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2021年雄县七间房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雄安新区2021年雄县七间房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雄县七间房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雄县改革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雄改发审字【2021】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任丘市七间房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雄安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任丘市七间房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华溢博通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1年雄县七间房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雄县七间房乡西大坞一、二、三、四村、七间房村等十三个村
2.2建设规模:新建配套污水收集管网16600m,电缆3860米,不含污水处理站的建设,提升泵站23座,分散式设备475套。
2.3计划工期:3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相关工作
2.5本项目总投资为: 1507.87万元 ,招标限额为:1383.87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1)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的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设计业绩:近五年(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近五年(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倒算5年,以竣工或交工或完工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施工业绩。
注:若所附业绩合同为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EPC总承包合同或联合体合同,该合同中投标人设计、施工范围内对应的项目满足上述要求,视为该项目业绩为投标人承担的业绩。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一致,且在投标截止日期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需要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之日之前最近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间不得兼任。
(5)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
(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需提供附注部分。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7)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次或累计罚款/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8)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方案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内;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数量不大于2家,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所承担内容要求对应的上述资质要求及业绩要求,
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及业绩;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及其业绩认定。
②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6)、(7)、(8)要求;
③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施工内容;
④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项目经理;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或不补偿)
(11)其他要求:无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7日9时00分00秒至2021年12月13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9日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本项目需要同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地点: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由于疫情原因,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后,马上撤离投标现场无需进行线下开标)生成的已加盖电子印章PDF格式投标文件直接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和盖章。投标人所提交的电子投标(响应) 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评标先进行电子开评标,电子开评标成功后以电子开评标结果为准,不再进行纸质开评标;符合开评标补救措施情形的,则直接进行纸质开评标,并以纸质开评标结果为准。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文件,纸质文件递交地点: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监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监测和环境部署;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IE浏览器,打开设置,在Internet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https://kb.xaprtc.com、https://www.xaprtc.com;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本项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视情况决定是否按时开评标,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hebeieb.com/)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xaprtc.com/)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任丘市七间房乡人民政府
地址:七间房乡
联系人:张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溢博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石家庄裕华万达广场2号公寓2622室
联系人:武楠
电话:0311-********
电子邮件:hybt********@126.com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
10.3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IE浏览器,打开设置,在Internet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https://kb.xaprtc.com和https://www.xaprtc.com。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10.8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工具版本号为7.8.2014.2640,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若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电话****-*******
10.9 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14.2640版本制作,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0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11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CA锁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另外建议投标人准备2台电脑,一台用于观看开标现场直播(能播放视频和声音),另一台用于插入CA锁进行解密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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