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万顷沙镇红海村、红湖村农村水改项目设计交易公告
根据穗南区水函[2014]104号、穗南区水函[2014]153号文批准,发包价达到穗纪字[2013]33号文规定的小额建设工程规模,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对南沙区万顷沙镇红海村、红湖村农村水改项目设计通过随机抽取(摇珠)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南沙区万顷沙镇红海村、红湖村农村水改项目设计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如有):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
交易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规划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万顷沙镇红海村、红湖村。
四、项目概况:对红海村原有供水管网进行改造,达到红海村人口使用的标准,原有供水管网总长约7800米,红海村人数约481人,总户数140户。工程总投资额约500万元 ,对红湖村原有供水管网进行改造,达到红湖村人口使用的标准,原有供水管网总长约840米,红湖村人数约881人,总户数221户,工程总投资额约45万元 。
五、承包内容、规模和发包价:
【项目编号】2014-00396X
【承包内容、规模和发包价】:
承包内容对红海村原有供水管网进行改造,达到红海村人口使用的标准,原有供水管网总长约7800米,红海村人数约481人,总户数140户。工程总投资额约500万元,对红湖村原有供水管网进行改造,达到红湖村人口使用的标准,原有供水管网总长约840米,红湖村人数约881人,总户数221户,工程总投资额约45万元 。
发包价:18.5119万元,承包意向人填写的承包价与以上金额不符的报名将被拒绝。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广州南沙粤海水务有限公司、镇分别按4:4:2的比例承担。
七、发布交易公告:从2014年4月18日至2014年4月24日23时59分。
注:交易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施工图纸、发包价。发布交易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若因此交易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从2014年4月18日至2014年4月24日23时59分。
2、现场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时间与地点:从2014年4月25日9时 0分至2014年4月25日11时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二楼 报名窗口6。
九、摇珠时间及摇珠地点
1. 摇珠时间:2014年4月25日11时10分。
2. 摇珠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二楼 开标一室。
3. 摇珠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十、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类小额工程企业库 或者 广州市水务局的广州市给排水工程勘察设计类小额工程企业库中。
2、承包意向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给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3、承包意向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给水工程师资格。
4、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5、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叁 仟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未在交易公告第十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承包意向人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报名资料收取方式
本工程在报名时,由建设单位收取承包意向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并根据交易公告第十条的内容进行资料核对。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承包意向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摇珠活动。
十二、摇珠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承包意向人的监督。
十三、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可在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若无承包意向人报名,建设单位经集体讨论可从企业库中直接委托承包人。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承包意向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十五、潜在承包意向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交易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三日内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南沙区万顷沙镇中兴西路二十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八、建设单位须将交易公告报交易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附件:1、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类小额工程企业库企业名单
广州市水务局的广州市给排水工程勘察设计类小额工程企业库企业名单;
2、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3、承包意向人报名审核一览表。
附件一: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类小额工程企业库入库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 |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3. |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 4. | 广州市前方咨询有限公司 |
5. | 广州市天河建筑设计院 | 6. | 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 |
7.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8. | 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 |
9. |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 | 10. | 广州华浩能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11. | 广州市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12. | 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 |
13. | 广州市设计院 | 14. | 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15. |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16. | 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市给排水工程勘察设计类小额工程企业库入库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广州市设计院 | 2. |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 |
3. | 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4.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5. |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 6. | 广州市吉华岩土检测有限公司 |
7. | 广州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8. | 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新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
9. | 广州市自来水工程公司 | 10. | 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 |
附件二:
承 包 意 向 承 诺 及 声 明 函
