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38MW)工程支线道路及风机基础、安装平台施工工程(标段一)招标公告

风电场(38MW)工程支线道路及风机基础、安装平台施工工程(标段一)招标公告

国电电力富民金铜盆风电场(38MW)工程支线道路及风机基础、安装平台施工工程(标段一)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国电电力云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受云南国电电力富民风电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电电力富民金铜盆风电场(38MW)工程支线道路及风机基础、安装平台施工工程(标段一)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云南国电电力富民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国电电力富民金铜盆风电场(38MW)工程支线道路及风机基础、安装平台施工工程(标段一)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2、工程规模:本工程规划装机规模为19台2MW风力发电机组。
3、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4、工程性质:新建。
5、工程概况:
金铜盆风电场场址位于昆明市富民县西部金铜盆一带的高山山脊上,主要由白沙箐南侧的几条东北向山脊组成。场区南北长约3.61km,东西宽约5.53km,场区面积约11.5km2。片区内山脊整体较为连续,地形起伏变化较小,金铜盆山脊两侧坡度较缓,其它山脊两侧坡度较大,林木较密。场区东北角有国道G108 通过,外部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风电场共设计安装19台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8MW,风机基础拟采用钢筋混凝土圆形扩展基础。
风电场拟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位于工程场区的中部,呈长方形布置,长76.0m,宽67.0m,围墙内用地面积为5092.0m2,升压站内布置办公综合楼、仓库、35kV配电装置室、综合控制室、室外主变、事故油池及构架等建(构)筑物。
四、招标范围及工期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国电电力富民金铜盆风电场(38MW)工程1~12号风机支线道路及风机基础、安装平台、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基础环安装等土建及安装工程,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其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支线道路:完成场内1~12号风机支线道路修建,修建里程约6.3km,满足叶片、机舱、塔筒等大件运输要求。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清理、挖方及填方路基、路基整修、坡面排水、挡土墙、排水涵管、桥梁改造、道路两旁影响大件运输的障碍物的清除(包括两旁树木砍伐、电线杆的移动、路上空影响大件运输的各种线路的清理,使得大件运输车辆能正常通行,包括办理相关手续及负责所有相关费用)、道路弃土外运、征林征地配合、道路维修及保养等;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所修建道路范围内的一切阻工及纠纷事宜,确保道路通畅。
承包人须完成道路保通工作,由于承包人对施工范围内与当地群众发生的一切纠纷及阻工等事宜协调处理不力造成停工或交通堵塞的,每天罚款叁万元。所罚款项从工程结算造价中扣除。
(2)安装平台:完成场内1~12号风机安装平台修建,满足风机设备摆放、组装及吊装要求。
(3)风机基础:完成场内1~12号风机风机基础修建,满足塔筒、风机等安装要求。
(4)箱变基础:完成场内1~12号风机箱变基础修建,满足箱变安装要求。
(5)安装工程:完成场内1~12号风机基础环、埋管、接地等安装。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环预埋件制作与安装(含材料)、基础环支撑安装、基础环安装、基础环的密封安装、基础环自粘胶带修补或更换(若破损脱落)(自粘胶带由塔筒厂家提供)等;埋管、接地等材料的采购、制作、安装等。上述设备与材料的到货接卸、签收与保管,因摆放场地准备不及时所发生的二次倒运;投保相关保险等。
发包人所采购物资应在到货后6小时内完成卸货,否则,因压车而导致的运输单位索赔完全由承包人承担。
(6)临时工程:承包人根据项目需要规划的临时工程的设计、建设、管理、拆除等工作。
(7)工程弃土渣外运。倾倒地点位于施工现场附近,具体位置需发包人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当地政府在工程现场选定。
(8)施工区域的治安、保卫、环境卫生、文明施工管理及施工生活区的警卫和公共物业管理;负责施工区域内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理和维护、施工道路的维护和管理;同时服从监理工程师施工现场关于此方面的统一管理。
(9)所有的土工试验指定第三方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试验,并由承包人负责费用;所有B类乙供材料抽样指定第三方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试验,并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对所安装设备、埋管、接地等进行相关试验及验收,并由承包人负责费用。
(10)由承包人负责所有本标段内特种设备或行业(如消防、起重、风电场防雷接地等)的验收取证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11)由承包人负责本标段测量方格网的统一测设、复测、维护和管理。
上述工作内容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均包含在《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综合单价与合价中,《工程量清单》中未明确列示的,由承包人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相关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12)本工程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有关与其他标的界面划分的规定:
(1)与设备采购标的界面:基础环、钢支撑及调节螺栓设备由发包人提供,交货地点为运输车辆能到达的距设备安装地点最近的地点,交货方式为车板交货,承包人负责卸车、签收及卸车后的保管、储存、二次倒运、安装、调试(配合)等工作。
(2)道路施工界面:承包人负责修建1~12号风机所涉支线道路。
(3)与道路维护的界面:承包人负责所修建道路风电场竣工投产验收前以及道路工程质保期内的道路维护,期间需保证其它承包人(大件运输、施工车辆等)的正常使用,道路工程质保期后的维护工作由发包人另行委托。
(4)施工电源界面: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电源,相关手续及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5)施工水源界面: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相关手续及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有关设备材料采购、保管、运输的规定:
本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分为两种类型:A—发包人采购,提供承包人使用;B—承包人自行采购但需由发包人进行质量、等级、品牌及供应商的认定,B类设备材料不低于国内一线品牌标准。设备材料采购的类型在《工程量清单》“设备/材料”一栏中已明确,对《工程量清单》中不明确的类型按B类执行。
对A类设备材料,由发包人采购。发包人人指定交货地点,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交货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派验收人员到指定地点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办完验收交接手续后的保管、运输、安装、维护等工作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保证设备材料的完好、并按要求进行维护和保养。
