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2022-2023年克储运公司仓储库房保管服务外包
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2022-2023年克储运公司仓储库房保管服务外包
招标公告
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2022-2023年克储运公司
仓储库房保管服务外包
招标编号:ZY21-XJK54-FW014-00
一、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了满足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克储运公司仓储业务发展的需求,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克储运公司决定将部分石油专用管材和普通钢材类物资的入库、保管、发放、账务处理等业务进行外包。
2.2招标范围: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部分石油专用管材和普通钢材类物资仓储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物资的接运与交接、验收、保管保养、发放、盘点、巡回检查、账务处理、堆码、仓库安全等管理服务工作。
2.3 服务要求:
1.物资的验收入库:外观质量的验收、数量的验收(检斤验收、检尺验收理论换算重量进行验收、点数验收、复合验收)、尺寸验收等;
2.物资的保管保养:根据钢材类物资料性,按照保管保养技术要求,实施维护保养并记录;对有保质期限的物资到期前或发现物资出现问题时,及时向业务或管理部门反馈,并填写信息反馈单
3.物资的出库管理:核对出库相关信息、物资的型号规格、数量的有效性等。
4.物资的账务处理:依据物资出入库信息,进行手工账册的编制和填写,以及招标方业务信息系统(智能仓储系统、物资共享系统、ERP系统)的数据录入、维护和单据打印。
5.物资的盘点管理:查数量、查质量、查保管条件、查保养情况、查四对口、查检验工具、查安全。
2.4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5项目地点: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克储运公司仓储园区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
3.3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仓储人员应了解仓储作业流程,熟知所管物资的性能、特点,熟练操作仓储工具设备和计算机办公软件,掌握安全防护知识和操作规程;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经营和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禁止参与投标、拖欠农民工工资、进入招标人承包商黑名单或因失信行为等限制投标的情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一母公司下属的两个及以上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1年12月8日至2021 年12月13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交易平台咨询电话:********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技术支持电话:****-*******);
②通过个人网银(不支持昆仑银行及企业网银)交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③本项目不接受平台线下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200 元,售后不退。
4.3交费发票开具: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由航天金税系统统一推送至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打印。要求:投标人确保电子招标平台中提供的邮箱及手机号码正确,发票开具后统一发送投标人邮箱及手机号码中。(如开具发票有问题请联系财务资产科,联系电话:****-*******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12 月21日10:00分;
5.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人民币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其他账户电汇或现金支付。
5.4投标人应综合考虑电子投标受网络环境、响应速度、UKEY身份认证失败、工作日平台技术支持响应时间等因素影响,尽早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1 年12 月21日10:00 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
八、评标和澄清
8.1开标当日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
8.2评标过程中如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将通过交易平台发起澄清,并电话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并在澄清发出后1小时内在交易平台对澄清内容进行答复(须使用UKEY)。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进行答复或无法联系的,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
8.3投标人不得在评标过程中,主动向招标人发出澄清或打听评审情况。
九、评标结果
评标结果在评标工作结束后的次日,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十、注意事项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会向中标人预留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消息提醒,中标人须按照短信提示,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http://124.88.160.96:9090/ba/)下载《缴费通知单》并按照要求缴纳招标服务费。缴费通知单发出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并上传银行缴费凭证,未完成操作且未与项目负责人联系说明事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人的辅助系统登录账号为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请务必确保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为贵公司招标业务人员的手机号码,如因号码有误等原因致使中标人无法收到短信提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今后缴费通知单、中标通知书都将在辅助系统中向中标人推送,请中标人及时登录辅助系统进行查看和下载。如有问题可与技术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77*****167、138*****141或182*****419。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
联 系 人:柳运涛 电 话:****-*******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 邮 编:834000
联 系 人:刘俞初 电 话:****-*******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发票咨询联系电话:****-*******
中油新投微信服务号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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