致: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1.根据建设单位发布的南沙区万顷沙镇红海村、红湖村农村水改项目设计的交易公告,我方研究了上述项目的交易文件、合同条件、建设单位要求、资料表、附件、补充文件和技术规范等文件。我方已检查和核对了这些文件,未发现他们有错误或其他缺陷。据此,我方愿按这些文件的规定,包括一并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承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
我方愿暂定以人民币 元(大写:元)的设计报价,承包费率为 %。承包本次交易所包含的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责任,承包费率结算时不予调整。我方项目负责人是 。
我方遵守本承包意向函直至承包意向有效期满,在承包意向有效期满前,本承包意向函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随时可接受获得承包资格。我方承认所附报名文件资料为本承包意向函的一部分。
我方遵守资料核对及摇珠结果,并且不会采取妨碍项目进展的行为。
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提供规定的履约担保,将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开展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上述文件完成项目。
除非制定正式合同协议书并生效,我方提交的报名资料以及你方发包通知书,应构成你我双方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9">我方就参加本项目交易工作,作出以下郑重声明:
1、本公司保证报名资料核对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2、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交易中不给其他单位挂靠,不出让交易资格,不向建设单位行贿。
3、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报名资料核对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报名资料核对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退出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类小额工程企业库或广州市水务局的广州市给排水工程勘察设计类小额工程企业库。
承包意向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承包意向人报名审核一览表
工程名称:承包意向人(盖章)
审核确认:建设单位接收资料人员与承包意向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建设单位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承包意向人的代表签名: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1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原件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3 | 企业资质证书信息 | 复印件 |
4 |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证件 | 复印件 |
5 | 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 原件 |
6 | 承包意向人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凭证 | 复印件 |
7 | 结论 |
注:1、本表中需承包意向人提交的复印件每页均需加盖承包意向人企业公章,否则提交的资料视为无效,审核情况为不符合。
2、本表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承包意向人须留空,由建设单位核对后填写。审核情况填写“符合”或“不符合”,结论填写“报名成功”或“报名不成功”。
3、本表所有审核情况均为符合的,结论为报名成功。若有一项或以上审核情况为不符合的,结论为报名不成功。报名成功的承包意向人方能参加摇珠。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承包意向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建设单位接收资料人员和承包意向人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料核对不符合的依据。
附件:
***************.pdf">交易申请表.pdf
***************.pdf">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pdf">代理资质.pdf
***************.pdf">穗南区水函[2014]104、153号.pdf
***************.pdf">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doc">1.南沙区万顷沙镇红海村、红湖村水改项目设计招标(交易公告).doc
***************.pdf">交易申请公函.pdf
***************.doc">2.南沙区万顷沙镇红海村、红湖村水改项目设计招标(交易文件).doc
***************.pdf">交易意向表.pdf
南沙区万顷沙镇红海村、红湖村农村水改项目设计交易文件建设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期:2014年3月 目录第一章、交易须知3一、交易须知前附表3二、交易须知修改表5三、交易须知通用条款6(一)交易文件6(二)报名及报名资料递交7(三)摇珠及合同签定8第二章摇珠办法11一、摇珠办法修改表11二、摇珠办法12第三章合同条款15第四章前期资料及工作要求25 第一章、交易须知一、交易须知前附表声明:本交易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交易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对范本《交易须知通用条款》和《摇珠办法》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交易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项目内容说明与要求1定义建设单位(即发包人):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南沙区万顷沙镇红海村、红湖村农村水改项目设计3建设地点南沙区万顷沙镇红海村4建设规模对红海村原有供水管网进行改造,达到红海村人口使用的标准,原有供水管网总长约7800米,红海村人数约481人,总户数140户 。工程总投资额约500万元 ,对红湖村原有供水管网进行改造,达到红湖村人口使用的标准,原有供水管网总长约840米,红湖村人数约881人,总户数221户 ,工程总投资额约45万元 。5交易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直到通过施工图审查。6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7前期服务机构名称 \ (注:设计交易需填写)8工期要求设计工期:(一) 设计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0个日历天内 按要求 提供设计方案、设计概算 等资料报南沙区发改局办理立项手续。设计方案需达到初步设计深度, 并适当增添可行性研究的相关内容,并依以简单可研报告形式向区发改局申请立项。(二)立项批复后30个日历天内按要求提供初步设计报告和投资概算送南沙区水务局审批,初步设计应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在初步设计审批过程中,设计人应参加南沙区水务局组织的初步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初步设计报告进行补充和修改,直到通过初步设计审查。(三)初步设计确定后设计人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并送施工图审查,根据审图单位的意见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施工图纸进行补充和修改,直到通过施工图审查;在工程概预算编制和评审过程中出现的图纸问题,设计单位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将文体资料送达招标人签收。(四)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设计单位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设计变更图纸等资料 。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9资金来源区财政、广州南沙粤海水务有限公司、镇分别按4:4:2的比例承担。10承包意向人资质要求详见本工程交易公告11设计人员专业配套要求(据实配备)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各专业指定设计代表1名,要求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现场指导与监督人员必须是拟投入的主要设计人员中的相应人员。12报名资料收取方式报名时建设单位收取报名资料,并进行资料核对,双方签字确认结果。13发包价设计发包价:本项目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5%,发包价暂定为人民币18.5119万元。承包意向人填写的承包价、承包费率与以上金额不符的报名文件将被拒绝,承包费率在结算时不予调整。