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沈阳市2021-2022年第二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议定点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1-12-09 至 2021-12-28 | 撰写单位: |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沈阳市2021-2022年第二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议定点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2021-2022年第二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议定点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8459 项目名称:沈阳市2021-2022年第二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议定点服务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1,113.00 采购需求:查看 在JH20-210100-04605项目中已经入围相应包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对应包组入围投标。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2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中标供应商营业地点。 付款方式:本次资质采购结束后,付款方式由实际采购人最终确定。 总体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政府采购确定的定点服务饭店是为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提供会议使用。中央和地方单位享受同等接待服务。服务主要包括:会议服务、客房服务和餐饮服务等。 二、各类会议的范围和规模 全国性重要会议:中央党政机关举办,由我市承办并在我市召开的全国性工作及专业会议。 一类会议:市党代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市政治协商会议、各民主党派市委换届代表大会、市工商联会员代表大会、市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会期一般不超过5天,特殊情况不得超过7天,与会人员按照市委、市政府审批的代表人数核定。 二类会议:市委全委会、市政府全体会议、市纪委全委会、人民团体代表大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要求各市县或市直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市性会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承办的全国性会议和市际间联合组织召开的会议;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直机关承办的规格较高的全国性会议。会期原则上不超过2天,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250人,工作人员控制在参会人数的15%以内。 三类会议: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市政府各直属机构(含办事机构)、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以本部门名义召开的,要求本系统、各直属机构或各市县有关委、办、局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00人,工作人员控制在参会人数的10%以内。 四类会议: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市政府各直属机构(含办事机构)、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各市县有关委、办、局或本系统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以及上述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参会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0人,工作人员控制在参会人数的5%以内。 二类及以下类别的会议应当在四星级以下(含四星)定点饭店召开。 三、定点服务饭店环境要求 (一)基本要求 1. 布局合理,方便客人在服务单位内的活动。 2. 有空调设施,各区域通风良好,温湿度适宜。 3. 有计算机管理系统。 4. 各种设备设施养护良好,使用安全,达到整洁、卫生和有效。 5. 指示标志清晰,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符合有关的规定。 6. 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7. 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二)设施要求 1. 前厅 (1)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前厅,配有时钟、公用电话等,在非经营区设置客人休息场所。 (2)设大堂经理,16小时(7∶00~23∶00时)服务;设值班经理,24小时服务。 (3)有供客人使用的行李车,提供行李服务。 2. 总服务台 (1)总服务台分区段设置接待、问讯、结帐、留言等服务项目,提供24小时服务。 (2)总服务台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价目表、各种交通工具时刻表,与住宿人员相适应的报刊。 3. 客房 (1)标准间不少于20间,套房不少于客房总数5%,均设卫生间。