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2021年美丽宜居示范村垃圾分类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1-11-18 至 2021-11-25 | 撰写单位: | 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2021年美丽宜居示范村垃圾分类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美丽宜居示范村垃圾分类设施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2-00617 项目名称:2021年美丽宜居示范村垃圾分类设施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50,000.00 最高限价(元):1,25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 | 分类设施(每村) | 要求及用途 | 参数 | 数量/平米 | 一.电动分类环卫车 | 垃圾分类保洁车(后置120L四桶) | 用于收集、转运易腐垃圾(厨余) | 车外形尺寸:≥2740*1200*1800mm 电池容量45Ah铅酸免维护电池 | 20 | 垃圾分类清运车(800升) | 用于携带环卫工具及收运少量各类垃圾 | 车外形尺寸:≥2560*900*1700mm 电池容量45Ah铅酸免维护电池 | 50 | 二.垃圾桶 | 易腐垃圾桶(120L绿色、可车载) | 用于分类保洁车车载及定点暂存 | 产品整体规格:长609mm×宽525mm×高836mm(±5 mm) 120L垃圾桶.高密度聚乙烯(HDPE) | 160 | 分类垃圾桶(30L四色各100个) | 用于村委会门厅、环保屋 | 外形规格尺寸:400*350*485mm(±5 mm)30L垃圾桶.高密度聚乙烯(HDPE) | 400 | 三.环保屋(可回收、有害) | 环保屋20平(门窗、锁结实耐用、含区域划分标线等) | 用于收集、暂存有害、可回收 | 6米*3.5米*2.18米 | 10 | 四.环保屋内置(含安装) | 货物架2组 | 暂存 | 1.5米*0.6*2 | 20 | 置物箱(货物架配套) | 每组货架一蓝一红两箱 | 1200mm*400mm*290mm | 40 | 隔离栏(金属、环保屋内置)2个 | 每个环保屋两个隔离栏 | 尺寸长*宽*厚:≥1050*≥1050*≥25mm | 20 | 蓝牙电子秤 | 每个环保屋一个电子秤 | XK3190- AI2E-KD称重指示器 准确度:国三标准 | 10 | 环保屋内桌椅(套) | 每个环保屋一套桌椅 | 800*600*750 | 10 | 五.环保屋宣传(贴墙、含安装) | 公示板1块 | 环保屋内置 | 1平 | 10 | 宣传板4块 | 环保屋内置 | 2平 | 20 | 各类分类标识10块 | 环保屋内置 | 1平 | 10 | 六.两场围栏(含安装) | 易腐垃圾场围栏 | 有场地或填埋坑的需要围挡 | 钢立柱80*80的立柱之间3100MM高度2500MM | 50平*10 | 建筑垃圾场围栏 | 有场地或填埋坑的需要围挡 | 钢立柱80*80的立柱之间3100MM高度2500MM | 50平*1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8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25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U盘)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浑南区环卫绿化管护中心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2号 联系方式: 138*****7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19号华新国际大厦13楼AB室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emailprotected]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爱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第二分公司 账号: ****************0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青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