14承包意向有效期180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计起)15领取发包价及前期资料由承包意向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16踏勘现场时间:自2014年月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方式: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由承包意向人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点: 南沙区万顷沙镇红海村、红湖村17报名资料组成报名资料由资格文件、《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提交交易保证金凭证三部分组成。18报名资料份数一份。19报名的时间和地点收件人: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室。开始接收报名文件时间:2014 年4月18日0时0分截止时间: 2014年4月24日23时59分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交易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0摇珠开始时间和地点1.摇珠开始时间:2014年4月25日11时10分 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室。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交易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1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函为承包价款的10%。22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二、交易须知修改表声明:本交易须知使用GZZB 交易文件范本的交易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交易文件中不再转录交易须知通用条款,请承包意向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gzzbb.gz.cn)下载查阅。条款号: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条款号: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现文: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三、交易须知通用条款(一)交易文件1.交易文件的组成1.1本交易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第一章交易须知第二章摇珠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第五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第六章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另册)1.2 承包意向人获取交易文件后,应仔细检查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交易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1.3 承包意向人一旦获得承包资格,交易文件的内容对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双方均有约束力。1.4建设单位(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交易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建设单位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5发布交易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交易文件、施工图纸、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1.6交易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1.7承包意向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交易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交易文件应具有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2.交易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1交易文件发出后,在公告截止时间3日前,建设单位可对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2.3交易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4为使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时有充分的时间将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建设单位将酌情延长报名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报名时间不延长。(二)报名及报名资料递交3.报名资料的组成:3.1报名资料由资格文件、《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提交交易保证金凭证三部分组成。3.2资格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3.3 《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格式见交易公告附件二)3.4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0.3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3.5报名资料的所有内容均以纸质文件编制。4.报名资料格式4.1承包意向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应当使用交易公告所规定的报名资料全部格式。4.2承包意向人应仔细阅读报名资料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报名资料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核对需要的,经建设单位审查可否决其参与摇珠的资格。5.承包总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5.1 本工程的承包总报价采用交易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方式。5.2承包意向人的承包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和合同条款所列项目交易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内容所需要的全部费用。5.3设计总报价:本项目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5%,发包价暂定为人民币18.5119万元。5.4建设单位严禁擅自扩大小额建设工程的建设内容及投资,结算时合同价不予调整。6.报名资料的份数和签署6.1 承包意向人应按交易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报名资料。6.2除承包意向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报名资料应无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承包意向人加盖承包意向人的印章。7.报名资料的递交和接收7.1 承包意向人代表应按交易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建设单位递交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代表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报名资料。7.2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7.2.1在报名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的;7.2.3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7.2.3承包价未按规定填写的。7.3 在报名截止期前,建设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可向交易监督机构投诉。7.4到在报名截止时间止,建设单位收到的报名资料少于三家的,建设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交易。8.报名的有效性8.1建设单位应根据交易公告所述的合格条件在报名时审核承包意向人的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未能完全响应交易公告中合格条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加摇珠。8.2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三)摇珠及合同签定9.