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防疫物资分散采购项目(二次)-黑龙江省

新兴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防疫物资分散采购项目(二次)-黑龙江省

新兴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防疫物资分散采购项目(二次)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新兴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防疫物资分散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年12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LZB-XJ2021-200

项目名称:新兴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防疫物资分散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165,000.00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新兴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防疫物资采购,所采购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此项目,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评审现场查询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

年内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

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9:

00至11:30,下午13:30至 15: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日除外)

地址:七台河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A306室

方式:请电话咨询****-*******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9点00(北京时间)

地点:七台河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A306室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9点00(北京时间)

地点:七台河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A3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媒介:黑龙江省政府采购http://hljcg.gov.cn/index.jsp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兴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七台河市新兴区

联系方式:189*****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七台河市乾璐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七台河市电子商务产业园A3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


,黑龙江,新兴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型冠状病毒 防疫物资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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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乾璐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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