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本采购项目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已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经开分局,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2、采购编号:YDCG********28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预算金额 :120000.00元。

最高限价:12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120000.00

120000.00

6、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1、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调查工作,利用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土地利用信息监管平台,逐宗查清批而未供、闲置、低效土地的面积、宗数、位置等基本情况并标图入库。(平台下发图版1000多块);2、产业集聚区2021年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按公告核准范围和实际管辖范围分别进行调查评价。

(2)服务周期:30日历天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2、供应商须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3、须提供2021年01月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3、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提供2021年01月以来本单位已缴纳任意1个月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磋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时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打印,以作证据留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前)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评审时查询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关联企业信息,查询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打印,以作证据留存。)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信息

1、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12月09日至2021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1905室。

3、 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社保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资质证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信用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以上证件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1)、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料的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放磋商文件。

(2)、因疫情防控,前来办理磋商文件获取以及开标事宜相关人员须从低风险地区来,须体温正常,提供绿码。

4、磋商文件价格:3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0日上午10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1903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六、 联系方式

1.采购人: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经开分局

地 址:洛阳市伊滨区

联系人:赵炎辉

电话: 158*****176

2.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26号思达数码大厦九楼

联 系 人:赵王雨

电 话:****-********

3.监督单位: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经开分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8日


标签: 集约利用评价 技术开发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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