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北淮淀镇北淮淀村市场管理权-交易公告
宁河区北淮淀镇北淮淀村市场管理权-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8 11:1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发布区域 | 北淮淀镇/北淮淀村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北淮淀镇北淮淀村民委员会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承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北淮淀镇北淮淀村市场管理权 | ||
资产权益 | 租赁权 | ||
挂牌价格 | 360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中标方有权制止市场内乱摆,乱放行为,对不符合规定的摊位有权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处置,有权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摊位使用者收取费用。2、中标方应服从甲方的领导,合理安排分布摊位,自主安排人员对市场进行经营、管理、规范、纠正违法行为,负责保证群众生活出行方便,保证市场整齐洁净、道路畅通、交易安定有序,负责及时清运市场垃圾,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自己承担。3、甲方负责中标方承包期内与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中标方按规定交纳市场管理费用,其他相关部门的相关事宜甲方只负责协调关系,所需费用由中标方自理。4、承包期内,如遇市场区域范围内有建房、修路、清沟、安装管网、装修等民事工程需暂时占用摊位用地,中标方应服从村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索要任何补偿。5、承包期内,中标方须交纳保障金伍万元,作为执行管理规定的保障。中标方如按协议规定履行权利义务,合同期满后保障金退回,甲方不付利息;如不能按规定全面履行协议,特别是环境卫生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将适情况和情节扣除保障金,并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发包。6、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中标方应按政策执行。7、承包期内,如遇瘟疫、传染病等需要封锁路口,以及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市场经营收益,中标方可以申请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中标方剩余年限的承包费,甲方不负责中标方其他任何费用。8、承包期内,如因上级规定对市场进行迁移、改建等,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合同就此终止。甲方按实际履行时限收取承包费,其余承包费及保障金退还中标方,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任何补偿。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
转出用途 | 其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2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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