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2021年农村电子商务示范项目招标公告-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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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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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新民市2021年农村电子商务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1-11-02 至 2021-11-09
撰写单位: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新民市2021年农村电子商务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民市2021年农村电子商务示范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81-00234

项目名称:新民市2021年农村电子商务示范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140,000.00

最高限价(元):2,14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县域电商服务中心

(一)建设标准:

符合沈阳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要求,大力推进多产业与互联网体系融合发展,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形成备受社会关注、吸引各界参与和促进农村电商发展的浓厚氛围。指导并服务于县城电商产业园、电商平台、电商镇、电商村、电商经营主体。

(二)主要内容如下:

名称

内容

主体完善

成立主体运营公司,嶙选人员及岗位培训,规范管理,系统服务。

电商孵化

组织培训、辅导、品牌、供应链设计,产品管控等。

中心建设

县域电商服务中心整体装修及展销区域和直播间建设、布置,以及电脑、打印机、监管摄像投等11种设备采购。

产品上线

组织产品上线,包括开店所需的质保金,产品拍摄、详情设计等线上准备工作。

电商运营

包括店铺资源筹备,包装设计。平台运营维护费用等。

组织活动

每年开展线上宣传活动不少于5次,线下百人宣传活动不少于3次。

其他

媒体宣传、进村入户指导,带动村级电商主体发展等。

(三)项目要素:正常运营后,服务期限为三年,按照考核标准,每个自然年由社会第三方监管评估公司进行验收评估,验收评估分值超过90分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不合格。具体标准如下:

类别

内容

标准

得分

一个公司

成立独立的县域电商服务中心运营公司,向属地农业农村局申报,在属地注册登记,并指导县域内电商业务发展。

有公司得3分,有协议得2分,指导县域内电商业务发展得2分

7

一个房间

有一个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场所,含不小于50平方米的农产品展示展销功能区以及5个以上独立直播间,灯光设施、背景俱全,室内装修,室外整洁。

100平房间2分,50平方米的农产品展示展销功能区5分,5个独立直播间5分。

12

五个网店

在淘宝、京东等主流平台和市级以上自营电商平台上至少开设5个网店,指导并服务于县域内电商镇、电商村、涉农企业等农产品电商业务发展。

有电商平台网店5个以上,得5分,少1个,扣2分。

5

三项配套

安装网络宽带(100兆以上),落实金融服务、仓储保管等条件。

宽带、金融服务、仓储保管各2分。

6

三名运营人员

服务中心有3名(含)以上运营服务人员,并由运营公司缴纳社保及医保。

总评6分,少1名,扣3分。

6

六个统一

电子标识(室内大型电子显示屏——显示电商信息)、(室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电商信息)、规划设计(近远期目标、实施步骤等)、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服务指南、技术培训。

总评10分,电子显示屏5分,其他少一项扣1分。

10

六项服务

产品包装、物流配送、网络代购代销、在线支付、规范管理、网红宣传服务。

总评6分,少一项扣1分。

6

九种设备

包括电脑(4台)、打印机、条码机、缩封机、台秤、办公桌椅柜(4套)、视频摄像头。

全部配齐12,少一项扣3分。

12

百名人才

每年培训合格电商人才100人(颁发证书,并为每人注册一个线上平台账户),具备电商主体的全部资质。

100人参加培训。均有证件及网站,少一人扣1分。

10

交易100万

指导并服务县域内全部电商村、电商镇常态化工作,并保证正常运营,服务中心网店年订单交易额100万元以上。

按照完成任务比值计算得分。每一个电商村、电商镇不能正常运营扣5分,扣完为止。

18

组织活动

每年开展线上宣传活动不少于5次,线下百人宣传活动不少于3次。

线上5分,线下3分,少一次扣2分

8

  1. 电商镇

    (一)建设标准:

    有独立运营主体,并向属地农业农村局申报,自主运营或提供服务,指导全乡镇和电商村发展。有电商村3个(含)以上,设有乡镇电商服务站,促进属地农产品进城外销,并为电商农户提供包装设计、展示展销、仓储快递等配套服务。

    (二)主要内容如下:

