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校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议价 招标公告

艺术学校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议价 招标公告


广州市艺术学校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艺术学校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1-295892

(三)预算金额:68,2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计量单位
1服务内容:任务微课教学视频教学任务1-26:舞蹈动作教学微课(每个约2分钟) 教学成果课堂实录1堂教学成果课堂实录(约40-45分钟) 项目导入教学视频展示项目教学内容、任务微课成果,动画效果展示。(每个约2分钟)
需求详细说明:163*****20418.docx">查看附件
任务微课教学视频教学任务1-26:舞蹈动作教学微课(每个约2分钟)教学成果课堂实录1堂教学成果课堂实录(约40-45分钟)项目导入教学视频展示项目教学内容、任务微课成果,动画效果展示。(每个约2分钟)说明:每个课程资源视频时间数为预估数,实际制作时间可稍长或稍短。视频拍摄与制作技术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拍摄与制作时间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确定。二、相关说明视频版权归属:所有视频的版权完全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不得外泄所拍资料素材和所制作的成品。三、视频拍摄与制作技术服务内容及响应时间1、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视频拍摄与制作。建设完成后提交采购人进行整体验收,所有的视频拍摄与制作文件及其相关源素材发给采购人备份。所有文件需在中标人自有存储保存一年以上。2、服务响应时间: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书面(包括传真等文件)提出责任教师确定的视频拍摄与制作要求后 48 小时内,安排设备和人员开展工作。四、中标人应提供的设备、人员要求1、拍摄设备与人员要求:中标人必须具备承接舞蹈艺术类视频拍摄与制作的能力,以下设备及人员配置情况为基本要求,中标人在视频拍摄与制作需要的前提下,须承诺与之相关的附属设备也免费配套提供。(1)高清全画幅单反照相机≥2台,专业录音采集设备≥2套,采集老师授课的声音,伴奏音乐;(2)视频后期制作系统≥2 套,可将各种格式的课程素材以高清的格式编辑,并通过HD扩展选件将其内容输出到高清监视器上;(3)后期剪辑师≥2名,视频素材剪辑成片及为视频内容配字幕。五、视频拍摄与制作详细技术指标要求1、 拍摄方式和技术要求(1)采用二机位或以上的拍摄方式,机位设置能够完整记录全部教学活动的要求。2、视频信号要求(1)稳定性: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不出现空画面。画面无明显抖动跳跃、摇晃、倾斜、虚焦、噪点、色彩突变等现象,编辑点处图像稳定。(2)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3)曝光适当,灯光运用合理,无阴影,无布光不均现象。(4)信噪比:图像信噪比不低于55dB,无明显杂波。(5)视频电平:视频全讯号幅度为1Ⅴp-p,最大不超过1.1Ⅴp-p。其中,消隐电平为0V时,白电平幅度0.7Ⅴp-p,同步信号-0.3V,色同步信号幅度0.3Vp-p(以消隐线上下对称),全片一致。(6)视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要求:① 视频压缩采用H.264/AVC(MPEG-4Part10)编码、使用二次编码、不包含字幕的MP4格式。② 视频码流率:动态码流的最高码率不高于2500Kbps,最低码率不得低于1024Kbps。③ 视频分辨率:采用高清16:9拍摄,分辨率设定为1920×1080或者1280×720,视频分辨率和画幅的宽高比应统一,不得混用。④ 视频帧率为25帧/秒。⑤ 扫描方式采用逐行扫描。3、音频信号要求(1)声道:中文内容音频信号记录于第1声道,音乐、音效、同期声记录于第2声道,若有其他文字解说记录于第3声道(如录音设备无第3声道,则录于第2声道)。(2)电平指标:-2db—-6db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3)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db。(4)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5)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6)音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要求:① 音频压缩采用H.264/ AAC(MPEG4Part3)格式编码。② 采样率不低于48kHz。③ 编码模式采用VBR。④ 音频码流率不低于128Kbps。⑤ 不少于两个声道,必须做混音处理。4、内嵌字幕技术要求(1)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规范字,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国家规定的除外)、错别字;字幕的字体、大小、色彩搭配、摆放位置、停留时间、出入屏方式力求与其他要素(画面、解说词、音乐)配合适当,不能破坏原有画面。(2)为满足采购人各种需要,要求中标人后期制作系统的字幕制作模块有如下性能:可以直接在时间线上创建标题、唱词、滚屏、动画、时钟、艺术字等常用的字幕物件。5、视音频资源后期制作要求(1)中标人专业技术人员依照采购人的制作标准,根据课程内容和教师要求,跟采购人单位职能部门以及教师协商沟通,按实际要求特点,参与方案的制定。(2)中标人负责课程资源的后期制作包括但不限于课程资源视音频和文字资源的整合、PPT课件设计与美化、片头片尾设计、影视动画制作、字幕添加等相关工作。根据上述工作性质要求中标人提供的课件后期制作系统需包含以下节目包装能力:动态跟踪、掩膜/遮罩、蒙版等作为子特技包含在所有特技里。(3)视频内容整体长度均匀隔断分布,采购人Logo角标并放置于视频左上角位置。(4)视频封装要求:采用MP4格式封装,或者根据采购人要求格式封装。6、特效制作要求视频特效制作采用后期编辑软件After Effects、flash等软件制作。7、其他要求(1)整个视频拍摄与制作过程和视频不得出现有广告嫌疑或与内容无关的标识等内容。(2)所有视音频文件和相应的SRT字幕文件以及视频与字幕合成的视音频文件请拷贝到可靠的媒介(如移动硬盘或者U盘等)须交付采购人,并随媒介附上纸质内容清单(标记学校名称、视频名称、时长等相关元数据信息)。(3)所有制作视频资源的视音频及相关素材,须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项目工程文件和源文件。(4)版权:视频拍摄与制作的成品所用素材资源不能有知识产权的纠纷。如产生法律纠纷,中标人需承担一切与之相关的法律责任。六、项目进度及付款时间1、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支付合同总费用的50%作为预付款。2、中标方完成合同范围内课程资源的全部拍摄及后期制作,将课程资源交付给采购人,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后,由采购人支付合同总费用的50%作为验收款。中标方需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等额发票交给采购人1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1年12月08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熊老师 ********

采购单位:广州市艺术学校

2021年12月08日

标签: 信息技术服务 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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