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桥路、崔墩路新建庭院灯招标公告
唐桥路、崔墩路新建庭院灯招标公告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建湖县路灯管理所委托,对建湖县唐桥路、崔墩路新建庭院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自愿参加并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建湖县路灯管理所
2.项目名称:建湖县唐桥路、崔墩路新建庭院灯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已落实
4.标段划分:一个
5.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内所有产品(庭院灯176张、绝缘自粘带120卷、防水胶带120卷、手衣200付)的供货、运输(送达至招标方指定地点并卸货)、安装、调试、检验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6.供货地点:建湖县路灯管理所
7.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三、投标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500万元),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和良好技术实力的路灯生产销售企业。
2.投标人须拥有相关范围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数量的专业路灯组装、安装技术人员,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措施;
5.投标人因不良行为被国家、省、市及我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并在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限内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报名程序: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
标申请人请于2014年4月17日15:00时至2014年4月24日17:00时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双清招标代理)确认参与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未参与报名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三天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通知招标人,否则,招投标管理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建湖县招标采购网(www.jhzbcg.com)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六、联系事项
招标人:建湖县路灯管理所
招标单位联系人:徐宏军
联系电话:138*****259
代理机构: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广永
联系电话:****-********
传真:****-********
监管机构:建湖县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
建湖县招标采购网 :www.jhzbcg.com
七、附件
相关附件请到建湖县招标采购网(www.jhzbcg.com)下载
建湖县路灯管理所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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