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车载式落锤弯沉仪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1-11-22 至 2021-11-27 | 撰写单位: | 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 (车载式落锤弯沉仪)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车载式落锤弯沉仪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500-01158 项目名称:车载式落锤弯沉仪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54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购需求应满足如下要求:符合《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3450-2019)。 主要功能及技术指标: 1.配笔记本电脑,具有“一键式”功能,即通过一个外置的按键开关(安装在驾驶旁)或电脑功能键或鼠标即可完成自动测量工作,1人可操作; 2.配导航仪一套,除保持原有巡航、导航功能外,还可监控落锤位置及倒车后方景像可视功能,增加设备及行车安全; 3.弯沉值与荷载值自动检测功能; 4.可连续野外工作,两种供电方式:一是:由本车的发电机对FWD的蓄电池进行连续充电;二是:利用220V室电对FWD的蓄电池进行充电。 5.具有液压及机械锁定功能; 6.具有系统瘫痪应急将承载板提升离开路面,使FWD处于运输状态的功能; 7.DMI测点位置及距离测量功能; 8.具有双同步承载板升降平台。 9. 各主要功能均有备选第二套方案(或功能)以提高整机可靠性 10. 软件功能: 10.1测量数据与标准轴荷的归一化处理; 10.2可与贝克曼梁进行比对转换; 10.3自动获取与贝克曼梁转换的最佳转换系数; 10.4可根据交通部的有关规定自动计算均值、方差、弯沉代表值及生成相关表格; 10.5可进行数据格式转换,把各测点的公里数据转换为桩号数据; 10.6可做温度修正; 10.7水泥板板下脱空判别软件; 11.主要技术指标: 11.1冲击荷载范围:0-240KN(可扩展至350KN); ★11.2动态力测量范围:0~250KN(可扩展); 11.3荷载测量精度:≤1%; 11.4位移测量范围:±5mm; ★11.5荷载脉冲形状:半正弦波; 11.6弯沉精度:2%; ★11.7弯沉分辨率:≤0.2μm; 11.8位移传感器个数:不少于7只; ★11.9每点测试速度:<20秒/点(测量三次); ★11.10提锤方式:液压; 11.11承载板升、降方式:液压; 11.12行走速度:0~120km/h(视路面状况而定); 11.13重量:重量约450kg; ★11.14独特的测试数据GPS坐标定位功能:每个测点都包含有与GPS定位的经度、纬度坐标信息,为今后每年(多年)后同一点重复观测、对比、分析提供科学依据。 11.15每个弯沉测点在电子地图中均可显示。 11.16具有防抗汽车追尾稳定不变形的积木式安装基准平台光轴定位导向结构。 11.17在承载车底盘上具有橡胶缓冲隔离减振平台,使FWD与承载车充分隔离。 ★11.18 电源≥12V。 11.19软件可满足240KN与50KN自由切换。 ★12.承载车:检测车一辆(检测车要求有国家公告的改装车,可在当地上牌照),适合长时间野外工作。 12.1外部尺寸(长×宽×高):优于5700×1998×2345mm; 12.2排放标准:国六; 12.3发动机排量:2.0T ; 12.4燃油类型:柴油; 12.5额定载客:5人,自动挡; ★12.6前驱车; 12.7车辆整备质量大于3000KG; 13.提供2年国家级计量校准证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交付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2日 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本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开标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以U盘存储并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现场解密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四)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40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5栋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3@qq.com 开户行: 本溪银行永汇支行 账户名称: 02 账号: ********64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静 电话: 159*****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