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城子河区杏花矿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鸡西市城子河区杏花矿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鸡西市城子河区杏花矿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0600G********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鸡西市城子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鸡西市城子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恒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鸡西市城子河区财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西市城子河区杏花矿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
2.2.1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日处理生活污水450立方米;新建设重力流水管道2383米,管径为d200-d300;新建压力流出厂水管道100米,管径为De160;购置吸污车1辆、污泥运输车1辆;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3 建设地点:鸡西市城子河区杏花矿生活区南侧。
2.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6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证企相符,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2021年9月-2021年11月),本人执业过程中未被计入从业诚信黑名单,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要求项目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工长/施工员1人(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工长资格证书)、质量员/质检员1 名(具备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资格证书)、安全员1 名(具备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要求证企相符。
3.4 投标人拟投标登记人员应与本次招标专业相符,且未在其他建设项目中担任职务,其投标将被否决。
3.5 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及"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出现被相关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情况,否则将拒绝其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12月0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2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1年12月30日08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前24小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无现场踏勘
投标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起五日内提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人自下载投标文件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内容缺失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短信,通知上网查看澄清通知,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7.2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0日08时30分
7.3开标地点: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鸡西市鸡冠区康新路 92 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鸡西市城子河区财政局
招 标 人:鸡西市城子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鸡西市城子河区
联 系 人:都先生电话:132*****70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恒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红钰家园18号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88*****392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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