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河穿大沽排水河倒虹吸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双桥河穿大沽排水河倒虹吸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穿大沽排水河倒虹吸工程已由天津市津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南发改投资[2014]9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津南区财政,招标人为天津市津南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津南区位于天津市东南部,面积387.84平方公里,人口约60万人。近年来在工农业发展和镇区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逐步建成了规模较大的津南工业开发区、国家级农业园区、津京国际高尔夫球场、丹拉高速公路、津晋高速公路及十几处镇级工业园区等。随着镇区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为了提高排涝标准,改善水环境,2013年对双桥河、大沽排水河进行了清淤疏浚。双桥河与大沽排水河在闫家圈村附近交叉,现状布置有穿大沽排水河倒虹吸工程,但经过五十多年运行,倒虹吸破损、於堵严重,已无法正常运行。为保证双桥河水系连通,结合双桥河、大沽排水河治理工程,对其进行拆除重建是十分必要的。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6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4年8月5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穿大沽排水河倒虹吸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穿大沽排水河倒虹吸工程施工,合同编号:JNQSQHCDGPSHDHXSG/HT-2014-01,主要工程内容为拆除重建设计排涝流量为20m3/s的双桥河穿大沽排水河倒虹吸(包括四部分:进口连接池段、倒虹吸管身段、出口圆弧挡墙段、出口连接段,总长263.34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09~2013)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4月23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进行咨询。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4月24日~2014年4月30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5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4年4月30日9时在天津市津南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路23号)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津南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路23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崔相维
电 话:***-********转8010
传 真:***-********
发布日期:2014年4月17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刘学红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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