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及电子监察系统招标公告

邹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及电子监察系统招标公告


邹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及电子监察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邹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委托,就邹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及电子监察系统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ZC-2014-029

2、项目说明:建设完善邹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所需的相关设备。

3、招标人:邹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4、招标内容:邹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及电子监察系统

5、分包情况:本项目共分三个包;

包一:办公家具;包二:办公设备;包三:电子监察系统

6、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一: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并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等的家具生产企业,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生产企业应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本包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不得对包内设备进行分解响应。

包二: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并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相应供货、安装或指导安装、售后服务等能力的投标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所供主要设备具有生产厂家(授权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并保证不发生损害他人合具有法权益的纠纷,如发生,损失由相关投标人自行承担。

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对包内设备进行分解响应。

包三: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并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相应设计、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等能力的投标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须具有山东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所供主要设备(摄像机、硬盘录相机)具有生产厂家(授权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安防产品(摄像机、硬盘录相机)具有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对包内设备进行分解响应。

6、招标文件获取

工本费:300元人民币/套,售出不退。谈判文件工本费必须从供应商账户转出或现金缴纳,不接受个人名义的汇款。(电子版文件发至报名邮箱,纸质版文件至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或报名结束后邮寄,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携带查询行贿档案申请函、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人民检察院索取或邹平县人民检察院(209室)索取,邹平县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申请函格式见附件),购买招标文件。

时间:2014年4月17日至2014年4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地点:1)邹平县财税劳动大厦706室(鹤伴二路268号)

2)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21层

7、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与开标时间:2014年5月7日9:00(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地点:邹平县财税劳动大厦1907室(鹤伴二路268号)

9、若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请于2014年4月26日10:00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0、本项目联系信息:

招标人:邹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联系人: 王杰 ****-*******

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景煜 宋利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syxmzbyb@163.com

开户名称: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济南高新支行

帐 号:2052 2065 0613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7日

(附件)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

人民检察院:

(申请单位名称)因 (项目名称) 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我公司在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年 月 日 (申请查询时间)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人:(申请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申请查询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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