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城市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资格入围项目

临洮县城市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资格入围项目

临洮县城市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资格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临洮县城市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资格入围项目,经临洮县城市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会议研究决定通过。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临洮县城市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资格入围项目。

2.招标范围:负责为临洮县城投集团公司提供如下咨询服务: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法律咨询、招标代理、建设工程质量试验检测、资产拍卖、资产评估、财务内审、财税咨询。本项目招标服务对象是城投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

3.服务周期:二年(自合格名录发布之日起), 实行“1+1模式”,即:首年服务期内如能对招标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且对招标方不造成负面影响,年末由招标方业务主办部门进行积分考核,考核通过的服务机构顺延服务期至下一年度,未通过考核的单位自动淘汰,空缺由投标方依据综合排名递补入围。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八个标段

第一标段: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1)入围数量:本标段依据投标人综合得分依次推荐5家。

(2)服务内容:主要负责公司所有项目的工程造价的核定、控制、提供专业服务;承担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复核、竣工结算,全过程的造价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二标段:法律咨询服务机构

(1)入围数量:本标段依据投标人综合得分依次推荐1家。

(2)服务内容:为城投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第三标段: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1)入围数量:本标段依据投标人综合得分依次推荐4家。

(2)服务内容:主要负责公司工程、货物、服务等招标代理服务,以及招标人需要代理方配合的与招标活动相关的其他服务。

第四标段:建设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机构

(1)入围数量:本标段依据投标人综合得分依次推荐3家。

(2)服务内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监管单位要求,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与监控,出具合规完善的检测报告。

第五标段:资产拍卖服务机构

(1)入围数量:本标段依据投标人综合得分依次推荐2家。

(2)服务内容:主要提供公司房屋、商铺等资产的拍卖服务,以及招标人需要配合的与拍卖活动相关的其他业务。

第六标段:资产评估服务机构

(1)入围数量:本标段依据投标人综合得分依次推荐2家。

(2)服务内容:主要负责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等。具体负责房产、土地、物品、无形资产、价格评估、企业资信、资产转让,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合作、清算、抵押、担保、租赁以及其他评估的咨询业务。

第七标段:财务内审服务机构

(1)入围数量:本标段依据投标人综合得分依次推荐4家。

(2)服务内容:负责公司与子公司所有项目的资产、负债、财税、损益和重点内容审计,重点内容审计包括企业内部控制的生产管理、财务管理、购销业务管理、人事管理、重大投资的资产处理、长期投资的收益情况和企业创造效益情况的审计。以及企业其他财务审计咨询业务。

第八标段:财税咨询服务机构

(1)入围数量:本标段依据投标人综合得分依次推荐1家。

(2)服务内容:对税种(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出口退税等)进行业务处理,准确核算各种应纳税金进行申报纳税,提高财税人员工作效率,也对企业账务、票证、经营、核算、纳税情况进行评估,更好帮助企业正确执行国家税务政策,进行整体经营筹划及纳税风险防范,为企业管理决策献计献策。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1.3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师并具有高级职称;项目固定的专职组成人员不得少于5人,项目所有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1.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8年-2020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1.5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原件;

1.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第二标段:法律咨询服务机构

2.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经营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合法有效的相关证照,提供司法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3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职称;项目固定的专职组成人员不得少于5人,项目所有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2.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8年-2020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2.5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原件;

2.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第三标段: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招标代理经营范围和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且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2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项目固定的专职组成人员不得少于5人,项目所有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8年-2020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4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原件;

3.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第四标段:建设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机构

4.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试验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年审合格;

4.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8年-2020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4.4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原件;

4.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第五标段:资产拍卖服务机构

5.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2投标人有取得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拍卖从业资格证书的相关人员3人以上;

5.3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原件;

5.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6、第六标段:资产评估服务机构

6.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6.2资产评估项目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项目固定的专职组成人员不得少于 5 人,项目所有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6.3房地产评估项目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房地产评估师执业资格,项目固定的专职组成人员不得少于 5 人,项目所有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6.4土地评估项目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土地评估师执业资格,项目固定的专职组成人员不得少于 5 人,项目所有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6.5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8年-2020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6.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原件;

6.7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7、第七标段:财务内审服务机构

7.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7.2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资质;

7.3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项目固定的专职组成人员不得少于 5 人,项目所有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 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7.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8年-2020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7.5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原件;

7.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8、第八标段:财税咨询服务机构

8.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8.2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资质;

8.3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项目固定的专职组成人员不得少于 5 人,项目所有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 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8.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8年-2020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8.5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原件;

8.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领取起止时间: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4日(早上09:00-11:00、下午15:00-17:0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在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州中心写字楼21楼2121室)领取招标文件。

3.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500元招标文件费用。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至开标现场。

六、履约保证金

所有标段入围后缴纳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不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七、开标截止时间

1、开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洮县城市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洮县文峰北路建设大厦7楼

联 系 人:石昀永

联系电话:180*****165

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州中心写字楼21楼2121室

联 系 人:蒋天伟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三方咨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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