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幼儿园购买教师及幼儿餐饮服务招标公告-辽宁省

东新幼儿园购买教师及幼儿餐饮服务招标公告-辽宁省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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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东新幼儿园购买教师及幼儿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1-11-12 至 2021-11-18
撰写单位: 辽宁多杰招标有限公司

(东新幼儿园购买教师及幼儿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新幼儿园购买教师及幼儿餐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4-00367

项目名称:东新幼儿园购买教师及幼儿餐饮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73,750.00

最高限价(元):573,75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东新幼儿园位于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茂东巷5-1号,幼儿园现有教工21名, 幼儿约120名,现公开对外招聘资质齐全、管理规范、业务精湛、有经营幼儿园食堂服务管理经验的餐饮企业进行管理。

二、资质要求

1、供餐企业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含热食类食品制售)

三、付费方式及相关约定:

1、教工餐费最高限价15 元/人/天,幼儿园现在职教师21 人。(按月结算,最终以实际数量为准)。

2、幼儿餐费最高限价16.5元/人/天,幼儿园现有幼儿约120人。(按月结算,最终以实际数量为准)

3、经营模式:自主经营模式。中标方自行组建团队、自主经营。

①中标单位承包的职工食堂,在采购单位监督和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服务为宗旨,通过努力增加菜式品种,提高饭菜质量,提供合理的膳食营养及品种搭配,改善服务态度,为幼儿及教职工提供优质服务。

②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食堂的相关规章制度,必须满足幼儿及教工用餐需求。

4、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堂管理、原材料采购、食品加工制作、供餐服务、餐具清洗、餐饮人员招聘及管理、食堂员工工资和福利、就餐环境管理等。煤气费\水电费由中标单位自行缴纳。

5、服务期间内厨房设备正常维修由中标单位负责,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设备,由中标单位提出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后,幼儿园可安排购买、安装和使用。除自然损耗外,中标单位要保证教工食堂设施设备的完好。

6、服务期内对经营场所的基础设备改动,须报幼儿园审批后方能实施,经费由幼儿园承担,服务期满后,中标单位不准拆除、改动原有项目。

7、中标单位负责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整改及办理餐饮经营等证件,幼儿园配合提供相关证件。

8、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四、服务人员与保障

1、食堂人员要足额配置,需根据教工食堂实际情况自行配置,国家要求应当具有职业资格的岗位必须具有职业资格证。

2、食堂所有员工由中标单位自行招聘,食堂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3、食堂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不准在食堂工作(办理证件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五、其他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地点: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东新幼儿园

教师餐:

为教师餐提供每日早、午两餐服务,为减少浪费、提供合理的营养搭配,推荐采用自助餐模式。

就餐时间:早餐:7:00-7:30; 午餐:11:10—12:00

自助早餐:面食二种、粥品一种、小菜四种、鸡蛋一种、饮品一种。

自助午餐:荤菜一种、素菜两种,汤类一种,面食或者米饭一种。根据季节变化,可适当调整。如遇传统节日,根据节日性质进行菜品搭配。

幼儿餐:

开园期间为幼儿提供早餐、午餐、晚餐、间食及水果,具体开园时间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就餐时间:

早餐:7:40-8:20 种类:面食二种、粥品一种、小菜四种、饮品一种。

间食:9:10-9:20 种类:饼干、小面包、牛奶、坚果等。每餐两样间食。

午餐:11:10-11:50 荤菜一种、素菜两种、汤类一种、面食或米饭一种

水果:14:15-14:30 种类:香蕉、苹果、西瓜、橙子等,每餐两样水果。

晚餐:15:20-15:50 荤菜一种、素菜两种、汤类一种、面食或米饭一种

六、执行标准:

执行标准:服务期内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饮食卫生规定,防止出现饮食中毒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如若发生因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

七、责任状:

1、服务期内中标单位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采购单位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

2、服务期内中标单位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属于承包商的员工,与幼儿园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如用电、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幼儿园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原材料标准

1、米: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

2、面:优质面粉,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面粉。

3、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使用日期距质保到期不少于三个月。

4、食用油:食用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5、蔬菜类: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6、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以等质量优等的大品牌厂家为主。

7、鲜蛋类: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保证新鲜。

8、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9、配菜类:葱花、生姜、蒜、蒜苗、芹菜,其它配菜类根据市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10、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面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干杂类根据市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

11、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豆制类根据市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12、主要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蔬菜类等)需通过正规渠道进货(不许在市场等小商贩采购)并附有食材合格检验报告及进货台账。

13、每日菜品需要进行单独留样保存不少于48小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含热食类制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2日 08时00分至2021年11月1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九纬路北五经街26号甲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自备上网功能)或预留相关技术人员在自己公司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东新幼儿园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茂东巷5-1号

联系方式: 024-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多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九纬路北五经街26号甲5楼(转门进)

联系方式: ********073

邮箱地址: *******d7a77527e7b737d7c7b7c*******d787b773c717c">[emailprotected]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吉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多杰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7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贺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辽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招标 幼儿园 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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