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新区新闻中心省级电视媒体合作方招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吉林省
吉林省长春新区新闻中心省级电视媒体合作方招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吉林省
吉林省长春新区新闻中心省级电视媒体合作方招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
长春新区新闻中心省级电视媒体合作方招标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长春新区政府采购申请委托招标审批表XQZC2021-121文件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新区新闻中心,欢迎贵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谈判。
一、采购人:长春新区新闻中心
二、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闻中心省级电视媒体合作方招标采购项目
三、拟采购的服务的内容及说明:
3.1采购内容:
1、招标对象必须是吉林省级电视媒体。
2、吉林广播电视台是吉林省唯一的省级电视媒体,播出信号覆盖全国上星频道。
3、《吉林新闻联播》栏目是吉林省唯一一档时政类电视新闻栏目,报道内容包括时政、经济、文化要闻及重要社会新闻。作为全省传达政令、反映舆情的重要渠道,备受各级领导重视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收视率和市场份额一直名列吉林卫视各档栏目前茅。
4、作为传统媒体,为扩大《吉林新闻联播》的权威性、影响力和公信度,《吉林新闻联播》现积极转型,主动融入全媒体时代,在通过官方微博等方式推广节目内容的同时,与吉视通客户端等网络媒体建立了信息共享,内容互动合作机制,扩大了覆盖面,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的深度融合发展。
3.2采购预算:*******元;
3.3服务周期:2022全年
3.4质量标准:
1、在吉林卫视《吉林新闻联播》前,每天一条15秒广告,全年365条。
2、吉林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播出6条长春新区专题报道,每次时长5分钟(22:00-23:00区间内)
3、吉林卫视频道微信公众号推送长春新区相关信息12条。
4、吉林卫视《吉林新闻联播》对长春新区的重要动态活动、重大建设项目等,予以重点关注。
3.5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4.2在中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5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投标企业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五、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六、采购文件获取:
6.1获取时间:2021年12月08日至2021年12月14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
6.2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1308室)。
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3售价:谈判文件售价现金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B217中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新区新闻中心
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人:霍娜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博扬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1308室
联系人:许鸥
电话:136*****222
监督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本项目采购支持“政采贷”政策
“政采贷”工作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8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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