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丹东市航道服务中心2021年度柴油采购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1-11-08 至 2021-11-15 | 撰写单位: |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 | (丹东市航道服务中心2021年度柴油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航道服务中心2021年度柴油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600-01583 项目名称:丹东市航道服务中心2021年度柴油采购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2,200,000.00 最高限价(元):2,2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了保障年度内航道、航标养护工作及其他工程的正常实施,依据年度养护计划,现采购船舶用燃油250吨。其中0号柴油220吨,-20号柴油30吨。产品须有出厂检验报告,达到国六车用柴油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数量按照需方的实际需求分批供货。供方在接到加油通知后24小时之内,用油罐车将油品加入到指定地点的船舶油仓中。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制造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供成品油批发许可证;经销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供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 3.2制造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供危险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供危险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8日 08时00分至2021年11月1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新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在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内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2.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本公司邮箱([emailprotected])并电话确认:(标题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3.采购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进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 鸭绿江大街118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emailprotected] 开户行: 招商银行丹东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号: ************************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凤毓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