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土网告字[2021]79号
娄土网告字[2021]79号
娄底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娄土网告字[2021]79号
经娄底市人民政府批准,受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hngtjy.com)以网上挂牌的方式交易壹(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交易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代码:********1022GB00071 |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 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
万宝大道与龙潭路交叉口西北角 | 20794.98 | 住宅 | 70年 | 1<容积率≤2.5 建筑密度≤26% 绿地率≥30% | 7020 | 1404 | 100万元及其整倍数 |
商业 | 40年 |
二、出让人、挂牌人
出让人: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挂牌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竞买人有特别限定以及有欠缴土地价款、不按约定及时签订出让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出让合同等不良记录情形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不得申请本次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必须在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前上传系统,未上传系统的联合竞买协议无效。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不设底价,以起始价挂牌,按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出让时间
1.公告时间:2021年 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 14日
2.挂牌交易时间:2021年 12月15日9时00分至2021年12月24日11时50分止
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 22日10时00分
4.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10时00分
六、申请报名的竞买方法
1.符合资格要求的意向竞买人须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ukey(购买数字证书ukey时进行诚信档案资格审查,数字证书ukey是竞买人参加网上挂牌竞价的唯一标识,已申购且仍在有效期内的除外):登录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hngtjy.com),点击“娄底市”按钮,浏览、查阅和下载有关地块交易文件。对意向地块点击“我要申购”按钮,网上填报《竞买申请书》并上传有关资料,系统确认后,获取随机保证金账号。通过银行转账或直接到
(1)工商银行娄底兴城支行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娄支行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行
足额缴纳保证金,经系统确认到账后,点击“我要出价”按钮进行报价。
2.竞买人在竞价前须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挂牌交易文件执行。
3.竞买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文件和身份信息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应一致。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挂牌交易文件,申购一经系统确认后,即视对挂牌交易文件及挂牌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竞得人须按《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套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娄教发[2020]6号)文件要求,与教育部门签订合同并按规定的标准缴纳教育设施资金。
3.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娄底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娄规新区条TB[2021]032号)的要求实施。
4.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娄底市非税收入管理局专户。办理手续时应交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5. 经核定的最高报价人须依法与挂牌人、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6.有关本次挂牌交易的具体事项和资格要求详见《出让须知》。
7.为防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应尽量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限前四小时将竞买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并尽量避免在挂牌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受确认导致无法参与竞买活动的情况发生。
8.土地出让公告信息由交易中心按照规定统一发布,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其它媒体同步发布。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宗地出让信息内容必须一致,出让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20日,且以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八、联系方式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九、举报电话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
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报电话:****-*******
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20日
娄底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娄土网须字[2021]79号
经娄底市人民政府批准,受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hngtjy.com)以网上挂牌的方式交易壹(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人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挂牌交易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一)地块位置:万宝大道与龙潭路交叉口西北角(宗地代码:********1022GB00071);
(二)地块范围:见宗地红线图;
(三)土地面积:20749.98m2;
(四)土地用途:城镇住宅兼容商业;
(五)土地使用权使用年期:住宅70年、商服40年;
(六)容积率:≤2.5且住宅大于1;
(七)建筑密度:≤26%;
(八)绿地率:≥30%;
(九)计容总建筑面积: 51990m2(其中农贸市场建筑面积3000m2、商业建筑面积2600 m2);
(十)建筑高度:<60 m;
(十一)动工及竣工期限: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竞买人有特别限定以及有诚信瑕疵:欠缴土地价款、不按约定及时签订出让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出让合同等不良记录情形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不得申请本次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的,还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应当规定联合体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联合竞买协议必须在网上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前上传,未上传系统的联合竞买协议无效。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只能在互联网上通过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须先办理好数字证书(已申购且仍在有效期内的除外),才能参与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三)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必须以人民币竞价。若境外投资者竞得的(包括与境内投资者组成联合体竞买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支付。
(四)竞买保证金为:
人民币壹仟肆佰零肆万元(¥********.00)。
竞买保证金交入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单位: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1)工商银行娄底兴城支行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娄支行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行
帐号:随机保证金账号
五、挂牌交易文件取得及提交竞买申请等事项
(一)挂牌交易文件取得: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14日,登录登录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hngtjy.com),点击“娄底市”按钮后,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湖南省国土资源交易系统使用手册”、“数字证书申请表”、“数字证书驱动软件”,相应地浏览、查阅和下载交易地块的挂牌文件。具体包括:
(1)《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4)其他资料。
(二)申办数字证书Ukey
办理数字证书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申请人根据不同类型持相应文件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申请: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数字证书申请表;
(2)法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非原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非原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4)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法人单位盖章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5)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数字证书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面签)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数字证书申请表;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该组织盖章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5)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4.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数字证书申请表;
