖市湾沚区新芜学校南侧地块土壤环境调查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一. 项目简介
1. 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新芜学校南侧地块土壤环境调查评估项目。
2. 项目编号:湾自然资规〔2021〕61号。
3. 项目限价:30000.00元。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 项目内容:该地块位于幸福路以南,俞林路以东,永泰路以北,总面积约210.0亩,现状为耕地、林地。投标人负责对地块进行土壤环境调查和评估,出具调查报告,确定是否为污染地块,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如有相关情况,根据需要补充监测,出具隐患风险排查及相关预防措施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报价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禁止挂靠报价,竞得方不得外包此项目,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竞得资格,并列入不良名单记录。
4. 报价人资质要求:需取得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或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即CNAS认证(土壤环境检测资质);
5. 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三. 报价
1.供应商须按“报价函”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2.报价应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安装费、税费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3.供应商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 服务质量、时间及地点
1. 服务地点:湾沚区
2.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作。
3. 质量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审核。
五. 付款方式
项目通过评审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审核后一次性支付。
六. 响应文件
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应标明“正本”,另一份应标明“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
2. 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在2021年12月10日16:00时前递交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沚分局综合法规和行政审批股(地址:湾沚区行政四号楼410室)
3. 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受。
4. 响应文件的组成(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报价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
七. 成交办法
1. 成立采购小组
评标小组由五人以上单数的采购人代表或相关专家组成。
2. 确定成交供应商
在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沚分局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采购小组独立开展工作,开启所有响应文件,采购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并出具书面采购书。报价经采购小组确认,该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 当多家供应商的报价相同时,采购小组将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名顺序。
4.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货物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若有);
(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
(4)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5)未响应本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
八. 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为成交供应商。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九. 其他
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十. 联系方式
采购人:芜湖市湾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文工联系电话:****-*******
芜湖市湾沚区新芜学校南侧地块土壤环境调查评估项目采购需求.docx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沚分局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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