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政府采购中心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维修招标公告
长沙县政府采购中心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维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XZFCG-2007-020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维修管理,根据《长沙县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定点维修暂行办法》的规定,长沙县政府采购中心就长沙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定点维修服务举行公开招标。凡在长沙县星沙镇范围内具有一、二类汽车维修资格,能够维修县行政事业单位现有各类车型的维修企业,均可参与竞标。
1. 项目名称:长沙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维修企业定点。
2. 定点期限:叁年(2007年7月-2010年7月),合同一年一签。
3. 企业定点家数:6家(一类2家,二类4家)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6.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7.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07年6月8日起至2007年6月25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4:30-17:00。
8.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长沙县星沙镇天华北路260号(长沙县财政局办公楼五楼县采购中心)。
9. 凡未进行资格预审并登记备案的投标将被拒绝。
10. 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投标人资格预审查手续:
(1).经办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依法纳税证明原件各一份。
(4).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⑹.经营场地所有权证件的原件,若是租用,须附3年以上租房合同原件。
⑺.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人民银行窗口出具的企业或个人信用报告。
1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截止时间:2007年6月29日(星期五)上午8:30-9:00,9:00截止,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12. 开标时间:2007年6月29日(星期五)上午9:00。
13. 开标地点: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14. 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应以现金或转帐形式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整(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
15. 招标人:长沙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沙县星沙镇天华北路260号(长沙县财政局办公楼五楼)。
联系电话:****-*******、******* 传 真:0731-*******
联 系 人:黎先生 祖小姐
开 户 行:建行星沙分理处 户 名:长沙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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