(2)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该地区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的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文件;属香港地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权的香港律师公证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的中国香港地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文件;属澳门地区经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证部门公证的中国澳门地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文件;属台湾地区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认证的中国台湾地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为原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司法部门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5.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由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联合竞买协议(原件),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投资比例及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该联合竞买协议须与上传系统的联合竞买协议内容一致;
(4)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面签)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5)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人登录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从网上下载并填写单位(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签名并加盖印鉴及公章。数字证书的安装操作详见《数字证书安装手册》和《证书客户端》(通过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料下载)。
(三)提交竞买申请
1.办理好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本地块网上挂牌竞买的,应按系统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申请人身份等相关信息并向系统提交申请书;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对本地块进行联合竞买申请的,须上传联合竞买协议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按要求如实填写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出资比例(联合竞买协议与竞买申请书相关内容必须一致)。
2.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交纳。系统确认竞买保证金在截止时限前足额到账的,自动生成《保证金到账确认书》并发送给竞买人。
(四)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须全面审阅交易文件的内容,对交易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咨询电话:****-*******)。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前还须自行对挂牌交易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对地块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申请前提出。
六、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有关时间
1.挂牌起始时间:2021年12月15日9时00分;
2.挂牌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11时50分挂牌截止;
3.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10时00分;
4.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 12月22日10时00分;
5.挂牌报价时间:网上挂牌期间内;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活动的有关价格
(一)该宗地的挂牌起始价为
人民币柒仟零贰拾万元(¥********.00),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佰万元及其整倍数(¥*******.00)。
(二)娄土网告字[2021]79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10时00分(为防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应尽量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限前四小时将竞买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并尽量避免在挂牌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受确认导致无法参与竞买活动的情况发生);
(三)注意事项
1.缴款人必须与竞买申请人相符;
2.汇款时请注明为“竞买保证金”,并注明拟竞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编号。
(四)竞买保证金的退还
竞买人未竞得土地的,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交易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 12月31日前)将竞买保证金退还原支付账户(不计利息)。
八、成交价款及相关税费缴纳
(一)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按以成交价款的20%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余款转为受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预付款。
(二)挂牌成交价为该宗地的土地总地价,不包括交易服务费和契税等相关税、费。挂牌竞买成交后,相关税、费均由竞得人另行及时支付。
(三)最高报价人在挂牌成交确认后,在十个工作日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出让价款。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活动的程序
(一)公布挂牌信息
挂牌人将宗地代码、土地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宗地现状等信息挂牌公布,有意竞买者可登陆中国土地市场网、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查询。
(二)网上挂牌竞价
1.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即2021年12月15日9时00分)起开始接受报价;
2.申请人办理好数字证书,按要求及时足额支付竞买保证金并经系统确认到账后可以通过系统进行报价;
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
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挂牌截止
1.系统将在挂牌截止时间(2021年 12月24日11时50分)自动确定挂牌截止。
2.系统将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进行三次提示,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3.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将按下列规定自行运转:
(1)网上挂牌期间,一直无人报价,网上挂牌截止时,系统显示不成交。
(2)网上挂牌期间,仅有1人有效报价(含1人多次有效报价),网上挂牌截止时,系统自动给最高报价者颁发《最高报价确认书》。
(3)网上挂牌截止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网上挂牌截止时,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四)网上限时竞价
1.本须知所称网上限时竞价,是指在公告规定的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有效报价,网上挂牌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愿意(但不包括仅有挂牌截止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系统自动以网上挂牌截止时最高有效报价增加一个增价幅度为网上限时竞价中的起始价,组织限时竞价,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的活动。
2.竞买人在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前2小时内应当登录系统,密切关注网上挂牌交易动态。
3.网上限时竞价按系统的预先设定程序运行,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本须知以及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限时竞价,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系统征求意见
网上挂牌截止时,系统弹出“是否同意进入限时竞价程序”的窗口,并有4分钟征求意见时间。征求意见时间内,任何竞买人均无出价的权利。
进入网上限时竞价询问程序的竞买人应当在4分钟内做出是否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决定并提交系统。4分钟内点击“确定”按钮,该竞买人即获得网上限时竞价资格,在网上限时竞价期间,该竞买人有继续出价的权利。如点击“取消”或超过4分钟未提交,则系统视该竞买人拒绝参加网上限时竞价,拒绝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竞买人,在网上限时竞价期间无出价的权利。
5.4分钟倒计时竞价规则
4分钟征求意见时间结束后,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系统开始第一次4分钟倒计时,具有网上限时竞价资格的竞买人可参加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中的报价应当在4分钟倒计时内提交。
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的任一时刻,系统接收到具有网上限时竞价资格的任一竞买人有新的报价,系统则确认该最新报价,予以显示,并从此时刻起再顺延一个新的4分钟倒计时,具有网上限时竞价资格的竞买人可参加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