参加摇珠会9.1承包意向人代表可按交易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珠,承包意向人是否到场,将不影响摇珠结果。9.2若承包意向人未能成功报名的,建设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摇珠。10.摇珠办法详见第二章摇珠办法11.发包通知书11.1确定承包人后,建设单位将就《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3日。11.2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承包人后15日内,向交易监督机构提交交易情况的书面报告;经交易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发包通知书。11.3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发包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建设单位,确认收到。1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12.1 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于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文件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2.2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类小额工程企业库或广州市水务局的广州市给排水工程勘察设计类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12.3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承包人在交易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12.4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发票。13.履约担保13.1 在收到发包通知书后的15日内,承包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的规定向建设单位递交履约担保;如果承包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13.2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类小额工程企业库或广州市水务局的广州市给排水工程勘察设计类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14.合同生效合同双方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15.腐败与欺诈行为在交易和合同实施期间,建设单位要求承包意向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15.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1)“腐败行为”是指在交易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交易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建设单位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承包意向人之间串通(在报名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交易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建设单位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15.2如果承包意向人被认定在本交易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承包资格。 第二章摇珠办法一、摇珠办法修改表声明:本摇珠办法使用GZZB交易文件范本的摇珠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交易文件中不再转录摇珠办法通用条款,请承包意向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gzzbb.gz.cn)下载查阅。条款号: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条款号: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现文: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二、摇珠办法16.摇珠所依据的规则16.1《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穗纪字[2013]33号)。17.摇珠程序:17.1 将所有已成功报名的承包意向人进行电脑随机排序,并编制序号,作为摇珠时的身份对应。随机排序的序号由各个承包意向人代表签名确认。承包意向人签字确认时需向建设单位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并出示本人身份证。17.2承包意向人若不出席摇珠会,视为默认排序序号,不影响后续摇珠。17.2建设单位摇珠随机抽取3个序号,依先后顺序确定为1至3名承包候选人。18.确定承包人18.1 建设单位按照交易须知前附表第20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摇珠,根据摇珠结果,最终确定承包候选人。18.2摇珠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摇珠先后顺序确定的承包候选人,依次推荐为第一承包候选人至第三承包候选人,并编制摇珠报告。18.3建设单位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18.4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放弃承包的或者按照相关规定被取消资格的,建设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以此类推。18.5如果所有承包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依法重新组织交易。18.6摇珠结果应按原公告发布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承包意向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承包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附表一摇珠序号确认表工程名称:南沙区万顷沙镇红海村、红湖村农村水改项目设计序号承包意向人名称摇珠序号承包意向人签名确认建设单位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日期:附表二摇珠结果确认表工程名称:南沙区万顷沙镇红海村、红湖村农村水改项目设计摇珠结果摇珠序号对应的承包意向人名称承包意向人签名确认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日期: 第三章合同条款 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南沙区万顷沙镇红海村、红湖村农村水改项目工程地点: 万顷沙镇红海村、红湖村合同编号: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项目管理单位:设计人:签订日期: 2014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甲方(发包人):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单位: 乙方(设计人):该项目甲方联系人:南沙区万顷沙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南沙区万顷沙镇红海村、红湖村农村水改项目的设计,工程地点为南沙区万顷沙镇红海村、红湖村,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工程发包通知书》等相关资料。 2.2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电子地形图。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以及现行行业标准。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 4.1工程名称:南沙区万顷沙镇红海村、红湖村农村水改项目。4.2工程地点: 南沙区万顷沙镇红海村、红湖村。4.3委托设计阶段:(一)设计方案阶段,该项目设计方案必须以红海村、红湖村分别独立设计(投资概算、适当增添可行性研究的相关内容,并依以简单可研报告形式向区发改局申请立项)、(二)初步设计阶段、(三)施工图设计阶段。4.4设计工程规模:对民立村原有供水管网进行改造,达到民立村人口使用的标准,原有供水管网总长约7800米,民立村人数约481人,总户数140户,对红湖村原有供水管网进行改造,达到红湖村人口使用的标准,原有供水管网总长约840米,红湖村人数约881人,总户数221户 ,工程总投资额约45万元 。4.5工程投资额:暂定工程建设费用暂定为 545 万元。4.6设计内容: 4.6.1设计范围: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及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施工图设计等。