名称

内容

主体完善

成立主体运营公司,配套管理、运营、服务人员。

电商孵化

包括组织农户培训、辅导、品牌、供应链设计、产品管控等方面。

镇站建设

镇级电商服务站装饰及直播间建设和布局,以及电脑、打印机、监管摄像头等10种设备。

产品上线

组织产品上线,包括开店所需的质保金、产品拍摄、详情设计等上线准备工作。

电商运营

包括店铺资源筹备、包装设计、平台运营维护费用等。

其他

媒体宣传、进村入户指导,带动村级电商主体发展等。

(三)项目要素:正常运营后,订单交易额达到规定的验收标准,同时辖区内电商村达到3个以上(含3个),即可申报社会第三方监管评估公司进行验收评估,验收评估分值超过90分为达标,否则不达标,不合格。具体标准如下:

类别

内容

标准

得分

一个公司

成立独立运营公司(或合作社),向属地农业农村局申报,在属地注册登记,并指导辖区内电商村业务发展。

有公司得4分,有协议得4分,指导辖区内电商村业务发展得2分

10

一个房间

有一个面积15平方木以上房间,含不少于4平方米的独立直播室,灯光设施、背景俱全,室内装修,室外整洁。

15平米房间2分,独立直播间8分。

10

二个网店

在淘宝、京东等主流平台和市级以上自营电商平台上至少开设2个网店、指导并服务于辖区内电商村,将产品统一在网店上展示,并销往全国。

有电商平台网店2个(含)以上,得4分,少一个,扣2分。

4

三项配套

安装网络宽带(50兆以上),落实金融服务、仓储保管等条件。

宽带、金融服务、仓管保管各2分。

6

三个电商村

辖区内有3个(含)以上挂牌的沈阳市电商村

总评10分,多一个加2分,少1个,一票否决

10

六个统一

门牌标识(室外电子屏——滚动显示电商信息),规划设计(近远期目标、实施步骤等)、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服务指南,技术培训。

总评10分,电子显示屏5分,其他少一项扣1分

10

六项服务

产品包装、五六配送、网络代购代销、在线支付、规范管理、网红宣传服务。

总评6分,少一项扣1分。

6

九种设备

包括电脑(3台)、打印机、条码机、缩封机、台秤、办公座椅柜(2套)、视频摄像头。

全部配齐12分,少一项扣3分。

12

五十名人才

培训合格电商人才50人(颁发证书,并为每人注册一个线上平台账户),具备电商主体的全部资质。

50人参加培训,均有证件,少一人扣1分。

10

交易50万

指导并服务辖区内全部电商村常态化工作,并保证正常运营,电商镇主营网店年订单交易额20万元以上,辖区内电商村年度订单总交易额30万以上。

按照完成任务比值计算得分。每一个电商村不能正常运营扣5分,扣完为止。

18

组织领导

县乡两级督导有力,措施有效。

每级2分,按照中等、一般扣1分,2分。

4

三、电商村

(一)建设标准:

主要包括成立1个公司、安排一个房间、落实3项配套、销售3种以上产品、实施6个统一、开展6项服务、配齐9种设备、培训10名人才、开设10个网店或账号、交易10万元等关键指标。建议电商村运营主体和服务公司签订销售分红协议,激励服务公司与电商村长期、深度合作。

(二)主要内容如下:

名称

内容

主体及产品遴选

包括对农民和电商产品筛选工作,经过海选推荐、筛选、考核面试等多次考核,确定电商村农民主体和电商产品。

电商孵化

包括组织农户培训、辅导、品牌、供应链设计、产品管控等方面。

村站建设

村级电商服务站装饰及直播间建设和布局,以及电脑、打印机、监管摄像头等10种设备。

产品上线

组织产品上线,包括开店所需的质保金、产品拍摄、详情设计等上线准备工作。

电商运营

包括店铺资源筹备、包装设计、平台运营维护费用等。媒体宣传、指导村级电商主体发展等。

包装补贴

有服务公司按月或季给予10户农民每户年补贴500元包装费,给予村电商运营主体年补贴5000元包装费。

(三)项目要素具体标准如下:

电商村正常运营后,订单交易额达到规定的验收标准,即可申报社会第三方监管评估公司进行验收评估,验收评估分值超过90分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不合格。

