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行动排查测绘及制作全市乡镇、村耕地分布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铁岭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行动排查测绘及制作全市乡镇、村耕地分布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铁岭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行动排查测绘 及制作全市乡镇、村耕地分布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铁岭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行动排查测绘 及制作全市乡镇、村耕地分布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铁岭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行政区域铁岭市公告时间2021年12月07日23:5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1月01日至2021年11月05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2日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预算金额¥106.0328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丽丽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铁岭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泰山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宇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处铁岭市银州区工人街49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铁岭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行动排查测绘及制作全市乡镇村耕地分布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铁岭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行动排查测绘 及制作全市乡镇、村耕地分布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11-01 至 2021-11-05
撰写单位: 辽宁宇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铁岭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行动排查测绘 及制作全市乡镇、村耕地分布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行动排查测绘 及制作全市乡镇、村耕地分布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200-00566
项目名称:铁岭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行动排查测绘 及制作全市乡镇、村耕地分布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60,328.00
最高限价(元):1,060,328.00
采购需求:查看

铁岭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行动排查测绘

及制作全市乡镇、村耕地分布图项目服务需求

序号

工作内容

服务需求

1

测绘制图

27914宗地块图斑现场测绘核实(包括自然资源部下发疑似图斑23164宗和2020年度四季度补充疑似图斑4750宗)

针对自然资源部下发的铁岭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23164宗疑似图斑和铁岭市2020年度四季度补充疑似图斑4750宗逐宗图斑进行实地测绘核实,真实反应宗地情况。

全市1340幅乡镇、村耕地分布图(包括乡镇耕地分布图104幅、村耕地分布图1236幅)

为落实铁岭市农村土地网格化管理,有效防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为乡镇、村开展工作提供依据,需要制作全市乡镇、村耕地分布图,将一般耕地基本农田、农村建设用地准确直观地反应耕地分布情况,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遏制一般耕地非农化,需要实地测绘核实,制作全市乡镇耕地分布图104幅、村耕地分布图1236幅,合计1340幅乡镇、村耕地分布图。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45天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1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0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和二次报价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和二次报价。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施工单位需无条件服从监狱监管安全规定,服从疫情防控规定。
5、来自风险地区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且行程码及健康码为绿码方可参与开标。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铁岭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地址: 铁岭市凡河新区泰山路1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宇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处铁岭市银州区工人街49号楼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11@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铁岭市银州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宇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丽丽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标签: 农村乱占 耕地 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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