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担架员服务项目竞标公告

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担架员服务项目竞标公告

我院就担架员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报名参加。

一、服务要求

1.为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提供担架员服务,服务要求如下:

(1)配置 4名担架员;

(2)男性(18-50岁),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60厘米,无不良嗜好,无不良记录,要求服装统一;

(3)按劳动法要求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4)所有担架员服务人员学历不能低于初中学历。

(5)拟投入的担架员必须经过专业机构进行院前急救培训,并取得Hearthsaver First Aid CPR AED证书(或初级急救员证)。

2.值班时间要求:

每天上班具体时间段为:上午8:00-次日上午8:00;

3.培训要求:成交人每季度对员工进行安全保护、突发事件处理、安全生产及消防知识等相关培训;同时也要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急救知识培训。

4.具体岗位说明详见附件。

二、服务期及地点

1.服务期:24个月。

2.地点: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三、项目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所提交的服务经采购人按月考核合格后,按月支付合同款。

四、售后服务要求

1.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2.采购方制定担架员考核标准,定期对担架员进行考核,采购方有权将考核不通过的担架员撤回成交方所在的服务公司,要求成交方所在的服务公司重新派遣新人员上岗。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

(1)服务的价格(其中人员工资不能低于南宁市最低标准);

(2)投标报价应包含:人员的工资(基本工资、管理人员津贴、级别工资)、劳保(服装等费用),社保费(应按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缴纳社保)和福利待遇以及其他管理费用、税费等。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向中标人或人员个人支付任何费用。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据国家、广西和南宁市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要求以及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规定要向员工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保及其他保险。中标单位应自行承担政府部门对有关最低工资标准政策及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带来的成本上涨的风险,在相关政策及标准发生变动时,如服务实施人员人数未发生变动的,采购单位则不再调整服务费用。

2.投标人应按以下人均费用限价进行报价:4062.5元/月/人;投标报价超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3.采购预算为:39万元,最高限价为39万元,投标报价超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4.此次竞争性谈判须三家及以上投标人报价方为有效投标,少于三家投标人报价则此次投标无效,以最低价者为第一中标人,如果第一中标人放弃,则选择价格次低者为中标人,依次顺延。

5.资质及其他要求:

(1)提供竞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6.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上午8:30至2021年12月10日下午17:00止(上班时间接收报名)。

7.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时间: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3日 10点00分

(3)地点: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后勤办洽谈室

8.报名地点和联系人

(1)地 点: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后勤办公室(南宁市大学路166号)

(2)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担架员岗位说明.docx



后勤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


标签: 担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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