标准间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不含卫生间面积),卫生间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 (2)客房配备软垫床、沙发或扶手椅、茶几、衣橱、写字台(或梳妆台)、床头柜、床头灯、台灯、窗帘等配套家具。有空调、彩电,可通过总机拨通市内电话。备有信封、信纸、笔、服务指南、住宿须知、价目表等。 (3)卫生间装有抽水恭桶、带台面的面盆、梳妆镜、有带淋浴喷头的洗浴设备、浴帘,配备常用的卫生用品等。有良好的照明和排风设施。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24小时供洗浴热水。 (4)提供开夜床、叫醒等服务。 (5)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一次,每日或应客人要求更换床单、被罩和枕套,随时补充客用品、消耗品。 4. 会议室 (1)有与定点服务饭店规模相适应的大、中、小会议室。 (2)会议室的装修材料环保;空调系统温度适宜;灯光可控、遮光效果好。 (3)会议室设施应有录音机、音响设备、多媒体投影仪等设备。 (4)有防噪音及隔音措施,有召开会议用的座椅与主席台位。 (5)有会议用的签到、座位牌等相关用品。 (6)可以提供会议期间的相关服务。 (7)会议室卫生标准:天花板、墙面、灯具等视线范围内无蛛网、灰尘,桌椅摆放整齐、无尘;台布、横幅整洁,无污渍、无破损,地毯清洁,无明显污渍;茶具一客一消毒,茶杯内无印迹,暖瓶干净,表面无水渍。 5. 餐厅 (1)餐厅具有会议集中就餐接待的设施和能力。 (2)家具、餐具、酒具、用品配套完好,使用布料的桌布、口布、小毛巾。 (3)提供早、中、晚餐,晚餐客人点菜时间不得早于21时结束,并能根据客人需要提供桌餐或自助餐等服务,能提供民族餐。 (4)能供应2种(含)以上菜系的菜肴,能提供宴会服务等。 6. 厨房 (1)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操作间,有足够的冷库。墙壁地面满铺瓷砖(或保洁材料),有地槽、吊顶。全部使用不锈钢(或其他材质)工作台及优质的厨柜、厨具、用具,有洗刷、消毒设备。有封闭的垃圾箱。 (2)冷荤间、面点间独立分隔,冷荤间有消毒保鲜设备。 (3)厨房与餐厅之间有隔音、隔热、隔气味设施。 (4)有防蚊蝇、防鼠、防蟑螂等有效措施。 7. 公共区域 (1)有与定点服务饭店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 (2)有与定点服务饭店规模相适应的客用电梯。 (3)室内公共区域有冷暖空调,设置应急照明设施。 (4)庭院绿化美化好。 (5)有多功能厅。 8. 综合服务 (1)有商品部。 (2)能提供打印、复印、发传真、订票等商务服务。 (3)有方便客人投诉的措施。 四、服务要求 (一)基本要求 1. 保证服务对象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标准和质量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前台服务员应该了解并严格执行定点服务协议内容。 2. 以不高于投标报价的标准收取服务对象的有关费用,并出具相关票据。 3. 设立固定联系电话及联系人,为服务对象提供各项咨询服务。 4. 对承接的会议接待业务,单独建立台帐或账户核算。 5. 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财政部门指定的网站及时更新饭店信息。 6. 随时接受采购人对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二)服务标准 1. 仪容仪表端庄、整洁、大方。 2. 举止文明,姿态端庄,主动服务,符合岗位规范。 3. 语言文明、礼貌、简明、清晰;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无法解决时,应予以耐心解释,不推诿和应付。 4. 具有相应岗位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运用。 5. 具有正在运行、有效的整套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有检查、督导及处理措施。 (三)会议服务 1. 会前准备。 落实会议的名称、主办单位、时间、地点、人数、所需备品及其他物品;提前按要求布置好会场,准备好开水、茶具、烟缸及其他物品;提前半小时打开空调,控制好会议室温度;会前10分钟,服务人员在会议室门前站立,迎候客人。 2. 会中服务。 会议期间,服务人员为客人倒茶水;会议进行期间,服务人员要站在会场内(小会议室门外),根据客人的需求及时地提供服务。 3. 会后服务。 会议后服务人员要站在会议室门口送客人;在客人未离开之前,不得清理会场。 五、其他 在国家会议定点管理政策要求不变,我市会议费标准没有变化,市场价格稳定等前提下,对符合招标文件中续约规定的定点场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轮次协议,继续保留会议定点场所资格;自愿选择退出的,会议定点场所资格自动取消。 包组号: 001 包组名称:一类及以上会议定点饭店 入围供应商数:不超过36家 定点服务饭店只能承办一类会议和全国性重要会议,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须提供不少于经营范围内总客房数量的70%及全部会议室用于定点会议接待服务。 2. 至少具有1个可容纳不低于500人的会议室。 3. 服务费用报价不得超过以下最高限价: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 标准间/单人间 | 380元/间/天(含早餐) | 普通套房 | 600元/间/天(含早餐) | 会议室(无论大、中、小) | 13元/平方米/半天 | 餐费 | 120元/人/天(三餐) | 4. 其他要求 本文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议费管理办法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2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1,043.00 采购需求:查看 在JH20-210100-04605项目中已经入围相应包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对应包组入围投标。