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招标公告
公共租赁住房招标公告
本溪市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招标三次公告
本溪市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招标三次公告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本溪市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市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招标;
2. 采购项目编号:BXSZG********;
3. 采购面积:2万平方米;
4. 采购预算:6,633万元;
5. 采购项目内容:
(1)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高新区除外)内国有土地上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包括市场化运作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和普通商品住房,户型建筑面积在62平方米以内,水、电、暖等生活设施齐全,室内设施设备完好,达到入住条件,房屋产权清晰、无纠纷、无债务的整栋或同一小区内整单元的现房(不含二手房)。
(2)房屋室内装饰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交货/完成时间:2014年9月30日前;
7. 交货/完成地点:溪湖区、明山区、平山区。
8.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十日内首付购房款总额30%,其余额部分除预留房屋工程保修金5%后分两次按工程进度拨付。
9. 质量要求:公共租赁住房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廉租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建保[2008]62号)文件要求,甲乙双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对工程实体质量和使用功能存在明显缺陷的,要责令整改,住房交付时,要确保供水、供电、供暖、电信等设施达到使用要求,确保每套住房都达到入住即可使用的条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服务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凡参与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处。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4月18日~2014年4月24日,每日9:00—15:00时整(节假日除外)。
领取方式:入库供应商在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
五、领取招标文件须上传的资料
1. 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六、递交质疑文件截止时间及标前答疑会时间
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4月24日15:00时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室206。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缴纳方式:除境外投标人外,投标保证金应采用转账支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返还也以转账支票、电汇方式返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单位名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本溪市商业银行永鑫支行;
银行账号:****************03;
银行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
财务室联系电话:****-*******;
缴纳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5月14日9:00时整
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九、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
项目联系人:贺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采购单位:本溪市住房保障与房改办公室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免责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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