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区][公开招标][施工]安吉县椅艺小镇配套设施项目之椅艺孵化园标准厂房新建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EPC)[正在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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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安吉县椅艺小镇配套设施项目之椅艺孵化园标准厂房新建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EPC)(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安发改投[2020]137号文件批准建设,拟通过工程总承包方式(EPC)进行招标,项目业主为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吉绿色家居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及专项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吉绿色家居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编号为A****************001001。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开发区绿色家居产业园区(康山大道西侧、康泽路南侧)
2.2项目规模:该项目为安吉椅艺孵化园建设工程(二期),用地面积53028.24 ㎡,包含 7#楼、8#楼、10#楼、11#楼、13#楼、14#楼、15#楼、16#楼、门卫、垃圾站、5G基站、地下车库等,总建筑面积约126355㎡,及相关配套市政景观工程。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包括设计范围内所确定的工程范围的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管理、验收及保修服务,以及施工图设计中应考虑而实际未考虑的但直接影响使用功能的细部工程,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所有审批手续、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整体移交等工作。由中标单位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2.3.1.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施工图设计、专项施工图深化设计等所有设计内容(含预算编制)及后续设计、施工配合等服务(含竣工图文件)及各类专项审查、论证及后期施工全过程配合服务等;
2.3.2.采购、施工范围:①工程施工,主要为设计范围内设计内容的施工;②工程验收,负责法人验收以及政府验收(各阶段、各专项验收,完工验收)的资料准备及相关配合工作;③工程移交;④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⑤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2.3.3.工程总承包范围:指应由招标人完成的工作交由总承包单位实施而招标人支付总承包单位费用的事项。配合招标人做好前后期(除监理、第三方全过程审计外)的所有审批手续、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均包含在本工程项目内(以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工作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招标内。
2.4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5投资估价:项目二期总投资约37000万元。
2.6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并满足椅艺孵化园标准厂房建设的功能要求;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并满足椅艺孵化园标准厂房建设的功能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浙江省外企业须进浙备案):
3.1.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施工单位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6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双方)独立承接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接并完成一个房屋建筑新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承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上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均可以作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职责分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的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浙江省外企业参加投标项目负责人须进浙备案):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3.2.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2.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2.4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需为牵头单位的在职员工。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2.5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单位)或设计负责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可由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但以上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其他要求:①报名单位必须为已经审核入库的安吉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成员。
②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招投标或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
③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④本项目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含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变更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被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涉嫌招投标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企业参与投标;
⑤本项目拒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参与本项投标。
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⑦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⑧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 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投标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至2022年1月6日,首日9时至末日16时;报名方式:网上报名(www.ajztb.com);
4.2招标文件获取:报名完成后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ajztb.com)上自行下载;
五.标后履诺考评要求
5.1本项目纳入标后履诺考评,参与考评的关键岗位人员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项目月考勤合格率为80%,项目整体考勤合格率为60%。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7日10时00分,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资格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社保缴费证明、注册证书原件、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需提供)。如无法出示以上原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投标保证金相关手续(必须按操作流程关联项目)。
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招投标网及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相关防疫工作事项
现场防疫方案: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浙发改明电〔2020〕4号)、市公管办《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相关防疫工作事项告知如下:
(1)投标人必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开标现场活动,请严格把关。为降低人员聚集风险,严格控制入场人员数量,投标人限1人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
(2)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填写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潜在投标人若为省外的,投标人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3)“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场地,“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场地参加开标活动。
(4)参与开标活动的人员须现场如实完整填写企业或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因隐瞒有关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责。
(5)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进场后分散就坐,避免面对面就坐,人员间隔不少于1.5米,严禁人员聚集。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6)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投标人应至少于开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到达开标现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登记。未按要求抵达现场的投标人后果自行负责。
(7)所有进入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安吉县发展大厦
联系人:彭工
电话:138*****51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吉县递铺街道椅业路95号
联系人:周小姐
电话:****-*******
传真:****-*******
2021年12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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