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泰来县宁姜蒙古族乡新江村占补平衡土地复垦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泰来县土地整理中心
招标项目编号:HLJZZ2014-108
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泰来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齐国土资函【2014】28号文件批准建设的黑龙江省泰来县宁姜蒙古族乡新江村占补平衡土地复垦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黑龙江省泰来县宁姜蒙古族乡新江村占补平衡土地复垦项目
2、建设地点:泰来县宁姜蒙古族乡新江村
3、资金来源:县财政投资
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4年5月10日、竣工日期2015年5月10日。
5、招标规模:总面积193.1423公顷。
二、招标范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工程及设备购置。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无标段划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且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以及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4、具有良好的诚信情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1、凡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意参与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14年4月17日至2014年4月23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时,法定假日除外,到哈尔滨市开发区汉水路76-6号文件购买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图纸500元。如需邮购,另加100元人民币(国内)特快专递费。
2、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同一项目经理不允许承担两个及以上标段)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处。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5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汉水路76-6号。
招 标 人:泰来县土地整理中心
地 址:泰来县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袁女士
邮 编:15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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