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宽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宽城区2021年宣传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

长春市宽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宽城区2021年宣传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宽城区2021年宣传设施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长春市宽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21年12月08日15:0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2月08日至2021年12月1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4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2月28日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4室
预算金额¥5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德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长春市宽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宽城区亚泰北大街28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德生****-********

项目概况

宽城区2021年宣传设施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ZX-2112-1

项目名称:宽城区2021年宣传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楼梯口宣传板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备所购置货物的性能、技术要求等专业解释能力,便于沟通和解决货物所出现的技术问题;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0年12月3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3.4 纳税要求:投标人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连续依法纳税凭证及投标人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连续社保缴纳凭证;

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3.2 具备所购置货物的性能、技术要求等专业解释能力,便于沟通和解决货物所出现的技术问题;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0年12月3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3.4 纳税要求:投标人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连续依法纳税凭证及投标人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连续社保缴纳凭证;3.5 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8日至2021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方式:须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文件;(3)法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上述资料和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法人身份证只需提供复印件)备查。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4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宽城区2021年宣传设施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宽城区2021年宣传设施项目

2.项目编号:XYZX-2112-1

3.预算金额:54万元(采购数量3600个,预计单价150元/个)

4.最高限价:54万元(采购数量3600个,预计单价150元/个)

5.采购需求:楼梯口宣传板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至指定地点,中标单位需负责将所有宣传设施安装到区垃分办指定的辖区散居楼宇单元门内

7.质量标准:满足“三包”标准,符合国家或部门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

8.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备所购置货物的性能、技术要求等专业解释能力,便于沟通和解决货物所出现的技术问题;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0年12月3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3.4 纳税要求:投标人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连续依法纳税凭证及投标人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连续社保缴纳凭证;

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08日至2021年1215,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方式:须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文件;(3)法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

提供上述资料和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法人身份证只需提供复印件)备查。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4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宽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亚泰北大街280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德生

电 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宽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亚泰北大街280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联系方式:吴德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德生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执法局 宣传 行政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