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人民武装部民兵应急器材采购公告
清城区人民武装部民兵应急器材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清城区人民武装部民兵应急器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清远市诚睿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6层08号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 12 月 17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QYCR*******
项目编号:QYCR*******
项目名称:清城区人民武装部民兵应急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46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城区人民武装部民兵应急器材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62,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民兵应急器材 | 清城区人民武装部民兵应急器材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62,000.00元 | 462,000.00元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财务报告或 2021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需延缴或缓缴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可按各地有关政策实施,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有关政策文件及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城区人民武装部民兵应急器材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城区人民武装部民兵应急器材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4)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 12 月 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每天上午 8:30 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诚睿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6层08号 )。
方式:现场获取,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注: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售价:15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 12月 17 日 15 点 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6层08号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带上身份证原件备查。】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1 年 12 月 17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6层08号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带上身份证原件备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武装部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桥北二路13号(区人武部)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诚睿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6层08号
联 系 人:陈小姐
联系方式:****-*******
发布人:清远市诚睿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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