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2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中标供应商营业地点。 付款方式:本次资质采购结束后,付款方式由实际采购人最终确定。 总体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政府采购确定的定点服务饭店是为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提供会议使用。中央和地方单位享受同等接待服务。服务主要包括:会议服务、客房服务和餐饮服务等。 二、各类会议的范围和规模 全国性重要会议:中央党政机关举办,由我市承办并在我市召开的全国性工作及专业会议。 一类会议:市党代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市政治协商会议、各民主党派市委换届代表大会、市工商联会员代表大会、市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会期一般不超过5天,特殊情况不得超过7天,与会人员按照市委、市政府审批的代表人数核定。 二类会议:市委全委会、市政府全体会议、市纪委全委会、人民团体代表大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要求各市县或市直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市性会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承办的全国性会议和市际间联合组织召开的会议;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直机关承办的规格较高的全国性会议。会期原则上不超过2天,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250人,工作人员控制在参会人数的15%以内。 三类会议: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市政府各直属机构(含办事机构)、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以本部门名义召开的,要求本系统、各直属机构或各市县有关委、办、局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00人,工作人员控制在参会人数的10%以内。 四类会议: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市政府各直属机构(含办事机构)、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各市县有关委、办、局或本系统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以及上述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参会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0人,工作人员控制在参会人数的5%以内。 二类及以下类别的会议应当在四星级以下(含四星)定点饭店召开。 三、定点服务饭店环境要求 (一)基本要求 1. 布局合理,方便客人在服务单位内的活动。 2. 有空调设施,各区域通风良好,温湿度适宜。 3. 有计算机管理系统。 4. 各种设备设施养护良好,使用安全,达到整洁、卫生和有效。 5. 指示标志清晰,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符合有关的规定。 6. 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7. 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二)设施要求 1. 前厅 (1)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前厅,配有时钟、公用电话等,在非经营区设置客人休息场所。 (2)设大堂经理,16小时(7∶00~23∶00时)服务;设值班经理,24小时服务。 (3)有供客人使用的行李车,提供行李服务。 2. 总服务台 (1)总服务台分区段设置接待、问讯、结帐、留言等服务项目,提供24小时服务。 (2)总服务台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价目表、各种交通工具时刻表,与住宿人员相适应的报刊。 3. 客房 (1)标准间不少于20间,套房不少于客房总数5%,均设卫生间。标准间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不含卫生间面积),卫生间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 (2)客房配备软垫床、沙发或扶手椅、茶几、衣橱、写字台(或梳妆台)、床头柜、床头灯、台灯、窗帘等配套家具。有空调、彩电,可通过总机拨通市内电话。备有信封、信纸、笔、服务指南、住宿须知、价目表等。 (3)卫生间装有抽水恭桶、带台面的面盆、梳妆镜、有带淋浴喷头的洗浴设备、浴帘,配备常用的卫生用品等。有良好的照明和排风设施。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24小时供洗浴热水。 (4)提供开夜床、叫醒等服务。 (5)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一次,每日或应客人要求更换床单、被罩和枕套,随时补充客用品、消耗品。 4. 会议室 (1)有与定点服务饭店规模相适应的大、中、小会议室。 (2)会议室的装修材料环保;空调系统温度适宜;灯光可控、遮光效果好。 (3)会议室设施应有录音机、音响设备、多媒体投影仪等设备。 (4)有防噪音及隔音措施,有召开会议用的座椅与主席台位。 (5)有会议用的签到、座位牌等相关用品。 (6)可以提供会议期间的相关服务。 (7)会议室卫生标准:天花板、墙面、灯具等视线范围内无蛛网、灰尘,桌椅摆放整齐、无尘;台布、横幅整洁,无污渍、无破损,地毯清洁,无明显污渍;茶具一客一消毒,茶杯内无印迹,暖瓶干净,表面无水渍。 5. 餐厅 (1)餐厅具有会议集中就餐接待的设施和能力。 (2)家具、餐具、酒具、用品配套完好,使用布料的桌布、口布、小毛巾。 (3)提供早、中、晚餐,晚餐客人点菜时间不得早于21时结束,并能根据客人需要提供桌餐或自助餐等服务,能提供民族餐。 (4)能供应2种(含)以上菜系的菜肴,能提供宴会服务等。 6. 厨房 (1)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操作间,有足够的冷库。墙壁地面满铺瓷砖(或保洁材料),有地槽、吊顶。全部使用不锈钢(或其他材质)工作台及优质的厨柜、厨具、用具,有洗刷、消毒设备。有封闭的垃圾箱。 (2)冷荤间、面点间独立分隔,冷荤间有消毒保鲜设备。 (3)厨房与餐厅之间有隔音、隔热、隔气味设施。 (4)有防蚊蝇、防鼠、防蟑螂等有效措施。 7. 公共区域 (1)有与定点服务饭店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 (2)有与定点服务饭店规模相适应的客用电梯。 (3)室内公共区域有冷暖空调,设置应急照明设施。 (4)庭院绿化美化好。 (5)有多功能厅。 8. 综合服务 (1)有商品部。 (2)能提供打印、复印、发传真、订票等商务服务。 (3)有方便客人投诉的措施。 四、服务要求 (一)基本要求 1. 保证服务对象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标准和质量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前台服务员应该了解并严格执行定点服务协议内容。 2. 以不高于投标报价的标准收取服务对象的有关费用,并出具相关票据。 3. 设立固定联系电话及联系人,为服务对象提供各项咨询服务。 4. 对承接的会议接待业务,单独建立台帐或账户核算。 5. 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财政部门指定的网站及时更新饭店信息。 6. 随时接受采购人对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二)服务标准 1. 仪容仪表端庄、整洁、大方。 2. 举止文明,姿态端庄,主动服务,符合岗位规范。 3. 语言文明、礼貌、简明、清晰;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无法解决时,应予以耐心解释,不推诿和应付。 4. 具有相应岗位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运用。 5. 具有正在运行、有效的整套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有检查、督导及处理措施。 (三)会议服务 1. 会前准备。 落实会议的名称、主办单位、时间、地点、人数、所需备品及其他物品;提前按要求布置好会场,准备好开水、茶具、烟缸及其他物品;提前半小时打开空调,控制好会议室温度;会前10分钟,服务人员在会议室门前站立,迎候客人。 2. 会中服务。 会议期间,服务人员为客人倒茶水;会议进行期间,服务人员要站在会场内(小会议室门外),根据客人的需求及时地提供服务。 3. 会后服务。 会议后服务人员要站在会议室门口送客人;在客人未离开之前,不得清理会场。 五、其他 在国家会议定点管理政策要求不变,我市会议费标准没有变化,市场价格稳定等前提下,对符合招标文件中续约规定的定点场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轮次协议,继续保留会议定点场所资格;自愿选择退出的,会议定点场所资格自动取消。 组号: 002 包组名称: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议定点服务(二类及以下会议) 入围供应商数:不超过54家 定点服务饭店可以承办二~四类会议,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须提供全部标准间、单人间、套间和会议室用于定点会议接待服务。 2. 至少具有1个可容纳100~150人的会议室,3个可容纳30~50人的会议室。 3. 服务费用报价不得超过以下最高限价: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 标准间/单人间 | 330元/间/天(含早餐) | 普通套房 | 600元/间/天(含早餐) | 会议室(无论大、中、小) | 13元/平方米/半天 | 餐费 | 100元/人/天(三餐) | 4. 其他要求 本文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议费管理办法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2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承诺书、特种行业许可证或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军队单位须提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9日 08时00分至2021年12月28日 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南门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份投标文件可以邮递方式送达,送达时间以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在邮件回执上签署为准。收件人:夏伟,联系电话:***-********。邮递送达请确保邮递联系人电话的清晰及畅通。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财政局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一经街7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表13.1 账户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表13.1 账号: 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表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单坤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