对B类设备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承包人根据其自身对市场了解情况报价并承担价差风险,发包人或监理人将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检验以及送指定的第三方有资质试验室进行试验。承包人负责设备材料的保管、运输、安装、保险、维护等工作。
发包人指定的场内二次运输工作:是指承包人负责将A类设备材料卸在承包人指定位置后的所有其他运输。
除发包人在技术规范中明确表述提供临时施工场地外,承包人需施工临时用地的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可以协助办理。承包人完成本工程所需所有临时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设备的催交催运工作。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A类设备材料及时卸车,所有A类设备材料运至承包人指定位置(大件运输车辆能够到达)后6小时内应及时卸车,否则所产生的压车费由承包人承担,压车费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现场项目部、监理工程师的签证来支付,如不按时支付,将直接从承包人合同款中双倍扣除。
有关土石比例的规定:
本工程土石比固定按下述比例执行:
(1)、支线道路
土石比例固定为5:5,即:土的比例固定为50%,石的比例固定为50% 。
(2)、安装平台
土石比例固定为4:6,即:土的比例固定为40%,石的比例固定为60% 。
(3)、风机基础
土石比例固定为4:6,即:土的比例固定为40%,石的比例固定为60% 。
(4)、箱变基础
土石比例固定为6:4,即:土的比例固定为60%,石的比例固定为40% 。
上述土石方总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经监理、发包人、承包人三方共同确认后按该比例执行,今后不因任何原因调整土石比例。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订立合同法人资格,注册资金贰仟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企业近三年无经济诉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4、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5、投标人拟选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山地风电施工工程业绩。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电力、水利水电、公路的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山地风电施工工程业绩2项及以上,必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有合同复印件(首页、合同价款页、盖章签字页、用户单位联系方式等);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A.证明具备投标资格的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证书等)。
B.投标单位在近5年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经验及其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以及近三年质量回访记录。
C.按规定的格式提供推荐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候选人简历及拟在本施工现场管理、主要施工人员的情况。
D.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E.投标单位财务状况,包括近2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F.投标单位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G.按规定格式提供拟分包的主要工程项目及拟承担分包项目的投标方情况。
H.具有独立处理同类工程地方事宜的能力情况。
i.投标人在近5年的获奖情况(省级、国家级优秀施工企业、优质工程等)。
j.信用评估单位颁发的资信等级证书等。
k.投标人近三年来经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安全报表。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请投标人在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下载《普通用户使用说明》并按照要求注册成为投标会员,填写相关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业绩等)、签署《信息服务及招标信息下载服务协议》,经确认后,参与项目报名、购买标书、下载招标文件、投标。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4年4月17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单位名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十六号院1号楼15层1518室
邮政编码:100039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须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察,自行负责费用和安全问题。
十、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请通过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进行报名,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同时按下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备注栏内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项目名称以及标的物名称、招标编号。我公司在确认标书款项到达公司账户后,二个工作日内确认、批准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用汇款、存款等方式购买标书。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汇款银行及帐号:
户 名: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帐 号:********16770
汇入城市:北京市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4年5月14日上午10点(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三、开标地点
北京中奥凯富国际酒店(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302号,电话:***-********),如有变化,请关注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的开标通知。
十四、招标信息通知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最高限价将在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gdlygc.com.cn)“最高限价”栏中将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公布,请投标人密切关注。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国电电力富民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
联系人:田师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xdyc999@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号楼1518室
邮 编:100039
传 真:***-********
会员办理:李影
联系电话 :***-********
报名联系人:王雪松、陶维珣
联系电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wangxuesong@gdlygc.com.cntaoweixun@gdlygc.com.cn
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4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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