网上限时竞价在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系统会出现该地块网上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三次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时,限时竞价结束,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自动确认最高报价。
6.网上限时竞价中最高报价结果确认
任何一次完整的4分钟倒计时截止时,系统会自动关闭限时竞价中的报价通道,按下列规定自动判定最高报价:
⑴ 限时竞价中有人报价的,确认当前系统接受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系统自动给最高报价者颁发《最高报价确认书》。;
⑵ 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第一轮4分钟倒计时截止,限时竞价结束,挂牌截止前接受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系统自动给最高报价者颁发《最高报价确认书》。
(五)完善成交确认手续
最高报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参加本地块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所有资料原件(含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联合竞买协议、缴款凭证、竞买申请书、保证金到账确认书、最高报价确认书等文件),经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上述资料无疑义,核定最高报价人,并在成交确认书上签章。出让人对最高报价人按本须知第四条第一款进行审查后,确定竞得人,在成交确认书上签章。出让人、挂牌人、竞得人三方签署后的成交确认书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放。如最高报价人属联合体的,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按照国土资发﹝2006﹞114 号文的相关规定及联合体上传系统的联合竞买协议,核定最高联合报价人,经确认核定的最高报价人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应在竞得土地后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和有关参加本地块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所有资料原件(含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联合竞买协议等)到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书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七)网上挂牌交易结果公布
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及相关媒体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成交结果。
十、网上报价规则
(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 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公告及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五)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六)在挂牌期限截止前,竞买人必须进行至少一次的有效报价,才有资格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七)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因系统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报价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报价的;
3.报价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网上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对本次网上挂牌公告、须知及相关信息和交易条件、资格要求有任何疑问均可在提交申请前提出,否则申请经系统受理确认后,即视对挂牌文件及挂牌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网上挂牌交易不设底价,以起始价挂牌,按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应当一致。法人身份的申请人拟成立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提出申请意见并在系统上传资料明确子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自然人联合竞买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上传系统的联合竞买协议中予以明确成立新公司的时间,股东构成及投资比例等内容(其股东只能由联合竞买人构成,投资比例等相关信息须与竞买申请书中相关内容一致),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根据上述内容及挂牌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网上挂牌交易成交后,《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出让人改变挂牌结果,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五)因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尽量避免在挂牌截止前最后几秒钟才出价,以防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网上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网挂系统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挂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入侵系统,窃取、利用有关信息或实施非法系统操作的;
4.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要求终止挂牌交易活动的;
5.涉及宗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宗地价格的重要变动需要重新报批的;
6.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因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不能正常登陆网挂系统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承担,网上挂牌交易活动不终止。
(七)因竞买人或竞得人有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致使交易活动终止或合同无法履行的,不予退还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因竞买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联合竞买协议内容与竞买申请书内容不一致等原因造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无法成交的;
4.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缴纳交易服务费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缴纳成交价款的;
3.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九)网上挂牌人有权通过系统保存竞买人在网上挂牌交易活动中的所有记录,作为其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证明。
(十)网上交易大厅页面所显示的时间可能与实际时间稍有差异,但各项时间的计算与记录均以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十一)免责说明及安全提示
1.通过数字证书Ukey实施的行为责任
通过数字证书Ukey实施的所有网上行为,均视为竞买人自身的行为或其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身份认证和系统安全
本系统使用数字证书Ukey进行身份认证,竞买人应当防范网络风险,保护个人或单位的电脑操作系统的安全和不受侵犯,并妥善保管密码和数字证书Ukey。若由于竞买人个人或单位的电脑操作系统被入侵或数字证书Ukey遗失及密码泄密、遗失等其他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及时登陆系统等不良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3.数字证书的补办
竞买人丢失数字证书Ukey,必须携带有效证件资料,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新申领。补办数字证书Ukey期间,通过原数字证书Ukey所实施的行为,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4.不可抗力与网络入侵
由于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网上挂牌人因素,导致网上挂牌交易时间的变更、网络堵塞等故障,造成不能下载有关文件、进行网上报价的,网上挂牌人除将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外,不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5.数据传输加密
为确保网络传输的安全,保障竞买人的利益,系统对网络资料的传输采用数据加密处理,但不保证指定网址不被恶意攻击、服务器不发生网络病毒入侵,也不保证网络信息的绝对安全和准确。网上挂牌人将采取有效办法尽量避免系统发生错误,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十二)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娄底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娄规新区条TB[2021]032号)的要求实施。
(十四)土地竞得人自行处理好相邻关系。
(十五)装配式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35%,地下室根据实际需要配置,且只能用于停车和设备用房等功能性用房。
(十六)按规定配建物业管理(按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配建,最低不得低于80㎡)、老年人活动(按150㎡∕1000户配建,最低不得低于75㎡)
(十七)土地竞得人需建设农贸市场建筑面积3000㎡。
(十八)宗地内的矛盾由万宝新区负责处理,其余矛盾由竞得人自行处理。
(十九)竞得人须按《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套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娄教发[2020]6号)文件要求,与教育部门签订合同并按规定的标准缴纳教育设施资金。
(二十一)竞得人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竞得人付清全部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不动产登记证》。
(二十二)挂牌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重新组织挂牌出让。
(二十三)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
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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