类别

内容

标准

得分

一个公司

成立独立运营公司(或合作社),村集体参股不少于10%,向属地农村农村局申报,在属地注册登记,并指导全村电商发展。

有公司得4分,有协议得4分,指导全村发展得2分。

10

一个房间

有一个面积15平方米以上房间,含不少于4平方木的独立直播间,灯光设施、背景俱全,室内装修,室外整洁。

15平米房间2分,独立直播间8分。

10

三项配套

安装网络宽带(50兆以上),落实金融服务、仓储保管等条件。

宽带、金融服务、仓储保管各2分。

6

三个品牌

主要但不限于经营本地主导产业农产品,数量不少于3个品种,每种都有品牌和宣传资料。

总评6分,少一种扣2分。

6

六个统一

门牌标识(室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电商信息)、规划设计(近远期目标、实施步骤等)、规章制度、规章流程、服务指南、技术培训。

总评10分,电子显示屏5分,其他少一项扣1分。

10

六项服务

产品包装、物流配送、网络代购代销、在线支付、规范管理、网红宣传服务。

总评6分,少一项扣1分。

6

九种设备

包括电脑(3台)、打印机、条码机、缩封机、台秤、办公桌椅柜(2套)、视频摄像头。

全部配齐12分,少一项扣3分。

12

十名人才

培训合格电商人才10人(颁发证书,并为每人注册一个线上平台账号),具备电商主体的全部资质。

10人参加培训,均有证件,少一人扣1分。

3

十个网店

在淘宝、京东等主流平台和市级以上自营电商平台上至少开设2个网店,其他平台可自由选择,全村网店或账号总数不少于10个。

有电商网店或账号10个以上,得5分,少1个,扣1分。

5

交易10万

年订单交易额10万元,年度订单额低于3万元不合格,高于10万元,超出部分区域内可平衡至困难村,也可多1万加1分,最多加10分。

按照完成任务比值计算得分。

18

组织领导

县乡两级督导有力,措施有效。

每级2分,按照中等、一般扣1分、2分。

4

政策激励

有服务公司按月或季给予10户农民每户年补贴500元保证费,给予村电商运营主体年补贴5000元包装费。

总分10分,按照补贴数量少一户扣1分。

10

加分项目

电商村运营主体和服务公司签订销售分红协议,服务公司享受销售分红不少于10%,激励服务公司与电商村长期合作、深度合作。

分红10%(含)以上3分;分红5(含)-9%2分,5%一下1分。

3

四、专业人才培训项目要素:

(一)、培训课程

主要包含电子商务基本理论与发展趋势、电子商务发展态势、电商平台渠道建设、网店运营策略等,帮助县域电商创业者启发思维,促进县域网商成长;货源选择、店铺创建、店铺装修、店铺运营、店铺引流、店铺推广、客户管理等课程,帮助学员针对当地特色(农产品、风俗工艺品等)选取货源,利用技能实现线上销售,学习网店的开店流程,掌握开店基本知识,学习软件工具的使用、店铺运营及操作要领等。

(二)、培训对象

涉农企业、合作社、农户、妇女创业者、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基层干部等。

(三)、培训要求及效果

1.受培训人员160人(含)以上,平均每人培训不少于2天;

2.受培训人员掌握淘宝、天猫、京东、抖音、手机APP等主要平台的建设、运营、操作、使用等技能;

3.为培训学员颁发结业证书,为每名学员注册一个网店或账户,每个网店或账户至少上传一个产品。

(四)、授课团队

1.培训方需具有电商知识、教学经验的讲师团队,讲师团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发适用于当地的个性化教材等;

2.配备专业的培训工作团队,讲师团队不少于6(含)人,具备常规培训业务及培训相关事项咨询能力,电子商务等领域教学的教师、具有电子商务及网络实战经验的专家学者等。

(五)培训条件

1.培训场地由中标单位提供。

2.培训期间产生的住宿、餐饮、教具、材料等费用,以及注册网店或账户、上传产品等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

(六)售后服务

中标单位履行合同后向采购人提交培训材料归档资料,培训课程安排表、培训通知、培训签到表、培训课件(PPT或视频)、学员手册、培训照片等项目实施资料。

注:以上参数必须全部满足,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1. 电商设备主要参数

    设施设备全部从国内知名电商平台上采购国产品牌,满足正常工作即可,具体参数如下:


       

合同履行期限:县域电商服务中心建设服务期限为三年;电商镇建设、电商村建设及培训电商专业人才服务期限为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2日 10时00分至2021年11月09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辽河大街115号-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备份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民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 新民市辽河大街16-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内D09号楼413室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155*****595********3263b767a78">[emailprotected]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代书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辽宁,新民市

标签: 电子商务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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