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人民法院审判辅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CB-BL-2021-1208-01)
龙华人民法院审判辅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CB-BL-2021-1208-01)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龙华人民法院审判辅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B-BL-2021-1208-01)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龙华人民法院审判辅助服务项目
二、招标内容
2.1 招标范围:龙华人民法院审判辅助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2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玖佰叁拾万元整(¥9,300,0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由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或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扫描件(同一个独立法人只能授权其下属的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供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法人组织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函);
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3投标文件中必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相应章节)
3.4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官网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9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4.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深圳北站西广场北区A1单体2001(深圳北站西广场深圳通大厦201-202)。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4.1现场购买:
投标人代表携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及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4.4.2线上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报名网站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上传前款证明文件资料,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后进行办理。报名网站链接如下:点击报名
4.4.3收款渠道:
统一采用投标单位对公转账,不接受现金或其他支付方式,以标书购买费用实际到账确认项目投标报名情况,标书费未到账视为报名未成功。标书费申请开具发票需于一个月内办理,逾期将不予受理,相关费用请各投标人公对公转账到如下指定账户:
公司名称:深圳市加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
银行账号:4425 0100 0087 0000 1728
4.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20日下午14:00—14:30。
4.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0日下午14时30分。
4.7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深圳北站西广场北区A1单体2001(深圳北站西广场深圳通大厦201-202)开标室。
五、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
六、公示网址: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alebcn.com/)
七、售卖购买标书期限:
五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采购方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
采购方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宁路梦诗工业区A栋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深圳北站西广场北区A1单体2001(深圳北站西广场深圳通大厦201-202)
邮编:518000
联系人:王工
邮箱:wangf@calebcn.com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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