(一)设计方案达到初步设计深度,说明书中适当增添可行性研究的相关内容,并依以简单可研报告形式向区发改局申请立项,包括设计概算编制;(二)立项后,设计人将初步设计资料送南沙区水务局审批,初步设计图纸应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设计人应参加南沙区水务局组织的初步设计审查,并根据初步设计的批复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三)施工图设计图纸由设计人送发包人委托的施工图审查单位进行图纸审查,根据审图单位的意见对施工图纸进行修改,直到通过施工图审查;(四)工程概算送南沙区财政局评审时,有关设计人员应参与财政评审,对施工图不完善的地方和有关问题及时进行修改或解答,并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建设单位。(五)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施工图纸及文件后,应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参加项目相关会议以及竣工验收等。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工作开始时发包人向设计人及时提供下述资料:5.1中标通知书5.2设计范围的地形图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6.1设计文件:(一)设计方案文本文件12份;(二)初步设计文本文件20套;(三)施工图审查后的施工图文本文件20套。其中盖施工图审查章的施工图设计文本文件8套。6.2以上6.1项全部的电子文件(图纸须DWG格式和PDF格式)肆套光盘。6.3(一) 设计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0个日历天内 按要求 提供设计方案、设计概算 等资料报南沙区发改局办理立项手续。设计方案需达到初步设计深度, 并适当增添可行性研究的相关内容,并依以简单可研报告形式向区发改局申请立项。(二)立项批复后30个日历天内按要求提供初步设计报告和投资概算送南沙区水务局审批,初步设计应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在初步设计审批过程中,设计人应参加南沙区水务局组织的初步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初步设计报告进行补充和修改,直到通过初步设计审查。(三)初步设计确定后设计人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并送施工图审查,根据审图单位的意见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施工图纸进行补充和修改,直到通过施工图审查;在工程概预算编制和评审过程中出现的图纸问题,设计单位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将文体资料送达招标人签收。(四)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设计单位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设计变更图纸等资料 。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第七条 费用本合同的设计费按照2002年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5%计取。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暂定为500万元及45万元。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附加调整系数为1.0。本合同设计费暂定为:18.5119万元(见下表)。 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计费额(万元)下浮率费用(万元)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1南沙区万顷沙镇红海村农村水改项目对红海村原有供水管网进行改造,达到红海村人口使用的标准,原有供水管网总长约7800米,红海村人数约481人,总户数140户 。工程总投资额约500万元,√√√1.00.851.05005%16.876751南沙区万顷沙镇红湖村农村水改项目对红湖村原有供水管网进行改造,达到红湖村人口使用的标准,原有供水管网总长约840米,红湖村人数约881人,总户数221户 ,工程总投资额约45万元 。√√√1.00.851.0455%1.63518合计说明1、设计费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等相关规定下浮5%。2、暂定设计费:南沙区万顷沙镇红海村农村水改项目设计费:20.9×1.0×0.85×1.0×0.95=16.87675万元;南沙区万顷沙镇红湖村农村水改项目设计费:9×45/(200-0)×1.0×0.85×1.0×0.95=1.63518万元; 设计方案评审专家费、会议费及餐费已包含在设计费里。如有发生则由设计单位从设计费里支出,发包人不另外支付该费用。本合同的最终设计收费计费额为概算财政评审价的建安工程费。如甲方要求提供超过合同规定份数的成果文件,则甲方另行支付该部分文件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第八条 支付方式8.1设计单位向发包人提交按南沙区水务局初步设计的批复修改后的设计资料及文本后,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的40%给设计人,即7.40476万元;设计人提交审查后的施工图,概算报告经南沙区财政局评审后,发包人支付该设计费的40%给设计人。其余20%设计费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审核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每期设计费用,均应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法发票。若设计人分段提供成果文件,发包人按照该分段成果占该阶段的总工作量的比例支付该阶段应支付的费用。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第九条 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时,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发包人有合理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应收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应收费的全部支付。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9.1.7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9.1.8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9.2设计人责任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设计合理年限为50年。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0.1%。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已收取设计费的,应全部返还发包人。9.2.7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9.2.8 如设计人不配合甲方开展工作、设计成果存在较多问题导致无法及时获得区相关部门的批复等问题,发包人将对设计人发出通报并罚款,第一次通报罚款2000元,第二次通报罚款4000元,第三次终止合同,不支付剩余的设计费。第十条 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 仲裁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广州 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7本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玖份,三方各执叁份。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南沙区万顷沙镇光明路49号 邮政编码:511462电话:
***-********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建设管理单位:设计人: (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委托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 (签字)联系人: 联系人:地址: 地址:邮 政 编码:邮政编码: 联 系 电话:联 系 电话:传真: 传真: 开 户 银行: 银行帐号: 第四章前期资料及工作要求一、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南沙区万顷沙镇红海村2、建设规模:对红海村原有供水管网进行改造,达到红海村人口使用的标准,原有供水管网总长约7800米,民立村人数约481人,总户数140户 。工程总投资额约500万元。对红湖村原有供水管网进行改造,达到红湖村人口使用的标准,原有供水管网总长约840米,红湖村人数约881人,总户数221户 ,工程总投资额约45万元 。二、设计依据1、本需求书2、建设单位提交的基础资料等。3、现行的有关建筑工程、规划、消防、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三、设计原则市政供水管至每个住户之间的供水管网改造。四、设计要求通过水改工程对村镇老供水设施进行改造,调整不合理的供水管网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