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公安局采购公安专用对讲机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新民市公安局采购公安专用对讲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81-00264
项目名称:新民市公安局采购公安专用对讲机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40,000.00
最高限价(元):340,000.00
采购需求:
具体参数要求如下:
★1.数字集群基站辅助控制信道,支持第1、2、3类型小区切换,支持四时隙捆绑分组数据业务,支持沈阳市公安局现有350兆数字集群网络管理系统对手持台的GPS开关功能,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它要求:基本业务:组呼、紧急呼叫、个呼(半双工)、个呼(全双工)、电话呼叫(PABX/PSTN)、DTMF、广播呼叫、状态信息、短数据、电路交换连接、分组交换连接、小区重选;补充业务:呼叫方显示、讲话方显示、缩位拨号、短信存储转发、多网络选择、自动网络选择、优先级呼叫、预占优先呼叫、扫描组、扫描优先级、迟后进入、发射禁止、组呼控制权转移、环境监听、慎密监听、动态重组;安全业务:鉴权、遥毙和复活;支持直通模式。
★2.采用TETRA标准技术体制;
★3.工作频段:351-356MHz/361-366MHz;
★4.信道间隔:25KHz;
★5.输出功率:≥1W;
★6.静态参考灵敏度:不劣于-112dBm;
★7.动态参考灵敏度:不劣于-103dBm;
★8.同频抗干扰性:C/Ic优于19dB;
★9.邻道抗干扰性:C/Ia优于-45dB;
★10.阻塞电平:-40dBm(偏离标称接收机频率50~100KHz);
★11.手持台小巧美观、便于携带;
★12.每部手持台随机配备可充电电池(容量≥1880mAH)和1部充电器;
★13.防水/防尘能力应不低于GJB150.16A-2009标准规定的要求;
★14.抗震动能力应不低于GJB150.16A-2009标准规定的要求;
★15.防冲击能力应不低于GJB150.18A-2009标准规定的要求;
★16.支持接入鉴权功能;
★17.支持WAP查询功能;
★18.内置GPS接收设备,能够实现GPS定位功能;
★19.支持500个汉字以上的中文短信功能;
★20.通过软件升级,支持转发器功能;
★21.操作界面为全中文,并可由用户自定义的按键功能;
★22.根据要求,必须入沈阳市公安局无线数字集群网,现场安装调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 15 日内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服务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2月1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二)(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二)(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
********32进行咨询。
2.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或场外自行解密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民市公安局
地址: 新民市公安局辽河大街2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新民市市府路35-1号
开户行: 华夏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